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杀人!
有一个案子我讲给大家听一听。
妻子叫小红。身高一米五五左右,丹凤眼,胳膊粗腿粗,很壮实,皮肤黝黑,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丈夫叫小帅。身高一米七五,长得有点帅,说话结巴。平常说话很少,这个问题很少人知道。
小帅经媒婆介绍和情人一订婚,没多久情人一就发现了小帅的结巴,非要退婚,无论小帅怎么恳求她都不愿意。
退婚是一件很丢人的事,这一下大家都知道小帅结巴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人给小帅介绍对象。这可急坏了小帅的父母了,到处找媒婆给儿子说对象。
小红十八岁经媒婆介绍认识了小帅。说不上有好感,父母一致认为小帅还不错,就答应订婚了。没多久俩人就结婚了。
结婚当天是个好日子,好几对都选在了那一天成婚。小帅晚上说:“今天结婚的新娘你是最丑的”。小红虽大大咧咧,但也听不得这么伤人的话。她直接怼回去“那我走了”。小帅说了几句好话,这事算过去了。
女儿三岁后,孩子让公婆带,她和老公一起去西安打工。之后又生了一个儿子。她一直带在身边。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小红听说小帅在外面有人了,工地的工友都知道这事,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她偷偷看了小帅的手机,发现了小帅和那个女的聊天记录,满屏的甜言蜜语。小帅从来不和小红说甜言蜜语。
小红提出离婚,小帅不愿意。因为这件事俩人一直闹了好几年,这期间小帅和那个情人分分合合。小红终于忍不住了执意要离婚,小帅答应了。两个孩子归小帅。
离婚后大家都劝和,说是为了孩子。离婚后孩子基本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小红不忍心就复婚了,前提是小帅不许再沾花惹草。
刚复婚没多久小红竟然怀孕了,可是她已经结扎十年了,是个意外。她本不想要这个孩子,可小帅说若是敢打掉孩子就离婚。
生下孩子,她又一次带着孩子在外打工。大儿子快到结婚年龄了,得盖房子说媳妇了。小帅借了三十万开始盖房子。小帅在家,小红在西安。
在家这一年,小帅勾搭了两个情人。情人一就是和他退婚的那个,情人二就是他家邻居,在村里是出了名的三。
小红一直不知情。她回家准备安排二儿子上幼儿园,小帅出去打工。村里不少风言风语小红将信将疑。
小红的日子过得紧巴巴,一个月五百元生活费,照顾三个孩子。她和女儿从来没买过衣服,都是亲戚朋友谁家不穿的衣服给她们。
一个月五百肯定不够,想再要点,小帅就吵她不会过日子。
有一次小帅回家,喝多了在睡觉。小红翻他的手机,发现微信红包一个月发出去一万元左右,有给两个情人的,有盖房子买材料的。她想想自己一个月就五百。再翻竟然发现了几段录音,她听完直接崩溃了。是小帅和两个情人的电话录音。
“咱们打电话会不会被你老婆发现?”
“不会,我把你的名字改成一个男人的名字了。上次都是因为这个被她发现了,这一次我有经验。”
“那你老婆发现了怎么办?”
“她又不会去杀你,放心吧!她大大咧咧的,像个男人婆,不会发现的。”
之后就是一堆甜言蜜语。小帅从来不和她说这些甜言蜜语。
压住火,她听完了几段电话录音。她绝望了。你说我不会杀人,我就杀给你看看。她跑到院里,在儿子经常玩的沙土堆上拿了一把生锈的刀直奔邻居情人二家。进门就问“你和小帅什么关系?”“我们,我们……”看着吞吞吐吐的邻居,她拿起刀扎向她的头,一边扎一边说“我要和你同归于尽”。被邻居的女儿听见了赶紧呼救,大家拦下了她,报了警。小红直接被带走了。
我在考虑这个案子是激情杀人吗?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与预谋杀人相对应,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激情杀人的必备条件
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激情状态与实行行为之间无间隔的冷静期。
其一此案中小红确实是因为被害人小三行为的严重过错而引起的情绪强烈波动,被害人和小帅的行为,有电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转账记录,还可以去村里调查,相信会证实他们的非正常关系。
其二小红确实是因为这一段录音刺激了她,一时失去理智。她的不理智还体现在她的作案工具,一把四岁儿子经常玩的生锈的刀。若是她有预谋杀死被害人,她至少会想到去厨房拿个刀。她的失控和不理智已经让她失去基本的判断力了。
其三她的杀人行为是发生在听完录音之后即刻发生的,并没有冷静的时间。
综上我认为小红是激情杀人。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