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掉的她(飞花令4)
01
江启这两天忙坏了,公司上头下达了一个紧急文件,说是两天后在尚庄举行的一场时装秀临时出了点问题,被暂停举办了。公司的人都在议论纷纷,各种说法铺天盖地地将江启淹没,他有点喘不过气来。
他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是在这个公司拼死拼活了两年才得到的大型走秀的机会。他所在公司是s国的前500强企业,有国家某领导人的后台撑着,资金足,吸引了很大批人才过来捞金。
江启和女友姜欣然毕业于y市某重点大学的设计专业,各方面都出类拔萃,但也是做了很多准备才一起挤进了这所大公司。
可惜社会是现实的,也是残酷的。江启踏入社会之后,就深深地感受到社会存在着无形的腥风血雨,不是你有能力就能够立足于不败之地,有时候拼的是背景,小人物是无法撼动那些大象的腿的。
这次也是,说是因为时装秀出了问题,大家都心知肚明,是前些日子空降公司的刘经理从江启嘴里抢走了这块肥肉,听说他是公司董事长的远方亲戚,虽不是天之骄子,但其地位也不是江启这种小胳膊小腿能撼动的。
江启出生在小康家庭,父母都是教师,老实巴交的,这也养成了江启脚踏实地的性子。确实,江启也懂得心机,也清楚这些职场上的小道道,但他不屑,他相信凭着自己的才气和努力会闯出属于自己一片天地的。但是他还是低估了职场的黑暗,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让他眼花缭乱,让他很是疲惫。
忙了一晚上,江启拖着酸软的双腿走出公司的旋转门,望着黑夜中闪耀的星星,双眼茫然,许久,他深深叹了口气,为了舒缓自己的神经,决定打电话拉损友呆子和阿信出来喝冰啤。
“你们是不知道哦,那个什么鬼500强公司哦,真不知道这个500强是怎么来的,怀疑是掺水的,一个没我帅又没我能干的刘明宇刚来没几天都能扛大旗了,公司真是瞎了狗眼。”江启一边喝,一边对呆子和阿信诉苦。
无能为力的呆子和阿信只能陪着他喝酒,充当最忠实的听众,安慰着他。
随着凌晨的到来,桌子上的空啤酒瓶越堆越多,两两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可江启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想法,一瓶接一瓶,还拉扯着隔壁的陌生人一起来个不醉不归。
“来来来,再来一杯,我们干一个!”满脸通红的江启举着一杯啤酒,豪气的一下子清空,手还颤颤巍巍地摸向啤酒瓶。呆子实在看不下去,狠心把他的手甩开,心痛的看着他,恨铁不成钢:“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啦,欣然在天之灵看到会多心痛,你对得住她么?你这个懦弱的人,你快给我振作起来,别让我看不起你!”
江启一直嘴里在嘀嘀咕咕,不时打个嗝,酒气扑面而来,完全无视呆子的怒火。阿信性情最为稳重,他深知真性情的呆子是为了能够激起好友的信心,他看了一眼醉酒的江启,摇摇头:“他现在喝醉了,你和他说啥他都当耳边风了,倒不如等他清醒点再劝他,毕竟欣然的死对他造成的打击不小,事业上有不顺意,先送他回去吧。”
呆子和阿信合力把醉醺醺的江启送回家,然后离去,剩下江启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黑暗的房间。江启躺在冰冷的床上,睁开了微醺的双眼,其实刚刚呆子骂他的时候他是清醒的,只不过自己太懦弱,不敢去面对现实,只能靠酒来躲避,来麻醉自己,希望心里会好受点。江启第一次感觉到,酒量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借酒消愁愁更愁。
黑暗中,他摸到了放在床边的照片,轻轻地用手指抚摸,生怕一不小心天它就会灰飞烟灭。借着隔壁邻居家照射来的微光,他看到了一个笑起来眼睛像一对月牙的白衣女孩在荡秋千,旁边的阳光男孩一脸宠溺地看着女孩。
02
那个女孩是江启此生最爱的女孩,他喜欢她的笑容,喜欢她跟他耍赖皮,喜欢她和他撒娇,喜欢她装作一脸正经地去调侃别人,她的一切一切,他都爱之入骨。他和她已经做好计划,先工作五年,等他们都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之后,出来建立个工作室,然后做自己喜欢的设计工作,设计出世界上最漂亮的婚纱,然后由欣然穿上和他携手到老。
本来一切都可以是很美好的,一场车祸把这场梦碾碎得丝毫不剩。江启得知这消息之后,当场晕厥了过去,醒来之后,江启没有哭,他只是像机械一般走出医院,将欣然的尸体亲手送进火葬场,然后半夜爬进大学,将骨灰撒进了他们初次相遇的湖泊中。
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江启刚从图书馆走去饭堂,图书馆和饭堂之间只有一条路可走,要经过清澈的湖水,湖水很蓝很漂亮,那里被学生们称为情人湖,因为每天都有很多情侣在那里约会。
江启对这种行为是抗拒的,除了他没有女朋友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很怕这些湖呀河呀之类的,小时候去河边玩的时候不小心掉入河中,要不是旁边刚好有大人在把他救起来,他的小命就完蛋了。打那以后,他对水就有种恐惧。
江启经过湖边的时候,看到一个女生背对着他,在伸手拿掉入湖中的手帕,然后很狗血的,他看到那个女生好像站不稳要掉入湖中,救人的正义战胜了恐惧,他跑过去想拉住女生的手,结果力度没控制好,两人一起掉入湖中变成了落汤鸡,幸好湖水的高度只到胸口处,俩人的小命就保住了。
