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孩对我说,我会守护她的梦
10天前,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却因一条微信被激起涟漪。
“告诉你个事情哈,我要结婚了。”前任发的。
“哇恭喜!”我娴熟地回复,手指甚至超过了大脑的思考时间。
“谢谢,下周日中午办酒席,想邀请你参加——可以吗?”
他随后发来了微信版请柬,一点开,里面是扮着音乐的婚纱照播放。
“好呀,我有时间就去。”我礼貌性地回。
这半年来,我喜欢工作之余写写文章,分享下生活中的点滴和感受,可我暗自发过誓,关于他的所有,我坚决不碰。却还是在一天里,收到了他的请柬。
高一到大四,七年一弹指,这个云淡风轻邀我参加他婚礼的人,几乎参与了我全部的青春。
【高中】
那年高一,我们在同一所高中的不同班,我在18班,他9班。山东的孩子,会知道重点高中是监狱一般的存在,一个月休一天,早晨六点多就可以开始一门考试,晚饭后要上五个晚自习。晚上10点下课,写完作业轻松12点,睡到早上五点半起,周而复始。那时,文理尚未分科,我学习虽然努力,可总是让数理化拖后腿。班里60多人,我一般排10名开外。而他,优秀到让老师们交口称赞。
周一的国旗下讲话,是他的文章;学校的级部排名,第一名总是他;连他的物理作业本都被各班传阅,因为里面的很多解题思路清爽而高效。
而我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作文。60分的满分,我很少拿55分以下。
不管怎样,我也得感谢自己,因为这个不曾被我重视的优点,促成了我和他第一次见面。
那是一次市里的作文大赛,学校很重视,我们两个被选出来代表学校参赛。比赛前有几次突击演练,就是老师随便说主题我们快速作文。拥挤热闹的语文组办公室,老师们聊着天吐槽着这届学生有多不争气,我却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那天练完已经到了晚饭时间,他突然说:“紫健,一起去饭堂吧。”
那是我听到的最温柔的一句话。
我们面对面坐下,餐盘的距离只有0.1毫米。我像个小粉丝一样,傻乎乎地不知道该和他聊些什么。
“那,你高二打算选文还是选理呢?”我颤声问他。
“选文吧,一直比较喜欢文科。你呢?”他笑着说。
“当然是文呀。总算可以摆脱理科的阴影。”我脱口而出。
从那次吃饭,我便有一个梦想,就是高二能和他分到一个班。
一个年级有25个班,哪有那么容易分到一起。不过文科班只有5个,我在20,他在23。虽然错过,却处于同一楼层。我每次都这么安慰自己,已经离他很近了。
学校另一大劳逸结合的运动,就是课间跑步,每个班整齐列队,浩浩荡荡绕着校园跑上几圈,足以让全身热血沸腾。而文科班有一大特色,就是跑步的时候,每人都随手拿着小纸条,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知识点,这是老师提倡的,说可以边跑步边记忆,不断重复巩固。我当时字写得不错,笔记又认真,经常有同学复印我的纸条跑步时背。而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就是为他写了份笔记,然后在最后一页加了句:要加油哦,我喜欢你。
送出后,连续好几天跑步,我都不敢看他们班的队列,怕不小心和他眼神相碰。课间回去也后悔自己的莽撞,想想他功课那么好,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跑步背书的习惯。自己是有多不矜持,才去做这样的傻事。
哎,可那真的是件我想做的事而已啊。
后来,我们经常在学校碰到,他像没发生过这件事一样,每次只微笑着打个招呼,让我多少明白,他的眼里,并没有我。直到高三时我过生日,妈妈为我点了份披萨外卖送到班级,10几个同学陪我一起吃。唱生日歌的时候,看到进来的同学说有人递东西给我,那是本梭罗的《瓦尔登湖》,书里有张卡片:
“紫健,我很欣赏你。你也加油,如果我们大学会遇到,我会喜欢你。”
我紧紧握着卡片,瞬间脸通红,颤抖着把它收好,放在书包的最里层,伴我直到高考结束。
一个光芒太盛的人,居然会注意到自己,这让我无数夜晚深深感激。
至于结果,他顺利去了北京的梦想高校,而我报了广东。
考完试的暑假,聒噪而难舍,我们一下子从狱中释放,反而有点不知所措。他约我出来吃饭,我衷心祝贺他如愿以偿,谁知他说:“以后见面的时间就少了,没想到,大学第一场恋爱就是异地啊。”
“啊?什么异地。”我杯中的橙汁险些侧翻。
“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高中怕影响学习才那样安慰你。”他笑得很温柔。
我那一刻的心情赛过中百万彩票。自己喜欢了三年的男生答应自己,是多让人开心的事情!
