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喜欢
朋友喝酒有个习惯,将酒杯高高举起,“力拔山兮”状送到口上。双唇一裹,脖子一仰,只听得“滋溜溜(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一声,重重喘出一口粗气,咂吧咂吧嘴,如同完成了一项重大事业般顾盼自雄。然后你看他的杯子,不过下去一点点而已。你若问他为何如此“雷声大雨点小”乎?他则洋洋得意的说:“敲黑板,划重点,喝酒关键在这个声音上。没有‘滋溜溜’这一声,周身都不爽利,还算什么喝酒?至于多少嘛,次之,次之啊。”
对此壮举,我深以为然。
有人批评说:饭桌上很多人吃相不雅,包括弄出一些奇怪的声音来,都是粗俗、没文化的表现。我想,这样的人,算是讲究的。不过,他讲究他的,我们则该摆出什么造型来就摆出什么造型,该弄出什么动静来就弄出什么动静,不至于听到“蝲蛄蛄”叫就不种地。概因吃饭是自己的事,与他人何干?
如果说“有干”的话,那至少是在一个公共场所,甚至外交谈判的场合。相邻食客有雅癖,眼睛和耳朵都敏感,看到不想看的画面,听到不爱听的声音,宁愿绝食而死,也不愿意继续忍受,如此,我们为了保证他的生命安全起见,适当有所克制也有必要。但我经常冒出这样的念头:为了照顾别人的感受,放弃了自己对于美味的感受,是不是有些得不偿失?民以食为天,这个天,理应得到最大的关照才是。 除非对方真的绝食,而我们又可能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对他人死亡的结果有偿命之虞。若无此风险,就另当别论。
因为吃相问题,或者说饭桌礼仪问题所闹出的矛盾不少。在《激情燃烧的岁月》里,石光荣的乡下亲戚来吃饭,明明有椅子却不做,非要蹲在上面吃。这是因为在老家门口石头上蹲食习惯了的原因。不光这样,口中一定要“呼噜噜”的,这样饭才能吃的香甜。有人进行心理分析说,这是因为过去生活条件不好,饭碗里有粮食的话,一方面是会狼吞虎咽,肚子饿的自然反应嘛;另一方面是向周围的乡亲显示:我有吃的,表示自豪的意思。但这种自豪,在石光荣的老婆看来,一点都不打算买账。相反,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心中早已怒火冲冲地下了逐客令,只不过碍于男主人的面子,没有当面发作罢了。
人不是泥捏的,谁还没个脾气呢?类似逐客的举动我也干过。当时在某集体食堂吃饭,一个哥们从家里带来了臭豆腐佐餐。因为食堂的饭菜实在清汤寡水,按照鲁智深大和尚的说法,就是让人口中淡出个“鸟”来了。臭豆腐者,闻着臭,吃着香,哥们津津有味。但我当场就拿起臭豆腐瓶子,随即一道美妙的弧线,给扔到了食堂的窗户外头。只听“啪”的一声,臭豆腐瞬间变成了臭豆腐渣。哥们脸色大变,“世界大战“爆发。该战争的结果无须赘言,反正双方互有“伤亡”。作为战争的发起者,我时至今日仍不思后悔,一直认为这位哥们理应反省并向我道歉:臭豆腐这种食品固然下饭,可气味之威力实在可观。我们都知道它有“闻着臭,吃着香”的特点,你光让老子“闻着臭”,不请老子一起“吃着香”,这不是找抽吗?
还有韭菜、大葱、大蒜之流,这类东西吃起来很爽,但味道可能会让身旁之人呕而吐之,所以,除非是共享,大家都一起“入鲍鱼之肆”,互不觉察才能相安无事。地铁上对某些食物有特殊规定,甚至地铁上什么都不许吃,就是重申给大家一个原则:自己的幸福,最好不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对此,我表示有保留的同意。为什么有保留?因为话说回来,自己的幸福不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他人的幸福就岂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乎?
所以我的建议是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如果身边同坐着有雅癖的先生小姐太太,那么,喝酒吃饭不要太过于放肆,不要吃那些太过于刺激的东东,起码不要把脚丫子放在饭桌上吧,因为你不了解对方的痛苦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程度;而别人吃饭,你如果不乐意让眼睛和耳朵包括鼻子遭罪,那么尽可敬而远之嘛,正好推行一下分餐制,蛮好。非得做一个免费的观众去欣赏,还要求演员做出你喜欢的规定动作,是不是也有些苛刻?还有,如果能够锻炼一下包容的心肠,就会省却很多烦恼。试想: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你非要求食者如同君子国的君子一般,一根一根的凉却之后,徐徐放到张成樱桃大小的嘴里,轻轻的用牙齿上下摩擦,然后小心翼翼咽下肚中,整个过程不是吃面条,倒好像是绣花。你觉得如此方才文雅,以张飞先生为代表的很多人肯定会表示强烈反对的。倘若因此发生官司,你要赔上的,可不止一碗面条的代价吧。
眼前浮现一个场景:山东大汉吃煎饼卷大葱,“咔嚓咔嚓”,风卷残云,不亦快哉!
对了,又想起这么一个事儿:二十年前,我和一个大美女主持人(而今已是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为保护形象,不公开姓名)去某企业谈广告的事儿。女主持人嘛,品貌兼优,不光优,而且雅。吃饭时候,上了一盘炖猪蹄儿。企业老总说了:那谁,你今天要不给我消灭一个大猪蹄儿的话,这广告经费,我就不批,一切免谈——带着玩笑的意思——我那女主持人二话不说,抓起一个猪蹄儿就啃——为啥用手抓?你懂得,筷子办不了这么大的活儿啊——“咔嚓咔嚓“,花容失色变成大油嘴啦。老总很高兴:对头,就是这样才好,要什么雅致?扭扭捏捏太难受,我就喜欢这样的实在人!
我在做节目的时候,经常被编导所提醒:坐的不够端正;站的不够挺直。我感谢编导的善意,但行动上却是逆行之英雄,变本再加厉,坐则干脆“葛优瘫”,站则“手舞足蹈”,反正,怎能有利于身心放松就怎么办。而我请到的嘉宾,受到我的感染,不知不觉就放肆起来。主客夸夸其谈,滔滔不绝,气的编导把白眼球都翻到了鼻子尖上。没办法,我最反对一派端起来的嘴脸。做人应该真实起来,生活不容易,衣着整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固然必要,但如果把精力都放在如何取悦别人上,是不是太“十三”了呢?
有时候,真实更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 吃饭就是吃饭,花自己的钱,享受自己的美味,还非得要一个什么吃相?个人习惯,我们也有尊重的必要。文明发展到今天,并不是要求人束缚住自己手脚。甚而至之,天天战战兢兢看别人眼色,揣摩别人感受,那还有什么人生的味道可言?一不抽烟,二不喝酒,三不泡妞儿,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你还活着干嘛?
刘姥姥早就说过:“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一顿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这场面,光想一想都快活。
人生贵在适意耳,朵颐大快之后,鼓腹悠哉,是自己的乐趣。不以剥夺他人的乐趣为自己的乐趣,这样大家才可以都有乐趣,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这里,不妨端起酒杯,“滋溜”一口罢(注:要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否则不够专业)——当然,最好和同道之人共享之。原因也很简单:看别人脸色虽然不必,但享受手指头戳戳点点的待遇,也不能说是一件叫人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