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的谎言就应该被支持吗?

2018-06-22  本文已影响0人  jojo的365天

在医院,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状况,当患者被查出了比较严重的病情,往往家属会要求医生向患者隐瞒病情,为了配合演好这出戏,从护工到护士到医生,都会心有灵犀般的用各种替代称号来解释病情,比如说检查报告上,肺癌不写肺癌,写肺MT,后来又改为肺Ca,这几乎是行内默认的表达方式,已期用来委婉地向患者或者家属解释绝症的含义。但是,一群不专业的演员的表演总有被拆穿的一天,如果说患者没有发现,那么应该也是他选择了配合表演。可是问题来了,应该向患者隐瞒病情吗?仅仅是出于善意的隐瞒,就应当合理吗?

隐瞒病情可以说是医院遇到的特色现象。而绝大多数的医生和护士,面对家属要求隐瞒病情的要求,都会选择配合演出,即使演出失败,最善意的理由便是,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啊。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患者得知自己身患重大疾病会一蹶不振,不利于治疗。当然,除非是内心十分强大的人,一般人面对癌症都很难有所谓战胜疾病的信心。而负面情绪都会直接影响疾病的预后。家属担心病人不能接受而加速死亡不是没有道理。但是,真的是这样吗?家属是依据什么来判定一个人的承受能力呢?是过往的经验?阅历,学识,还是性格?这样看来似乎很有道理,或许家属并不是有意隐瞒,而是观察了患者的一些反应后觉得还是不告诉会快乐些,但是我知道其实不少病人是希望获知自身病情情况的,可能他们意志坚决,能够接受现实;也可能自身文化程度足够高,家属无法隐瞒。殊不知,患者接受重大疾病有一个过程,前期患者会否认、愤怒,甚至怨天尤人,中期患者会慢慢接受事实并主动去了解病情和治疗过程,往往到了最后,患者会积极配合治疗。如果选择隐瞒真相,那么也就无法和患者进行深入,真诚,有效的沟通,更加无法给予患者必要的心理支持和疏导。那么,介于隐瞒和公开之间,循序渐进的告知方式是不是更好呢?比如说在医生和患者家属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确定由谁告知,告知的内容,告知的时间,如果医患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一步讨论治疗方案呢?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解释病情,慢慢疏导患者,逐步向患者传递正能量,让患者慢慢接受病情,积极配合治疗。如果患者情绪波动较大,给予必要的安慰,给他时间和空间去理解和接受。当然,也有可能,患者一旦获悉自己的病症难以战胜,会影响心情,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影响患者的判断能力,对他人(尤其是主治医生)失去信任,导致其他矛盾。甚至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但是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患者如果知道当初还有其他选择,应该也会有病情之外的遗憾吧。

总之,希望在我们积极提倡身心医学的同时,病人不再像是流水线上的商品,而是一名被尊重的人,希望我们能治愈疾病的同时也能帮患者解决与疾病对抗过程中的心理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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