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证监局勿催,网民切勿喧嚣
最近,北京证监局有点折腾,屡次三番喊话贾跃亭,最后一次喊话发生在12月25日,是责令其12月31号之前归国。但很显然,这注定是一场无法实现的喊话,除能表达一下北京证监局在贾跃亭问题上欲有所作为的姿态外,并无卵用,贾跃亭绝不会配合。
贾跃亭不配合的原因在于:若贾跃亭回国,除以实际行动响应证监局的发文,给证监局长个脸外,对于所有问题的解决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让贾跃亭丧失了在海外通过FF汽车殊死一搏的机会。
中国人有一种偏见,即:把所有问题的解决当成相关责任人态度问题,而忘却了整个形势。若人的态度能够解决全部问题,那么很多问题根本不会发生,更别说恶化到这种程度。
若贾跃亭真的有钱,其身处国外又何妨?若贾跃亭真的没钱,其回国有何益?因此,贾跃亭的问题从来在于其是否真的有钱,而不在于其是否真的想解决问题。
若贾跃亭真的有钱,他是不会允许乐视堕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因为即便是骗,很显然现在也不是结束乐视这个骗局的最佳时期,也不是骗子收手的最好时刻,贾跃亭怎么可能甘心。
若在贾跃亭没钱,别说证监局的处罚,就是公安机关将其投进大牢又能怎么样呢?所有债务纠纷都遵循着同一个道理:即使国家公权力机关拥有瞬间剥夺债务人生命的权力,也不意味着其具有迫使债务人还清全部欠款的能力。因为还债是要靠钱的,而所有的压力和手段并不具备造钱这个功能。
很多读者很关心,贾跃亭不按期回国该怎么办?胡延美律师的答案是:凉拌。
在论证贾跃亭逾期不回国所要面临的的责任问问题上,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前提:1、对贾跃亭提出限期回国要求的,仅仅是北京市证监局,不包括司法机关等在内的其他国家权力机关。2、北京市证监局就是中国证监会的一个派出机构,其享有的仅仅是行政监督和管理职能,其权限仅仅在于在中国证监会的授权范围内对违反行政监管的单位和个人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处罚,它不具有其他任何权利。
根据2013年7月《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规定>的通知,证监局享有包括6项行政处罚手段和29项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等在内的共计35项处罚措施。而其中还有部分项目只适用于单位,并不适用于个人。
北京市证监局穷尽该35项处罚措施,对贾跃亭造成的最大影响无非是:1、将贾跃亭及其公司彻底从证券市场清除,永久禁止他们进入;2、罚光罚尽贾跃亭全部的钱。但这两点对贾跃亭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因为:即便贾跃亭不从证券市场退出,基于目前的形势其在证券市场也难有作为。若贾跃亭将来想再次进入,找人代持就可以了。至于罚钱,贾跃亭未必有钱给他们罚,即便他们不罚,贾跃亭的钱一旦被找到也很难保住。所以罚不罚只是个形式问题,对贾跃亭没有实质性伤害。至于处罚公司,贾跃亭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公司又不是贾跃亭一个人的,公司受罚所有股东都跟着倒霉,这也有悖北京证监局的初衷。
现在除了北京市证监局,所有网民也跟着起哄。胡美美想说的是:“贾跃亭又不欠你们的钱,起哄有用吗?” 这里的“你们”包括所有人,不特指围观的吃瓜群众。胡延美律师系统研究过贾跃亭资本运作的方式,其采用的是当今世界最高级的“骗钱”办法——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经典之处在于:若投资成功,吸引投资者是最大的获益人;若投资失败,所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不作为吸引投资者的负债。所以,即便是整个系统破产清算,那也是乐视系公司的事,跟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控股股东贾跃亭没有任何资金上的关系,从债权债务上讲,其和其它小股东没有任何区别。贾跃亭可能存在的个人债务在于以个人股权对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但该笔债务最终还是会转嫁到公司身上的,我有贾跃亭实际承担。即便是由贾跃亭承担,若股票值钱自然不会祸及担保责任;若股票不值钱留着这些股权又有何疑?
日常投资经营中,大家常常会犯一个常识性错误,系把公司的债务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高管的个人债务。这完全是两码事,出于对公司最基本属性的重大误解。中国的公司都是“有限”公司,所谓“有限”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自己的是股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于股权投资而言,股东承担的最大责任无非是股本亏尽而己。而高管作为公司的职工,不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所以,乐视各实体可能都负债累累,但贾跃亭本人并不负债,你们跟着北京证监局起什么哄啊?
客观评价贾跃亭本人,其倒真是一个有理想、有野心、胆大、心细的人,具有非常强的风险规避意识。
贾跃亭最大的问题在于:拿别人的钱为自己的理想买单,不计风险与代价,而把个人的风险控制到极致。
至于说贾跃亭“骗钱”,绝对没有的事儿。因为“钱”在贾跃亭现在的价值排序中非常低,贾跃亭还没沦落到为钱去“欺诈”。贾跃亭骗的是“资本”,即让别人为他“蒙眼狂奔式”的理想实现模式买单。资本与钱的区别是:强者是投资款,存在盈利的理论和现实可能性;后者是赃款,一定会被骗子收入囊中、据为己有,不存在盈利的可能。
贾跃亭骗取资本的套路极其简单,就是哄抬股价。哄抬股价的方式也很简单:“混淆理论跟现实的区别,模糊和淡化理想实性的条件性和客观困难。最终导致“他说的都是对的,你听的也没做,你钱投进去之后他也确实非常投入认真地去做了,但最终因为条件的不成熟并未做成,所有人亏的一塌糊涂。”
贾跃亭在哄骗投资的过程中,做的最不仗义的两件事是:
1、在自己已经对企业发展丧失信心的情况下,先将股价拉到历史最高位,然后自己套现。
2、混淆“品牌共用体”与“经营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弃“与其它和股东共有的乐视实体,独保自己私有的乐视汽车。”
问:“乐视的钱去哪儿了?”
答:“投乐视汽车了。”
问:“乐视的困局怎么解?”
答:“等乐视汽车赚钱后补血。”
但问题是:乐视其它实体和乐视汽车之间的关系仅限于共用“乐视”这个共同的品牌,他们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有关系,乐视汽车完全是贾跃亭的私人资产,即便赚了钱也是贾跃亭个人的,与乐视实体没有一分钱的关系。所以,等着看靠乐视汽车翻身的乐视其他实体的的股东和债务人,别做白日梦了。别说乐视汽车未必做得成,即便赚大钱了也与你无关。
纵观中国贾跃亭和乐视的关系,比较清晰的脉络是:贾跃亭通过富有煽动性的理论和超强的感染力,以“蒙眼狂奔”的假相哄抬股价,吸引投资;后见势不妙,疯狂套现以自保。然后,以套现获得的钱全力做自己完全私有的乐视汽车,淡看的乐视系其他实体水深火热,挣扎在破产的边缘。
贾跃亭说:“让我们一起为梦想窒息吧”,这句话是真的,只不过他专职负责“为梦想”,其他投资人只负责“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