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加强规划指导,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一)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实训基地建设
按照全国东部地区培训工程会议部署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06年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推动高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的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当地支柱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一个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十一五”期间,全省要建设100个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按照“1+9”模式,重点建设1个引领性的省级综合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珠三角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建设9个专业性强、各具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基地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技能实训工作。这些高定位的要求和目标任务,为各地的实训基地建设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重要的规划引导。按照上述部署,广东省各地共同努力,充分发挥这些有利政策的推动作用,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步伐,目前投入使用的基地已有12家,建设的数量和规模进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力也逐步提高。例如深圳市建设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成为全省的典范。
(二)加大投入力度,为基地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
为保障实训基地建设顺利进行,广东省不断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初步形成了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由财政与社保基金双轨投入的动力机制,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撬动作用。一方面,在“十一五”
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目前,广东省财政已向各基地投放了3亿元,通过稳定财政投入,有效带动各地配套投入资金高达13.6亿元。同时,还带动了各地在土地、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实现了资金的倍增效应,有效地推动实训基地的建设。如广州市实训基地,现已经投入了760万元,到建成累计地方投入将高达近20亿元。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培训就业的作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府制定了《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方案》,历史性地突破了原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明确失业保险基金可扩大用于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购置设备,在2010年,广东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可提取用于公共实训基地设备购置的补助经费高达35亿元。这将有效地减轻财政压力,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进程。
(三)鼓励采取多种模式,积极探索加快建设实训基地的新路子
为了解决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身财力,探索采取多种模式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对经济发达地区,既可采取公益性管理运作模式,由财政全额拨款,也可实行政府补贴、适当收取服务成本费维持日常运作;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财政投资建设场地,日常实训鉴定和运作经费通过收取服务成本费筹措解决;对省级综合性实训基地,实行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其场地设备投入和更新、人员工资和主要管理费用等主要通过财政解决。由于采取上述灵活多样的建设模式,有效推动了全省实训基地建设的全面铺开,初步形成梯次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良好格局。据统计,目前,广东省依托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企业,建设了79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其中,公共实训基地22个,已有12个公共实训基地部分或全部投入使用,为下阶段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共实训基地打下了良好基础。
来源:广东技能人才网( www.gdjnr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