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被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
这是教课书的官方解读,站在政治意识形态上,高度集中的批判封建科举制度,极力鄙视老孔这类读书人。
于是,长久以往,停留在我们脑海中的老孔就是这样不堪,一无是处。
真是如此吗?我想,这样片面的结论,不免过分局限,有失公道。
不可否认,旧时读书人迂腐愚昧,自命清高的习性确实存在于他的身上,可退一步来讲,在那个“爬上去就吃人,爬不上去就被人吃”的时代,老孔难能可贵的人性温情,却是最大的闪光点。
他穷极一生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渴望通过读书,考取功名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可还是没能成功,最终消失在社会黑暗的角落。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大概说起老孔,这句话便不可回避了。
站着喝酒的老孔一袭破旧长衫,青白面颊,皱纹间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上几点酒渍,茕茕孑立,腰杆却挺的笔直,不急不慢,轻啄酒碗,若有所思。
这便是我看到的老孔,不同于“短衣帮”,亦不与“长衫客”相似。酒店里“排”出九文大钱温酒,纵有炫耀之心,却未将钱币撒落柜台,有读书人该有的斯文。
面对众人的嘲笑,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读书人该有的尊辱他也知晓,自知所为不可为,但迫于无奈还是做了偷窃之事,并以“窃”换“偷”来瞒骗自己,想得到一丝心灵的慰藉。
可他冒着生命危险,偷的是什么?即使穷困潦倒,生计难以维持,却连偷盗也是盗书,为什么偏偏是书,也许对旁人来说那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可在老孔的眼里,那是他实现理想的砖石,是一块都不能少的。
盗书被抓的老孔对于这份执着,我自惭形秽,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份痴癫,旁人又如何能明白呢。
大概这也就是他不能脱下那身长衫的缘故吧,所有情感都被倾注进了一件衣服,物化的寄托是老孔不能说的秘密,恶意取笑,肆意嘲讽,只因老孔与他们格格不入,碌碌平庸的人世不能够允许绝处逢生。
“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可见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诚信是有的,而“我”作为一个酒店小伙计,都看得真切。
老孔最后一次用手爬来酒店时,应该也预知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那他大可以不管不顾再赊一次帐,毕竟生前不落好,又何顾身后事。
但是,他并未这样做,只是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虽形容枯槁,但与“排”字同样掷地有声,不卑不亢。
用手爬来酒店的老孔老孔不仅有读书人的清高,同样有读书人的傲气,他不愿成为一个无赖,苟延残喘于世间。
“你可知‘茴’字有几种写法?”人世的冷漠,无人理解的凄凉,老孔只好将一腔热血放置在孩子身上。
他想着小伙计将来做掌柜时要记账,执意教他“茴”字的写法,也趁势显摆一下自己的学问,知道小伙计会写之后,他欣喜若狂,仿佛找到知己一般。
有几回,孩子们围住老孔,他不恼,一人一颗分豆子给他们吃。
茴香豆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对于他这样穷困的人算是奢侈了,相较那些个长衫客,他们哪个不比老孔阔绰,可谁又愿意分豆给孩子们吃呢。
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当孩子们再次把目光望向碟子,老孔不是谩骂,不是恼怒,而是着了慌似的伸出五个手指将碟子罩住,摇头晃脑的说:“不多哉,不多哉。”
分茴香豆给孩子的老孔此刻,一个心性透明,以善待人的老头子跃然纸上,可爱极了。
然而,善良的人不都会有善良的结果,盗书的事终于东窗事发,老孔被丁举人打至残废,卑微的生命,永久的湮没在尘世里。
正如鲁迅所说,“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确实,老孔于旁人,不过是茶余饭后阔谈的笑料罢了,他从未被人放在过心上,就连孔乙己这个名字,也从来都不是他,或许唤他老孔,还会同他更近些。
时间不紧不慢的前行,没有半分迟疑,咸亨酒店仍伫立在镇口,“长衫客”们踱着步子走进屋里,“短衣帮”一伙人靠柜外站着喝酒,要茴香豆的孩子在门外玩闹,吝啬的老掌柜喋喋不休,温酒的小伙计还倚在柜旁。
可是,欠下的十九文钱的孔乙己,再无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