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校园连载小说《我的青春出嫁了 第十一章 雏菊》
11 雏菊
小时候的田野里,春秋两季会有满地的小雏菊,雏菊是多年根生植物,也就是说秋季凋谢后,经历严冬,它的根还在,来年春天又可以开遍原野。小雏菊有嫩黄的花心,纯白细碎的花瓣,顽强的生命力,就像我们年少的时光,简单而美好,平淡而坚强,芳香久远。
又一次月考结束了,经过我的英明指导,赵瑞的语文作文考了38分,英语作文 20分,他终于摆脱了英语语文不及格的命运,也兑现了他对班主任的承诺,考进了前150,确切的说是前120名。他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霸占着我后面的位子,直到期末考试。
转眼就到了深秋,天气也有些凉了,我们也需要找一些运动来活动一下筋骨,积蓄点能量过冬了。
那一阵学校突然就流行起了乒乓球,我是一个对运动白痴,除了羽毛球什么球类也不会,体育达标测试都是勉勉强强,可是我却也加入了这场潮流,为什么?因为我是被程小汐逼得,啊啊啊 ~~~程小汐生性比较好动,我也就没觉得奇怪,她需要陪练,我也只能舍命陪君子啦~
学校的操场一共有12个乒乓球台子,所以僧多粥少,要想打球就要努力去抢喽!每天放学打饭的时候带着球拍和球,吃完饭餐具都顾不上洗,就跑去占乒乓球台子,而且程小汐每次都喜欢最东面的那个台子。我虽然是被逼的,但是玩了几天觉得还是挺有趣的,乒乓球的运动不是很激烈,刚好适合我,所以也就乐意奉陪了。
连续好几天,程小汐每次都要站在北面,让我站在南面的位置,而且她目光经常不盯着球,好像是盯着远方。
“你为什么每次都要站到那边?!”
“这边太阳的余晖刚好照到眼睛,影响视线,我这不是把最佳位置让给你吗!”程小汐的脸上写满了“撒谎”二字。
“我怎么那么不信,让我看看让我看看!”我站过去。
“果然是这边风景独好啊!”我坏笑道。
原来我身后的篮球场,有一个高高帅帅的身影,虽然秋天天气已经微凉,但是他依然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奔跑在洒满夕阳的余晖的篮球场上,汗流浃背。夕阳微红的余晖,映着一张俊朗的少年的脸庞,那不是欧阳逸,还能是谁让程小汐这样挖空心思!哈哈~~~
“我说你怎么天天这么积极的来打乒乓球,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在乎于山水之间也!”程小汐打岔说。
“山是欧阳逸,水亦是欧阳逸。”
“去去,我是来打球的,继续打球。。。”
“打什么球,免得我挡了了你的视线。”我调侃程小汐。
我把程小汐拉到旁边梧桐树下的长椅上:
“把位置让给真心想打球的同学吧。坐着看多好,我也跟你一起看看你男神的英姿飒爽。”
程小汐也不再掩饰,我们一起坐下,夕阳的余晖透过梧桐树的叶子星星点点的洒在我和程小汐的身上,前面的篮球场上欧阳逸的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微红的阳光下,那张帅气的脸,棱角更加分明。此情此景,我也许只有在此时才有这样美好的心情,不管前方的少年是谁,这都是一副青春的画卷,简单的色调却是记忆深处最美的风景。
我们就这样坐着静静地看着:
“黎颖,你说欧阳逸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呢?”程小汐注视着前方问我。
“也许就是你这样的呢!”
“不会的,应该是有着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瘦瘦的,高高的,穿着白色的得长裙,站在这夕阳的余晖里静静地看着他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程小汐已经被自己描述的画面陶醉。
“当然,这个女生的学习成绩也要好。”程小汐又加了一条。
“你电视剧看多了?你放眼望去,咱们学校有几个长发飘飘?还白色长裙?都是牛仔裤和T恤衫,再配一双大拖鞋。照你这标准欧阳逸高中三年怕是只能打光棍喽!”
“打光棍这么难听的词,怎么能用在欧阳逸身上,你真是粗鲁!”程小汐撇撇嘴。
“重色轻友的家伙!”
“黎颖,我要留长发!”
“没搞错吧,那可意味着你每天要早起十分钟侍奉你的秀发!”
“那又怎样!”
“好吧,看来你是真的中毒了!那你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你喜欢他?”
“不,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而我还不是。”
“完全没听懂。。。”
没错,欧阳逸就属于每个青春故事里的男神,人长得帅气,学习成绩也好,还可以叱咤篮球场,一个帅气的扣篮,迷倒万千少女啊,所以学校里喜欢欧阳逸的女生自然很多。程小汐其实生的还是很标致的,只是那时候我们都是像假小子一样,应该完全不是男神的菜。
“好像没听说过欧阳逸有男朋友,恭喜你,你还有机会噢!”
