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告谕浰头巢贼-《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
14. 告谕浰头巢贼-《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
丁丑(15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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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正德十一年(1516),经兵部尚书王琼特荐,阳明先生巡抚南赣(gàn)汀漳。阳明先生先剿抚福建汀州和漳州流民暴乱。浰头寨与赣南山区地势毗(pí)连,以池仲容为匪首。次年五月,在攻打浰头土匪之前,阳明先生发出此篇告谕(yù)。整篇告谕“情”字满纸,“理”字塞篇,感人至深,堪称古今第一劝降书。
当年,发生在赣闽粤三省交界山区的骚乱并非真正的农民起义,而是危害一方的流民暴乱,阳明先生不是镇压农民起义,而是拯救误入歧途的无辜良民。当然,对于屡教不改的首恶,阳明先生坚决予以剿灭,以平民愤。
[原文]
【14.1】本院巡抚是方,专以弭盗安民为职。莅任之始,即闻尔等积年流劫乡村,杀害良善,民之被害来告者,月无虚日。本欲即调大兵剿除尔等,随往福建督征漳寇,意待回军之日剿荡巢穴。后因漳寇即平,纪验斩获功次七千六百有余,审知当时倡恶之贼不过四五十人,党恶之徒不过四千余众,其余多系一时被胁,不觉惨然兴哀。
因念尔等巢穴之内,亦岂无胁从之人。况闻尔等亦多大家子弟,其间固有识达事势,颇知义理者。自吾至此,未尝遣一人抚谕尔等,岂可遽(jù)尔兴师剪灭;是亦近于不教而杀,异日吾终有憾于心。故今特遣人告谕尔等,勿自谓兵力之强,更有兵力强者,勿自谓巢穴之险,更有巢穴险者,今皆悉已诛灭无存。尔等岂不闻见?
【14.2】夫人情之所共耻者,莫过于身被为盗贼之名;人心之所共愤者,莫甚于身遭劫掠之苦。今使有人骂尔等为盗,尔必怫(fú)然而怒。尔等岂可心恶其名而身蹈其实?又使有人焚尔室庐,劫尔财货,掠尔妻女,尔必怀恨切骨,宁死必报。尔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尔宁独不知?
乃必欲为此,其间想亦有不得已者,或是为官府所迫,或是为大户所侵,一时错起念头,误入其中,后遂不敢出。此等苦情,亦甚可悯。然亦皆由尔等悔悟不切。尔等当初去后贼时,乃是生人寻死路,尚且要去便去;今欲改行从善,乃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何也?若尔等肯如当初去从贼时,拚死出来,求要改行从善,我官府岂有必要杀汝之理?尔等久习恶毒,忍于杀人,心多猜疑。岂知我上人之心,无故杀一鸡犬,尚且不忍;况于人命关天,若轻易杀之,冥冥之中,断有还报,殃祸及于子孙,何苦而必欲为此?
