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发财,好人受罪?
高中时我就有变成坏人的觉悟,因为坏人比好人得到更多好处。虽然变成坏人的理想失败了,在追求变坏的过程中,获得了不少心得,研究过坑蒙拐骗偷等门类,对各种现象,各种手段有了更深刻认识。最后得出一个浅显结论:坏人发财,好人受罪。
我们总是津津乐道于大佬发迹后的成功,很少有人研究他们原始积累的罪恶,我看过一些例子,发现在国内,原始积累跟资本的罪恶并无二致,每个毛孔同样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成功的人,只让你看到他们想让你看到的一面,隐藏了恶的一面。
按照正常市场竞争和法律法规经营,得到的只是社会平均利润,很多商家并不满足于此,他们想获得超额利润,或垄断利润。方法有压榨劳动力,压缩生产资料成本,提高效率等,通常前两种常用,于是加班多工资少,材料以次充好成了发财手段。
在具体项目中这些很容易发现,餐饮中的地沟油,烂肉,霉变过期食品等,通常被偷偷用来发财,成本极低,利润极高。我们讨论过一些小项目,探讨的点不在于是否挣钱,而在于别人是我们利润的几倍,这种不平衡感让人绝望。
复杂的人看世界也是复杂的,我眼中的世界比较复杂。比如坏人,除了自身的恶之外,利用社会的恶,规则的恶,人性的恶,甚至用善的方法别有用心达到私欲,都是坏人的表现。这些方法,用在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
坑蒙拐骗偷抢等门类是个人恶的利用,个人或团队去骗偷,可以说一本万利,典型的不劳而获。这种手段是强盗逻辑,通过恶毒手段把别人的成果占为己有,完全违背道德规律,是原始的自然的恶的表现,以满足个人私欲为目的,以方法或武力为手段,非法占有。
有些人比较聪明,善于利用社会或人性的恶,激发攀比心,焦虑感,恐惧感,羞耻心,挖掘人性的贪婪,私欲等,以此作恶。宣扬阶层固化,炒作楼价,相亲攀比,孩子教育……各利益团体深谙社会人性弱点,定向下套,杀人无形,高明至极。
有些人长袖善舞,善用规则,甚至打着善的名义作恶,这种手段隐蔽性高,不容易被觉察。诈捐门,编故事骗取社会同情,钻法律漏洞打假谋利,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依托手中掌握的资源,打着为别人服务的名义挣钱。比如学校打着实习的名义,收学生钱,收工厂的劳务介绍费,压低实习工资,克扣工资等,每个环节都可获利,最后学生还得感恩戴德。
如果用二元论二分法看,非善即恶,不按公平正义道德出牌的手段都是恶的。不作为是恶,过犹不及也是恶,好心帮了倒忙也是恶,从这个角度看,坏人易做,好人难当。想当好人,就得坚持到底,有耐心,有受罪的觉悟,不然,扶老太太过马路都可能被讹。
除了真正的坏,别有用心的利用规则手段,或是以善为恶外,社会还提供了很多厮杀的机会。因为在竞争的社会中,想获得稀缺资源,不用点手段方法,很难成功。于是乎,请客送礼,溜须拍马,尔虞我诈,权钱交易,穿小鞋戴绿帽……腐败丛生。
当下,好人确实吃亏。因为你是好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才华而不显,有机会而不得,有抱负而无用武之地,久而久之,泯然众矣。在社会中被看不起,在实践中变成受气包,在竞争中变成炮灰,慢慢变成愤青,逐渐被社会淘汰。人虽好,却变成坏人的磨刀石,垫脚石,贬低自己,彰显了别人。
我想,应该变成坏人。这个坏不是骨子里个人的坏,而是在善良基础上认清社会规则,按规则办事儿。变成外圆内方的社会人,常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不计较暂时得失,不固守清贫的道德律,理解社会的丑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规则里改变自我,在道德里教化万方,协调善恶,随心所欲不逾矩。
如果有一天,我变成坏人,我会是坏人中的君子。当一个人有了坚定的目标,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当一个人有了强烈的欲望,手段会我所不用其极。人可以适当功利,适当用些方法,不过,建议不要主观害人,只需正常竞争就好,这样,本质是不吃亏的好人。在竞争中,交际中,掌握方法,好人不会总吃亏,坏人也不会总得逞,记住: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好人坏人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