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婚姻应知的法律常识
虽然现代人很多都不相信爱情,但为了种种缘由却都会自愿或非自愿的选择一个人步入婚姻家庭。既如此,如何在这种婚姻中最大限度保障自我权利,就当提前做好如下认识准备。
一、法律规定中结婚日期是指哪天?
一切涉及婚期时间,在法律中一律以双方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切记!这个有什么用呢?用处可大了,没有特殊规定,这个时间之前单方购买的资产均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有的人可能会问,那倘若在未打结婚证时双方合资购买的财产那算谁的?这个就按比例来,于个体而言算双方债务。换言之,也就是在登记结婚之后一方购买的资产,尽管登记在一方名下,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不管谁付出多少,资产一律夫妻共同所有。
二、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应该如何处理升值部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由该规定可知:对于此种情况,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应该归产权人所有,产权方仅需就婚后已偿还贷款部分及相应升值部分给予对方一半的补偿,而非需要就房屋全部升值支付补偿款。既然如此,对方要求全部房屋升值的补偿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
三、如何可以合法做到让对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对方购买资产时,此时双方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对此,如若想在结婚后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只能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署协议,以书面的形式合意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为保险起见,对于不动产,建议还是双方找时间去房产管理部门新增变更产权人,将一个人的改成夫妻双方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是一方婚前所购资产,属于个人,但其产生的增值收益,在双方登记结婚后,这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如何打破即使是登记结婚后,个人购买的依旧属于个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情况依旧只能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但要注意,这一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什么意思呢?也就是只有你们的共同债务人知道你们夫妻实行AA制生活,夫或妻此时的单方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否则的话,即使你们有约定,这个内部约定在对外债务方面依旧是没有效力的。
五、未登记结婚,双方就要了小孩,事后两人因不和未能在一起,此种情况有关小孩的法律问题?
此时小孩依旧是两个人的小孩,这是事件,不是法律行为,因而不管双方认不认,双方均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尽责,对此可法院起诉。双方如若都不愿抚养,该小孩的近亲属或社区居委会等主体均可代为起诉。
六、如果双方未能在一起,情侣关系期间双方互送的礼物、礼金可以再要回来吗?
对于这个,就要看是什么,一般性的小礼物,则算赠与关系,赠与只要交付给对方就属于对方的了。但婚姻法还有明确规定,对因为结婚而置办的订婚礼金,倘若最终未能在一起,则此时赠送方有权予以追回。
七、婚礼未成,女方可否向男方索求精神损害赔偿(俗称青春损失费)?
如若是因为男方骗婚或因为男方过错(出轨、暴力等)最终导致婚姻失败,则可以对此追求精神损害赔偿。除了这些,其他情况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暂时就想到这些常见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特殊情况,欢迎各位看官留言提示,我将在后期一一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