【14.3】我每为尔等思念及此,辄至于终夜不能安寝,亦无非欲为尔等寻一生路。惟是尔等冥顽不化,然后不得已而兴兵,此则非我杀之,乃天杀之也。今谓我全无杀尔之心,亦是诳尔;若谓我必欲杀尔,又非吾之本心。尔等今虽从恶,其始同是朝廷赤子;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须除去二人,然后八人得以安生;均之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杀二子,不得已也;吾于尔等,亦正如此。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恶迁善,号泣投诚,为父母者亦必哀悯而收之。何者?不忍杀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今得遂其本心,何喜何幸如之;吾于尔等,亦正如此。
【14.4】闻尔等辛苦为贼,所得苦亦不多,其间尚有衣食不充者。何不以尔为贼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农,运之于商贾,可以坐致饶富而安享逸乐,放心纵意,游观城市之中,优游田野之内。岂如今日,担惊受怕,出则畏官避仇,入则防诛惧剿,潜形遁迹,忧苦终身;卒之身灭家破,妻子戮(lù)辱,亦有何好?尔等好自思量。
若能听吾言改行从善,吾即视尔为良民,抚尔如赤子,更不追咎尔等既往之罪。如叶芳、梅南春、王受、谢钺(yuè)辈,吾今只与良民一概看待,尔等岂不闻知?尔等若习性已成,难更改动,亦由尔等任意为之;吾南调两广之狼达,西调湖、湘之土兵,亲率大军围尔巢穴,一年不尽至于两年,两年不尽至于三年。尔之财力有限,吾之兵粮无穷,纵尔等皆为有翼之虎,谅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
呜呼!吾岂好杀尔等哉?尔等苦必欲害吾良民,使吾民寒无衣,饥无食,居无庐,耕无牛,父母死亡,妻子离散;吾欲使吾民避尔,则田业被尔等所侵夺,已无可避之地;欲使吾民贿尔,则家资为尔等所掳掠(lǔ lüè),已无可贿之财;就使尔等今为我谋,亦必须尽杀尔等而后可。
【14.5】吾今特遣人抚谕尔等,赐尔等牛酒银两布匹,与尔妻子,其余人多不能通及,各与晓谕一道。尔等好自为谋,吾言已无不尽,吾心已无不尽。如此而尔等不听,非我负尔,乃尔负我,我则可以无憾矣。
呜呼!民吾同胞,尔等皆吾赤子,吾终不能抚恤尔等而至于杀尔,痛哉!痛哉!兴言至此,不觉泪下。
[注释]
☆遽尔:(jù ěr)。骤然,突然。急切,迅速。仓促,轻率。
☆浰头:在令广东和平县浰源镇,因地处浰江源头,故称浰头。
浰头剿匪取得胜利后,阳明先生上奏朝廷在当地设“和平县”。浰头位于今广东河源市和平县,县城位于阳明镇,有阳明公园和阳明博物馆。
☆本院:阳明先生时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狼达:即狼兵。狼兵制度肇始于明代,是明代军制的重要组成环节。狼兵专指两广出身之战斗人员,此类人不隶军籍,彪悍武勇,于明代“剿贼”“御倭”多有使用,且战绩不俗。
[译文]
【14.1】本院巡抚此地,铲除盗贼,安抚百姓,乃是我的职责所在。刚刚上任,就听说尔等常年在乡村之中流窜劫掠,杀害良民,被害来告的百姓,每天都有。本想立即带兵剿灭尔等,但随后去征伐漳州贼寇,打算回军之后,剿荡尔等巢穴。待漳州贼寇平定,计验战功,被斩杀、俘获的贼寇共计七千六百余人,经审查得知,当时带头作恶的贼寇也就四五十人,附随作恶的同伙也不过四千余人,其余的多是一时被胁,我不由得心中惨然哀伤。
由此想到,在尔等巢穴当中,难道就没有迫从之人吗?况且,我还听说尔等有不少大户人家的子弟,其中也定有能审时度势、通晓义理之人。我到任至今,还未曾派遣一人前去晓谕招抚,岂能突然就发兵剿灭尔等?如此,就类似于不教而杀,日后我也定会有憾于心。所以,今天特遣人前去告谕尔等:不要自以为兵力强大,还有比尔等兵力更强大的;不要自以为巢穴险要,还有比尔等巢穴更险要的,如今都已被我歼灭得一干二净了。尔等难道没有听闻?
【14.2】人情之所共耻的,莫过于身负盗贼之名;人心之所共愤的,莫甚于身遭劫掠之苦。假如现在有人当面骂尔等是贼,尔等必定会勃然而怒,尔等怎可心里厌恶盗贼的恶名,却干着盗贼的恶行呢?假如有人烧毁尔等房屋,抢劫了尔等财产,霸占了尔等妻女,尔等定会对其怀恨切骨,宁死也要报仇雪恨。尔等如今将此等恶行施加于人,别人怎么可能不痛恨尔等?人同此心,难道尔等不懂?