【大学】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着大学生活。我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8点左右和他通电话汇报一天的行程和趣事。
那时的我,不比高中轻松。怕因为距离和他疏远,怕他喜欢的话题自己插不上话,也怕,他会移情别恋。
他喜欢篮球,我便坚持和他一起看NBA;他爱欧洲五大联赛,我便熬夜关注着结果。至于课业,我很少问他,一是倔强的自尊心,二是怕他觉得无聊。
大一半学期过后,他有次突然说:“你有没有想过出国读研呢?看看外面的世界。”
“这个倒没想过,国外有那么好么?”我回。
“我觉得年轻时应该多挑战些不同的东西,去美国,体验最好的教育模式。”他自信满满。
那晚放下电话,我想了很久。觉得他说得有道理,我对异地求学有所憧憬,虽然知道要加倍努力。
我们约定,互相鼓励力争一起出国读研。我大一寒假就报了北京的GRE强化班,提前开始了备考。笨鸟先飞,我不想离他太远。
其实,我很少看到自己的好。那时的我,其实学习不赖,每学期绩点都名列前茅,琴棋书画略通,人也不丑。可只要他没看到,我便不觉得自己有多好。
那时的他并不擅长甜言蜜语,虽然文采斐然,可从没为我写过一封情书或者多说几句肉麻的话。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我当然能理解。因为喜欢,他身上没什么我承受不了的缺点。
我们那几年,虽然异地,却没吵过一次架。因为不舍得啊,本来异地就容易误解,看不到他的眼睛,又怎么忍心去责怪他的声音。
为了见面时看起来显瘦,我那个月天天坚持去游泳,筋疲力尽后只喝点粥。我不是个很聪明的人,却愿意为他尽最大努力。
大二时,他申到了交换生,去美国西海岸名校交换了一学期,我既不舍又为他骄傲。
回来后,我却隐隐约约感到,他备考不像以前那么积极了。
大三寒假回老家过年时,他约我出去看雪,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他说:“等我们以后在一个城市了,毕业就结婚。”
“谁要和你结婚呀?”我笑道。
“可我没有想过要娶别人呀。”他捏捏我的脸,一脸无辜。
“而且以后有小朋友了,我们要为他建个邮箱,里面塞满他的照片和故事,等到他18岁了,就把密码告诉他。”他继续说。
“要是小朋友像我这么笨数学又不好怎么办?”
“家里有一个数学好的就够了啊。”他振振有词。
可能是突如其来的几句承诺太暖,让我只想让时间静止在这一刻。他有意无意的说起其实留在国内读研也不错,我也几次被动摇过。只是,夜深人静时想想自己为GRE和托福做过的努力,想想为了了解国外学校所进行的一次次调研和总结,想想为了套磁教授写过又改过的邮件,那些天我经常失眠,然后醒来不断叹气。努力了这么久,已经把这当做了自己的梦想,现在让我放弃,真的不甘心。
仅仅不甘,是不足以让我改变主意的,绝望才能。
那天,我从饭堂吃完饭赶回图书馆,收到高中朋友的短信,朋友说在学校的保研名单上,看到了他的名字。
当时出国的是他,现在保研的也是他。悲哀的是,我自始至终都是局外人。
我终于没忍住拨通了他的手机,他忙解释:“美国嘛,看看感受一下就好,反正以后不打算留在那边。你看硅谷那么多人,赚再多也是二等公民,我要在国内当一等公民。”
“你就不能事先跟我商量下么?”我难过地问。
“你每天为了申请那么忙,商量了也不会对结果有改变啊。”
“那对不起了,我还是想出国,而且下半年就要开始投递申请了。”
“恩。也是,那是你的梦想嘛。”他回。
“那你毕业后回国么?”他紧接着问。
“看情况吧,如果找到工作,就在那里工作一两年也说不定。”
“你的选择我当然支持。是我没考虑周全,自己单方面就改变主意了。”
“如果我毕业就回国,你会等我两年吗?”我问。
“如果你以后都会留在北京,我会的。”
“那还真说不准,你居然连城市都给我规定好了。”我拿出了最后一丝自尊与倔强。
