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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葩,20岁男子竟“强奸”50岁老头,构成犯罪吗

2024-03-28  本文已影响0人  重庆刑事黎律

20岁小伙竟然“强奸”50岁老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陈某年龄50出头,是一名守园员工,平时的工作的是给就是给果树施肥、除草与打农药以及守夜。这段时间,陈某经常看到一名年轻的陌生男子骑着摩托车出现果园附近,既不买水果,也不像是偷水果的。年轻男子每次都会在果园附近停留个十几分钟转几圈就回去了。一天晚上七点,陌生男子又骑着摩托车来到果园,这次他竟然主动与陈某搭讪,说自己叫李某,在这里不是来偷东西的,只是觉得果园环境很好,所以过来转转。李某待了会儿,就又离开了。

晚上凌晨1点左右,陈某半夜睡得正香,突然感觉好像有人在摸自己,一下子就醒了,陈某一只手拉住摸自己的大手,另一只手打开房间内的灯,发现床边竟站着一名浑身赤裸的男子,正是几个小时前离开的李某,两人顿时四目相对。陈某大声对着李某喊到“你要干嘛”,李某一见事情暴露,也不多话,直接掐住陈某脖子,不到一分钟就把陈某的衣服给扒光了,并用皮带把他双手给绑了起来。之后李某趴在陈某身上,手不断乱摸,嘴在陈某身上乱亲。李某的怪异举动,把陈某给整懵了,片刻反应过来后陈某开始挣扎反抗大声呼喊,李某竟然将自己脱下的内裤直接塞到陈某的嘴里,并强行和陈某发生了关系。

事后陈某问李某为什么不找女人。李某对陈某坦言:自己是一名同性恋,不喜欢女人,只喜欢男人。后来陈某报案,李某被抓获,经过调查,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解释之所以侵犯陈某就是因为看了色情片,实在忍不住,再加上陈某年龄大不容易反抗,所以才对陈某下手。法院认为,性侵犯男人不构成强奸罪,李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构成强制猥亵罪,李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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