经历过很多波折和搞笑之后,他和她在一起了,成了大学校园的一段佳话。他很喜欢她的笑容,笑若桃花般绚烂,因为心爱的她喜欢去湖边吹凉风,江启战胜了恐惧时不时陪她去情人湖旁坐着,感受难得的时光。
那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如今伊人已不在,徒留他一人独自伤悲。
江启越想越伤心,眼泪不停的流,哭着哭着就睡过去了。朦胧中,不知道是不是酒后产生的幻听,江启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声,他很想睁开眼看看是不是有人在说话,但眼皮子太沉,无法如愿,只能作罢,回到梦乡中。
第二天江启醒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昨天没洗的衣服都在洗衣机里隆隆作响,他很纳闷,难不成是后来呆子和阿信他们又过来帮我收拾的?又不太像呀。
他挠挠头,一脸懵地看着被重新放好在桌子上的合照,不知所以然。
“阿启,你醒了,我刚做了你爱吃的火腿吐司,快过来趁热吃。”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孩,已经干涸的眼泪再次汹涌而出。
03
眼前的女孩,正是他朝思暮想的女友,方欣然。
江启很是震惊,欣然不是出车祸去世了么,怎么会出现在我眼前,他狠狠地揉了揉眼睛,又使劲掐了自己一把,眼前的女孩还在,难不成,这是欣然的鬼魂麽。
欣然深情地看着他,眼中带着不舍:“阿启,我没想到,我还能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我现在确实是一个鬼魂,本来我是没有机会回来,因为人死后就会立马有阴差来将鬼魂送往阴间,你还记得之前我们救了一个小男孩麽,是他的奶奶帮了我,使我可以偷偷在阳间停留半年。”
江启想起来了,那是大二暑假的时候,太阳火辣辣的,他们出外踏青,在路边看到一个小男孩晕在了那里,欣然学过基本的医疗急救知识,判断男孩应该是脱水过度晕了过去,江启赶紧抱着男孩到相隔不远的小卖铺,弄了点冰盐糖水给他喝,不久男孩醒了过来,他们把男孩送回家,还受到了其外婆的感谢。
江启瞳孔放大,不可思议地看着欣然:“难不成那个老奶奶是…”
“对呀,她就是阴间使者,是她为了报答我们所以就让我回来了!”
欣然一边说着手上一边做着家务活,“对了,最近工作得怎么样呀,你之前一直申请的那个项目成功了么?”
江启表情变得不自然,为了不让她担心,强颜欢笑?:“挺好的,一切都挺顺利的。”
“你是不是在骗我?你每次说谎的时候眼皮子都会跳。”欣然紧紧盯着他的双眼。
江启叹了一口气,将事情始末和她一一道来。
欣然皱着眉头,思索了许久,说:“我们之前不是一直计划着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么,为什么现在不实现呢,反正你继续在那里工作也不开心,刚好,你可以让呆子和阿信来帮你,他们俩一个是计算机专业的,帮忙管理网页,一个人脉广,认识很多人,可以帮忙宣传,让工作室知名度提高。而且对他们俩你是知根知底的,可以信任。”
欣然的声音很好听,,把江启听的一愣一愣的。“还有就是趁我现在还能留下,能帮你一下,把工作室搞起来,我也能安心离开。”
江启心里难受的很,答应了。
他回到公司,准备收拾一下东西就去递交辞职信,这时候刘经理走了过来,对其冷嘲热讽:“哟,我们的江大才子怎么现在才姗姗来迟呀,哦,我忘了,你现在身上是无事一身轻呀,哪像我,还要去准备时装秀的工作,忙的连水都喝不上呀,要不你过来当我助手,帮我分担一下呗。”
江启冷冷地看着他,看似冷静,手背的青筋暴露了他的内心,将桌上的辞职信砸他脸上,拿着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公司大门。
04
一个人没有背景,资金又不多,想要建立一个工作室很难很难。很多次,江启都想过是不是自己不适合干这个,想放弃,但是呆子和阿信一直在陪着他一起干,还有心爱的人也在他身边,他们都没有一丝怨言,看着他们这样子,江启咬咬牙,坚持了。
其实当初江启把欣然带到呆子和阿信面前时,他们都吓坏了,他们是典型的无鬼神论者,江启花了好大功夫才让他们相信这事实。
不过,很庆幸欣然能够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拼搏,即使只有短短半年,在这半年时间里,他和她一直在进行设计,他知道,她一直想穿上世界上最美的婚纱,他一直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终于,在欣然离去的期限到来之前,江启设计出了这条裙子,裙子为天蓝色,像极了他们初次相遇的情人湖的水,上面点缀了欣然最喜欢的粉水晶,还有很多手工秀的复古风的图案,并将其命名为《smile》,意为欣然一笑,欣然很高兴,带着对江启的爱恋和不舍消失在湛蓝无云的天空中。
这条裙子一面世,便获得了许多名媛的追捧,更是获得了时尚界的顶尖奖项金手指奖,江启现在是许多公司想要纳入的人才,他的名字被许多人提起,出道短短半年就获得如此成就。
一直被人追捧着的江启来到了情人湖,缅怀了这里的一切,他知道,欣然虽然离开了他,但是她一直在他身边爱着他,他一定会好好的活着,不让欣然担心,希望她在另一个地方也能够生活的很快乐。
他缓缓蹲下,拿出打火机,将手中的那张纸点燃,然后看着烟灰消散在空气中。
如果是有时尚界的人在此,会对此觉得很心疼,因为这是《smile》的手稿,也是江启想送给欣然的最重要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