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
拍卖规则
尊敬的各位藏友,参加拍卖之前请认真阅读主办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制
的《拍卖规则》,凡办理拍卖登记手续者或拍卖会前后洽购者,即视为本人已阅读《拍
卖规则》,认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主办方为拍卖会对外发布的文字、图案、幻灯等宣传材料及现场工作人员
对拍品的介绍和评价,均作为参考依据,竞买人应于预展时自行审视拍品原件(包
括聘请专家帮助鉴定),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品之一切现状(包
括缺陷),竞买人若竞买成功并签署确认单据,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任何理
由提出退货或拒付货款。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办方对拍品的真伪及
品质不承担担保责任。
、竟买人必须在拍卖会之前凭身份证或驾驶证办理登记手续,并支付保证金
人民币400元整,领取竞价号牌,获得竞买权。竞买登记人若将号牌借给他人竞买,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后果均由登记人负责。
参加竞买未中标者,拍卖会后凭收款收据和竞价号牌当场全额领回保证金
中标者三日之内到青州市松竹梅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付清全部货款和佣金,领取拍
品,原付保证金抵顶货款。如付款额较大,经主办方同意可先预付落槌价30%的定金,
余款五日内付清方可领取拍品。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经确认到账后方可领取拍品。
逾期不付清货款者,主办方将不退还保证金和定金,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竞买人如对自己竞买的拍品真伪产生异议,应在保持拍品原状的前提下,
自竞买之日起十日之内,书画、瓷杂类需出具两位国家级鉴定师的鉴定证书,翡翠、
玉器、宝石、金银器类需出具潍坊市计量测试的书面鉴定证明,方可到主办方退货
退款,但竞买人已支付的佣金不予退还。逾期则视为竞买人弃权,主办方将不予受
理。无底价的拍品和拍卖会前后洽购成交的拍品,一律不得退换。
五、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品,应付给主办方“落槌价”12%的佣金。拍卖会后五
日之内全额付款提货的,佣金按10%执行。
六、拍品起价不等,拍卖主持人有权按规则改变竞价阶梯,竞买人可以自由加
价喊价
七、拍卖阶梯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公布。
八、本《拍卖规则》的解释权属于青州市松竹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