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2018-05-23  本文已影响10人  小旅

《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微信群管理办法》

为更好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有效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增进会员学校、校长之间的友谊,更好的交流合作,传递信息、资源分享,共同发展,2015年6月16日南岗区民办教育协会创建了“南岗民办教育微信群”,为进一步规范协会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微信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入群办法1、由各片片长负责推荐、拉入片内学校入群,同时掌握片内入群情况。2、即日将在南岗区民办教育qq群内发布微信群二维码,可通过扫描加入。二、入群要求1、协会微信群只加协会会员学校,非会员非请勿加入。2、每所会员学校仅限举办者及校长加入。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学校名称加姓名加电话,请片长加片名)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三、信息发布要求1、群内交流内容应以民办教育行业交流信息为主。2、重在务实、效率、正能量的经验信息分享。3、鼓励分享时政、财经、科技等有价值信息或链接。4、允许发布活跃气氛、休闲娱乐及有价值的讨论话题。5、严禁发布反党反政府负面消息、色情等内容。6、聊天内容不得出现污辱他人人格行为。不可以恶意刷屏。7、不提倡政治话题的出现及讨论,不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8、如出现上述违规情况,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微信群,并由其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四、管理规则1、微信群统一由协会管理,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2、晚上22:00至早上07:00休息时间段请勿群聊。3、协会将定期检查群成员,非会员学校人员予以删除。4、学校聘用校长离职后,请立即主动退群,如未主动退群请举办者告知协会予以删除。5、未经协会同意,不得擅自将非会员学校人员推荐进群。6、如错失群内发布的重要通知,后果自负。7、对于积极活跃群内气氛,传播正能量,坚持发布与民办教育有关信息的学校,协会将予以表扬、奖励。五、为保障会员的共同利益,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微信群管理办法》,同时欢迎大家提出宝贵建议,完善群的使用及管理,发挥其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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