还有30分钟上课,欧阳逸也停下来准备回宿舍,我和程小汐也回到教室,看到陆远扬刚好走过来,陆远扬手里拿着几盒感冒药,让我们带给安静。安静这几天确实有点感冒,陆远扬还真的是关怀备至,可他一直没有直接表露过他的心思,只是默默的关心。
中午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不睡觉,跑去打球,下午犯困那就是必然的了。第一节英语课,我和程小汐一直在打瞌睡,老师讲的什么全然不知,后来都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英语老师说过,上她的课,如果你实在困,那就可以趴下睡一会,所以我们睡着了也没人叫我们。
直到赵瑞狠狠踹了我凳子一脚,我才醒来,抬头看看讲台上物理老师在讲课。。。天啊,上课铃下课铃我都没听到!我赶紧掐了一下程小汐,她哎呀一声也彻底清醒了!再看看我手底下的英语笔记本,写的全是些勾勾圈圈自己也看不懂的外星文。。。
赵瑞知道英语课我有一两节不听课也不会影响我的成绩,物理课不行,物理是我的弱项。
我打起精神却不知道物理老师讲的这是哪儿跟哪儿,赵瑞递给我一张纸条:课本120页习题第3题。我赶紧打开书,才对上号。
终于下课了,我走出教室打算去走廊的窗前清醒一下。窗外的白杨树叶子有些微微泛黄了,时不时有几片树叶慢慢飘落下来,窗户打开凉风习习,瞬间让我清醒了许多。我看着外面,眼角的余光却可以看到,赵瑞走过来了,手里拿着我的札记本:
“里面的作文素材都背完了?这次多亏姐的英明指导吧?!要不然你作文能提高那么多,怕是又要被撵回那个角落了吧?哼哼~~~”
“主要还是我天资聪颖,想抄写素材这种没有智商的工作我当然不会做,直接用你的就可以了啊!暂时还给你,有了新的素材再给我看。”赵瑞一副看似吊儿郎当的样子,可我看到他的手紧紧的攥着我的本子,由于比较用力,指关节有些发白。
我拿过本子,本子的封面有点微微潮湿。
“切~~嘴硬。”我也懒得跟他理论。
“你这札记本里面有自己写的文章吗?”
“有啊,偶尔写点随笔。”
“那篇《雏菊》是你自己写的吗?”
“是啊,怎么了?我自己写的你如果想拿来当素材要交版权费啊!”
“你那篇也不适合作为应试作文啊。只是以我的慧眼,感觉写的还不错!”
“虽然我自己都记不清写了什么内容了,不过你师父我写的肯定不会错啦,你的近视眼这次眼光还挺准啊!”
“那你再读读,看看我的眼光如何。你自己在这发呆吧,我回教室了!”
赵瑞也背对着我离去,留我一个人在这莫名其妙。
札记本的封面便是一片原野,开满了白色的小雏菊。白色的小雏菊是小时候田野里我最喜欢的小野花,长大后虽然遇到各种多姿多彩的花朵,但我一直对它情有独钟。也正是因为这片情怀,偶然一天早晨在学校草坪里发现几丛小雏菊,有感而发写了一篇小文。
我翻了一下札记本,一个卡片掉了出来,我捡起来看,竟然是一丛塑封的小雏菊。卡片背面,只写了两个字:“花语”。这两个字是手写的,是赵瑞的字迹。
我笑笑,找到札记本雏菊那一页,重温了一下那篇文章:
偶然起的早一次,竟然发现了惊喜:学校凉亭下面的草坪上有几丛小雏菊,这样的小野花竟然逃过工人们的眼睛,没有被当做野草被清理。
雏菊是我最喜欢的小野花,她长在原野路边,闲适淡雅,看似柔弱纤细,平凡无奇,但它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在寒冷的天气里依旧要把自己清幽的香气散发人间!
雏菊是自然的精灵,也许你永远都不知道她,可她还是默默的开放,那种从容的美丽,无与伦比。
雏菊是有些纤小柔弱,不经意间容易被忽视。可是每一次与它的目光相对,自己的心里都会有一种温暖似乎还带有灵性的感觉! 相识久了,就会有感情,如同和最亲近的朋友用心的交流一般。它洁白的花瓣,是自己清净心尘的云彩;它清雅的暗香,仿佛是隐藏在心底的爱,平淡却很香的久远。
雏菊的话语就是:隐藏在心底的爱。我怎会不知道!
我合上札记本,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微微一笑,回到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