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法
刑法(总则)
一、刑法概述
一、定义
二、原则
1.罪刑法定;
2.平等适用;
3.罪责刑相结合。
三、适用效力
1.空间效力
1.属地(行为或结果在中国)
领域:领空、领陆、领水、船舶和航空器。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外国人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属人(中国人在外国犯罪)
1.最高刑三年以下,不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军人除外);
2.外国审判过,仍追究;
3.受过刑法处罚的,可以减轻或免除。
3.保护(外国人在外国对中国人)
刑法三年以上有期,且犯罪地受到处罚(双重归罪)。
4.普遍(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2.时间效力
不溯及既往。原则:从旧兼从轻。
二、犯罪
一、特征
1.危害社会;2.触犯刑律;3.应受刑罚处罚。
二、构成要件
1.客体
客体本质是社会关系,区别犯罪对象(具体的)。所有犯罪都有客体,但不一定有犯罪对象。
2.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1.有体性;2.有意性;3.有害性);
2.危害结果;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联系。
3.主体
<14(无)
16>X≥14(限制)→ 两故,两强,两火,两毒。只有这八类承担刑事责任,必须是贩毒,持有毒品不算。
≥16(完全)
4.主观方面
1.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希望、追求。
间接故意:放任结果的发生。
2.过失犯罪
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过于自信:已经预见(采取行动)。
3.不认为是犯罪
1.不可抗力;
2.意外事件;
3.正当防卫;
1.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受侵害,制止行为(见义勇为属于正当防卫)。
2.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
3.特殊正当防卫: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造成伤亡,不负刑事责任。
4.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警察、消防员)。
三、刑事责任
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1.犯罪预备。准备工具,没着手。→ 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2.犯罪未遂。已着手,意志之外原因没做成。→ 可以从轻或减轻。
3.犯罪中止。自动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制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2.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集团犯罪:三人以上)
1.主犯
2.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3.胁从犯→ 应当减轻或免除;
4.教唆犯→ 没有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教唆未满18岁,应当从重。教唆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教唆者是间接正犯,罪名是被教唆者所犯之罪。
四、刑罚论
一、刑罚种类
1.主刑
1.管制(323)
1.管制的本质是限制自由;2.社区矫正;3.抵扣比例2:1;4.同工同酬。
2.拘役(161)
1.短期剥夺自由;2.公安机关执行,到看守所;3.折扣比例1:1;4.劳动酌量发筹。
3.有期(615)
1.一定期限剥夺自由;2.监狱;3.强制劳改,抵扣比例1:1;4.数罪并罚时,总和<35,20年;总和≥35,25年。
4.无期
5.死刑(最高法核准)
1.犯罪时不满18、审判时怀孕不死刑,审判时75岁不死刑,除非手段特别残忍致人死亡;
2.死缓(省高院核准):1.没有故意犯罪,期满改无期;2.重大立功,期满改25年;3.故意犯罪,最高法核准,死刑。
2.附加刑
1.罚金
有一块罚十块,什么时间有,什么时间给。
2.没收财产
有多少没收多少。
3.剥夺政治权利
1.无期和死刑的;2.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
4.驱逐出境
犯了罪的外国人。
二、量刑
1.累犯
一般累犯:有期徒刑以上,5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
特别累犯: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犯罪。无时间、刑种限制。
后果:累犯应当从重,不得假释和缓刑。
2.自首
一般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
后果: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3.立功
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
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
4.缓刑
1.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可以宣告缓刑;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首要分子;3.不危害社会;4.社区矫正。
5.追溯期限
犯罪之日起,有持续状态的,终了之日起。
<5,5年;5≤X<10,10年;X≥10,15年;无期、死刑,20年;20年以后要追诉的,报最高检核准。例,法定最高刑5年,则时效是10年。
刑法(分则)
一、公职人员犯罪类型
1.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侵吞、窃取、骗取,占为己有)。
2.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1.非法活动;2.盈利活动;3.三个月未归还)。
3.受贿罪(索取、收受)。
4.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其他常见犯罪类型
1.盗窃罪;
2.抢夺罪(财产权,公然夺取);
3.抢劫罪(暴力威胁,人身权,财产权);
4.侵占罪(1.代管的;2.遗忘的;3.埋藏物);
5.敲诈勒索罪(威胁要挟,使他人恐惧);
6.绑架罪;
7.强奸罪(对象必须是女,≤14,同意也是强奸);
注意:亲告罪:1.侵占罪(只能起诉)2.虐待罪3.诽谤罪4.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