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暴力强拆此种方法最为恰当,反之你将可能错失最佳维权时机!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暴力拆迁事件的发生,但却并未根治。那么,征地拆迁中为何有众多暴力事件的产生,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拆迁双方法律与法纪意识淡薄。
拥有职权之便的拆迁方在面对巨额利益的诱惑时,利用各种手段与借口来大肆掠夺征地拆迁补偿款,而相较于弱小的被拆迁人来说,他们内心本不愿与官斗,但奈何拆迁方在拆迁进程中威逼利诱胁迫其签字画押,并利用将其房屋暴力强拆的话语来威胁被拆迁人。而此时,被拆迁人心中那最后的底线被触碰,终于一时的暴力抗拆念头压制了理性思维,而在如此愤懑的情绪推动下,更加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方见此,就直接实施了自己先前所说的暴力强拆行为,而对此,被拆迁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很可能采取自杀式的暴力抗拆行为。
但对于上述被拆迁人的种种暴力抗拆行为,凯诺律师是非常不赞同的。今天凯诺律师根据平日办案中遇到的情况来为大家讲解在面对拆迁方暴力强拆时应怎样做才能避免自身安全受损。以及强拆时你有这些方式可以维权,但要知道的是它们都是有期限的。
拆迁进程中拆迁方的拆迁行为并非是完全合法的,而想要提高补偿就需要你有一双火眼金睛,找到其违法之点,来以此作为争取合理满意补偿的突破口,协商谈判的筹码!
首先,需要你面对暴力拆迁时临危不惧,沉着冷静的及时找人报警。若遇到警察不出警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若还是无人处理时,可继续拨打上一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电话。记住一定要将通话进行录音留存。
其次,便是委托他人在隐蔽、视野范围较好的区域进行拍照取证,切记一定要争取拍摄到重要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然后后期维权便可以以此作为有力证据。那么
,拍照究竟为何有利呢?其目的是因为这样做会便于我们尽快找到强拆主体(也就是后期强拆维权该告谁),确认强拆行为,将会为后续申请国家赔偿提供有利帮助。
最后,便是向上述我们所说的找准拆迁方致命的违法点,争取一击就中,早日拿到合理满意的补偿。若在此期间有何法律难题,都可及时求助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争取尽早维权,避免强拆悲剧的发生。
接下来,便是强拆维权时你可以采取哪些维权方式,但一定要注意以下内容,一定一定要谨记,凯诺律师就曾接待过众多强拆后来咨询的当事人,很多都因当时错过了上诉或复议的期限而导致其不知该如何维权,你一定不能犯此同样的错误。
1、《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60天,申请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天之内要申请行政复议,超期就无效了,但是如果群众的确不知道决定书早已下达,也可以行政复议,但是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如果拆迁者拿出了群众知情的证据,群众的复议请求将被驳回。
2、行政诉讼,《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中就明确规定,“群众不服决定,也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和诉讼不能同时进行,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