于是,结果只有分开。分手的过程历时好几次,最终在我拿到签证的时候他说死心。
那时的我们,重感情,但也没有把它看重到可以牺牲一方的梦想来成全。最后的最后,谁也没有挽留谁。
我告诉自己,为一个男生做到现在,已经尽力了。
原以为,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保护你的人。却发现,正是他,掀起了心里最剧烈的风浪。
也许,他从大一才开始真正对我有感觉,也许,他到最后才发现有所不舍。可是,这七年,我眼里心里所能看到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我以为他天性就不温和,以为自己的温暖可以感化他。最后,发现自己的心也被他带冷了。
美国的那两年,我都是一个人。异乡是很容易被别人的关怀所感动的,我也遇到过对我不错的人。可是,一想到曾经那么认真地喜欢过他,我就会怀疑别人会不会也能认真待我。
我看到他在国内过得并不轻松,经常熬夜加班赶工作。看到他朋友圈的状态,我从条条在意,到漠不关心。
只是有一天,他在深夜分享了首歌,可能当时在开车听歌吧。那是黄义达的《那女孩对我说》:
“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
久了之后她变成了眼泪
泪一滴在左手凝固成为寂寞
往回看有什么
那女孩对我说
说我保护她的梦
说这个世界
对她这样的不多
她渐渐忘了我
但是她并不晓得
遍体鳞伤的我
一天也没再爱过
那女孩对我说
说我是一个小偷
偷她的回忆
塞进我的脑海中
我不需要自由
只想背着她的梦
一步步向前走
她给的永远不重”
听着听着,眼泪就不争气的往下流。
后来一次同学聚会,我有事缺席,听闺蜜告诉我,他对她说:“那会儿比起出国读研,我更想留在国内毕业就工作,因为希望带给喜欢的人更好的生活,而这个周期越短越好。” 我听完笑笑,说都过去了。
毕竟是共度青春的人,如果不亲眼看到他找到幸福,还是会有小小的不甘心。而如果他幸福,即使这份幸福不来自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对我而言,他就像一棵大树,曾为我遮阴避雨,也曾幻想和他永生相伴。可梦碎了,被他撞疼了,一看到树就不自觉绕行。终于过了很久,我不会记得这棵树曾给我的荫庇与疼痛,可我却真心希望,那棵大树永远都在,枝繁叶茂如初。
【婚礼】
我想,他准备邀请我时,肯定下了更大的决心。相处的这几年,虽然他有些不解风情,不过他很善良,不会刻意为难我,我该相信他。而且,如果他在这么重要的日子依然愿意看到我,那么,现场送去自己的祝福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化了淡妆,穿了条粉色连衣裙。现场的主题是淡蓝色,天空与海洋的颜色。他们创意环节不多,布置得简单而雅致。主持人没有对他们的爱情开过多的玩笑活跃气氛。新娘很美,笑得很甜。
我们几个高中同学坐到一桌,吐槽着北京的交通和空气。待到仪式结束,他们过来敬酒。我们站起来说恭喜,先开口的,是新娘:“初次见面,多多关照。久闻你们大名呢。”
“谢谢谢谢。”大家一起笑着举杯。
我也举起手里的红酒,这时,他说话了,声音很慢却很坚定:
“紫健你以茶代酒吧,你酒精过敏还是少喝。”
“哦。”我点头。
好了,这样就放心了。他找到了他的幸福,我也遇到了把我捧在手心的人。海枯石烂不如好聚好散,以后任何时候想到他,我心里都是微笑的,对过往情深意重,但绝不回头。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回家后,我睡了个长长的午觉,到下午四点。
醒来发现一条微信消息,是他发来的:
“恭喜我,终于娶到了像你一样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