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育儿教育

你怎么看,是“熊孩子”还是“熊父母”?

2017-05-22  本文已影响0人  柴文芯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一位母亲向上海电视台投诉,她带着4岁的孩子在外就餐,期间孩子在游乐区玩耍。中途她去了一趟洗手间, 一眼没关照到就出事儿了,自己的孩子在滑梯上推倒另一个孩子后,被对方父亲拉扯脚踹。

事情经过:5月3日晚上8点多, 地点是在上海北京西路上 海底捞餐厅的儿童乐园, 一名2岁的小朋友在玩滑梯时, 被他身后的小男孩推了一把, 结果这个2岁的小孩 头朝下滚下了滑梯! 被推下滑梯的孩子家长上前一把揪住推人的小男孩, 气愤地踹了孩子两脚! 一旁海底捞的工作人员赶忙上前, 抱住推人的小男孩, 才没有让事态进一步升级。

图片源自东方卫视视频截图 图片源自东方卫视视频截图 网友回复部分截图

监控视频播出后,网友们炸开了锅,评论回复中多数网友选择站在了踹“熊孩子”的父亲这一边,认为这位母亲“恶人先告状”,应该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件事,我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 那些为踹娃的父亲叫好的网友,心头必有一种畅快淋漓解恨的感觉。为什么解恨?因为这位冲动的父亲做了他们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什么事情?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成年人打幼儿!他们一方面从这个父亲的举动中找到了宣泄怒气的快感;另一方面自己又受理智约束,不敢违法犯罪,越雷池一步。代入感加满足感促使他们为这位父亲点赞,表达言语上的支持。如果在现实中遇到此事,他们大多数不会选择直接对孩子动手,而是动嘴斥责对方的孩子和家长。这说明多数网友在现实中是理性的。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事件中父亲脚踹四岁儿童属于违法行为。 四岁孩子推人不对,父母应该对其进行教育。但一个成年人脚踹四岁的幼儿,就不是接受再教育的事了,这是违法,造成严重后果,就是犯罪。低龄儿童根本不具备与成人相同的认知水平。他们并不清楚他们的行为会导致怎样严重程度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所以,四岁的孩子推倒两岁的孩子,无论这会导致两岁的孩子出现怎样的后果,四岁的孩子是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的,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其父母承担。而这位父亲脚踹四岁的儿童,如给儿童带来任何严重后果,都要负刑事责任,并且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双方家长都没有做到对孩子应有的看护。记者注意到,在现场儿童乐园入口处,有醒目的提醒:4岁以下小朋友入园,需要家长在旁陪同。这提示什么意思?意思是低龄儿童在此玩耍不是绝对安全的,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家长应认识到,危险不只来自设施器械,还有参与的其他幼儿。我们从视频截图看到:事情发生后,双方家长都站在了滑梯前。如果在事发时,双方家长有任一方站在此处,两岁的孩子必然会得到及时的保护,四岁孩子的行为也有可能被及时制止。可惜在事发时的视频截图里,两岁孩子的家长并不在滑梯边,四岁孩子家长更是离开了游乐区去卫生间。双方家长都没有尽到看护的职责。现场双方家长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保护不周,两岁孩子的父亲还立刻攻击没有还击能力的四岁肇事“熊孩子”,这真的是值得点赞的理智行为吗?另外,四岁孩子的母亲在事情隔天后,也只是想起到媒体投诉,而不是带孩子验伤,到公安部门报案,用意又是何在?难道只是为了面子,出口气?

最后,从众多网友为脚踹幼儿的父亲点赞的行为来看,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太多的戾气。我们一方面谴责四岁孩子的母亲“恶人先告状”。另一方面,我们又绝不会接受任何成年人以任何理由侵犯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人格有点分裂呢?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是利己的,绝大多数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我们在指责别人自私的同时,从不考虑自己是否真正无私。社会是个大家庭,除了我,还有你。如果彼此都能带着善意去交往、沟通,不仅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会减少,社会环境会更加和谐,对孩子的教育也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孩子是父母的镜子,愿镜中的你我都是美丽的化身。

亲,我们很在意你的想法。欢迎回复、留言,告诉我们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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