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红玫瑰与白玫瑰》和写作二三

2016-03-30  本文已影响55人  晴天在路上

对于写作,上大学以前我也是个为800字作文所苦恼的学生那时我对文学的鉴赏能力几乎为零,就是那些语意色彩丰富的词语,倒也不能激起我脑中充满韵味的联想。张爱玲这类作家所写的东西我是不大能读的下去的。

对于小说我更偏爱的是情节,例如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和《狂人日记》等等。这类作品给我的画面感十分丰富,但对我个人而言,这类作品能折射出某些中国封建社会的精神层面,也算是以小见大了。

而对《红玫瑰与白玫瑰》这类爱情小说,在读这本小说我就想起《红玫瑰》:

0330《红玫瑰与白玫瑰》和写作二三

和这样一段很多人看过的台词: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是小说,但我却感觉不到有什么情节,我只是光顾着埋头往后看,振保的三段感情经历,感情生活有什么新花样呢?又能有什么新花样呢?或许我可以做一个这样的假设,这类小说重心不是情节,而在于情感与环境描写。

常人中疲乏无奇的世界,到了张爱玲笔下确是另一番鲜活的模样。振保与第一任女友玫瑰的离别,和娇蕊的第二次相见。我呢,词汇疲乏,我也只说,张爱玲感情描写十分细腻。那生活中的常见物品,倒是也可以被她妙手拈来,描绘出一番意像。(当然那只是民国时富贵人家用的普通物件,在我脑海中引发的情感倒是模糊了)这样的人儿,生性敏感,对自己内心的情绪描绘丰富。。

只能评述到这里了,毕竟我是第一次接触这样的题材。难以拿同类题材的篇目与之相比。

昨天和今天写的文章都是自由写,也没有列提纲。倒是有想法便写出来。

写作这件事,是有好处的我倒是可以列出那么几条条目,分析一下:

1.锻炼手指,提高打字速度。(雾)

2.能保留下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好想法,我们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想法,只要百分之一有用就足够。当然这样的想法停留在脑海中不容易具体化,类似于自己在脑中想出题目解答方法,但若是真下笔解答可能发现这种解答方法行不通。

3.提高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这都是套话了。。)除了写作若是还想提高那只能自己对收音机说话录下来给自己听了。

4.以文会友,当然这个逼格感觉很高,遇到有同样想法的陌生人可以迅速达成结交。

5.还有就是复习,写作也是一种复习以前学习过知识的手段。

6.给自己留下一份回忆,类似于日记。

总之列的条目混乱不清,今天就弃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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