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23-09-03  本文已影响0人  金花echo

在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存在一些法律风险,是需要重点把控的:

1.双方协商一致是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最佳途径和最高境界。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及经济性裁员,均需按规定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不可直接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可依据"末位淘汰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末位"仅是绩效考核排名,并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

3.经济性裁员一定要遵守程序性规定。

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将面临被责令改正或者赔偿劳动者实际损失的法律风险。

5.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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