尔等甘心为贼,想必其中也有某些不得已的苦衷。或许被官府逼迫,或许为大户侵害,一时冲动,错起念头,误入歧途,后来又不敢轻易回头。尔等的这些苦处,也的确让人觉得可怜,但也是尔等不能真切悔悟造成的。尔等当初决定去做贼寇,明明是活人寻死路,尚且说去就去,而今若能弃恶从善,那便是死人有了活路,尔等反而不敢,这是为何?如果尔等今天像当初去做贼寇一样,拼命脱离贼巢,官府怎能非要杀尔等?尔等久习恶毒,忍于杀人,心多猜疑。岂知我等上人,无缘无故杀只鸡犬都于心不忍,更何况是人命关天呢?如果轻易杀掉你们,冥冥之中,定有还报,灾祸殃及子孙后代,我何苦定要如此?
【14.3】我每每为尔等想到这些,就彻夜难眠,也无非是想给尔等寻一条生路。如果尔等冥顽不化,我就不得已要发兵,那就不是我杀尔等,而是老天要诛杀尔等了。如果说我完全没有杀尔等的心,那也是欺骗尔等;如果说我非要杀尔等,这又绝非是我的本心。尔等今天虽然做了贼寇,但从前也都是朝廷的赤子!就像一对父母有十个孩子,八人善良,二人背逆,想要加害其他八人。作为父母,必须除掉两个逆子,其他八人才能得以安生。都是自己的孩子,作为父母,为什么偏要杀掉那两个孩子?那是因为迫不得已啊!对于尔等,我的心也是如此啊。如果这两个孩子能悔恶迁善,痛哭流涕,诚心归顺,做父母的也必然会心生悲悯,接纳他们。为何?不忍心杀掉自己的孩子,实乃父母之本心啊。如今二人能够顺遂了父母本心,还有什么比这令人高兴的啊!对于尔等,我的心也是如此啊。
【14.4】听说尔等身为贼寇,收入也不多,有的人连衣食都难以保障。尔等何不把辛苦做贼的那份精力,用来种田经商呢?那样很快就可以发家致富,安心享受自在的生活,放心纵意地畅游于城市之中,优哉游哉行走于田野之上。哪里会像今天,整日担惊受怕,出门要躲避官府,防范仇家,回到贼巢又怕被官军围剿诛杀,只好潜藏身形,掩藏行迹,一生忧苦,最终落得家破人亡,妻儿戳辱。这样的日子有什么可留恋的吗?尔等好自思量吧。
如果尔等能听从我的劝告,弃恶从善,我就把尔等当作良民来看待,当作赤子来安抚,不再追究尔等过往之罪。像叶芳、梅南春、王受、谢钺这些人,如今我已经把他们当作良民一般来看待了,尔等难道没有听说?如果尔等恶习难改,那只好任由尔等如此。到时候,我南调两广的狼达,西调湖、湘的士兵,亲率大军去围剿尔等巢穴。一年剿灭不尽那就两年,两年不尽那就三年,尔等财力有限,我官府兵粮无穷。纵使尔等都是有翼之虎,谅尔等也难以逃于天地之外!
呜呼!我哪里真的想杀尔等啊!尔等非要残害我那些善良百姓,让他们无衣御寒,无食果腹,无房容身,无田耕种,让他们父母死亡,妻离子散。我想让他们躲避尔等,可是家园已被尔等侵占,他们已经无处可躲;我想让他们送钱财给尔等,可是家资已被尔等掠夺,他们已经无钱财可送。就是尔等来替我想一想,也必须要把尔等全部剿灭方可。
【14.5】我现在特遣人前去安抚晓谕尔等,赐予尔等一些牛、酒、银两和布匹,使尔等妻儿与尔等团聚。其余人多,无法全都顾及,各发一篇晓谕,尔等好自为之吧。我言已无不尽,我心已无不尽,如果这样尔等仍不听我劝告,就不是我有负于尔等,而是尔等有负于我,那我就再没有什么可遗憾了。
呜呼!天下皆是我的同胞,尔等都是朝廷赤子,我最终不能抚恤尔等,竟至于诛杀尔等,痛哉!痛哉!写到这里,不觉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