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从未将我的情义表达千万分之一
第一次写,希望大家谅解不足之处。
2013年十一月份,身边的同学已经开始了忙碌的初三复习,为了将要到来的那个人生的转折点,而我的转折点提前了,或许是执着于儒家文化,加上一部分的家庭原因,我告别了一中,告别了那几个好兄弟,深圳大同书院将是人生的另一个开始。
大同书院包括梧桐山和嘉隆别墅区两个分院,一个在梧桐山,梧桐山校区的学生年纪多数是稍微大一些的,女孩子知道打扮,男孩子也越发会耍帅,似乎都把自己当做大人,再也不是小毛孩了。
梧桐山风景极美,在沿海的深圳市第一高峰,有“鹏城第一峰”的美誉。山并不是很高,有条小河顺山而下,站在山脚仰望山顶,云雾缭绕,很有意境。兴致来时约上几人去爬山,走走停停,山间泉水分外清甜解渴。梧桐山艺术小镇坐落在山脚下,镇上只有七个小村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中医馆、刺绣、养身堂,中药店等四散的坐落在七个村庄里,但是小镇里最出名的还是学堂,一百二十家学堂藏在这个山脚的小镇里。
为什么要用“藏”这个字呢?首先是因为这些学堂有着学校的形式但却没有学校的合法性,这些学堂所教授的知识文化并不是政府所公开承认的课本知识,其三是这些学堂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没有得到政府的承认,而深圳政府有很高的文化高度,政府知道学堂存在的隐性价值,所以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出现关乎生命健康的问题政府基本没有插手管理,我就读的大同书院是其中的一家,大同书院跟其他学堂的不同之处在于大同教授的更多的是实用型的知识而不是死记硬背文言文,文言文对生活处世有很大指导作用,其他学堂书院大多都忽略这一点,当然了,也要看学生自己的理解运用能力。
在大同书院我学习的有什么书目呢?有《大学》《中庸》《论语》《诗经》《尚书》《易经》《素书》这七本书是要求背诵的,我最好的时候可以把《论语》一万七千多字通背下来,除此之外还要学习《黄帝内经》《药赋论》《伤寒论》《本草纲目》等中医著作,中医是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这里也呼吁朋友们多多了解学习中医,除此之外还有课外书的阅读,我只列一些我比较喜欢的几本,有《明朝那些事》《词选》《夜航船》《史记》以及余秋雨书系和一些军事典籍,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史记》,建议朋友们都去看一看《史记》,那是一本永远都能感动名族的瑰宝。
每天还要抽出定量的时间学习英语和数理化知识,虽然大同在尽力的避免与体质学校脱轨,但事实并不尽人意,与体质学校脱轨是书院的严重问题,但书院的发展制度限制了这一点,这个问题在书院也就不了了之了,这就是我在大同书院的学习部分。
对了,还有武术,散打,我很感谢当时的散打教练,位宁教练,他留给我的散打的基础让我在日后的武术训练中受益良多,也建议身边的同学们都学一学武术,无论是跆拳道还是散打还是自由搏击或者泰拳,他们都能让性格和精神得到巨大的强化,尚武精神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基础精神。
我在的梧桐山分院里面有二十个左右的小孩子,也是这些小孩子的影响让我在后来非常喜欢小孩,其中有一个叫林牧豪的小男孩,同学们都说我是他干爸,哈哈哈,要想知道我们的过去就看看小孩子,不要为他们感到烦恼,我们曾经都一样,在书院有阿姨做饭,20几个人的饭菜也是个累活,我们平时都帮着阿姨,也是在大同我的厨艺的到了飞快的提升。
这边是我在大同书院开始生活学习的背景,接下来,我们开始讲故事了。
13年八月份,深圳的夏天自然是说不出来的热,中午的太阳简直要把人烤化。恰好我们的散打时间定在了中午的十一点到十二点,午饭是每天的值日生打好,恰巧那天轮到我值日,来了个新厨子,闲得无聊便和他攀谈了起来,聊着聊着意外的发现他和我舅舅是旧识。(这事说起来远了,十七年前我舅舅参军时有一次遇见了国家紧急战备派遣部队下乡驻扎时就是在那个厨师家里住着的,那个年代的民风淳朴,所以这十七年舅舅跟那个厨师都有联系相互帮助了很多)
厨师姓刘,四十有余,于是我便称呼那个厨师刘叔,一看是老乡再想是新来的厨师,我便提了一个请求想用锅煎个鸡蛋,给那个叫陈珂安的女生,她练武肯定很累,吃个鸡蛋补充一下营养也是蛮好的,鸡蛋煎好之后我沾上酱油,左看右看看了又看生怕煎的不好,感觉可以了,我便放在了她的碗底,她的碗是自己买的瓷碗,我们用的是大铁碗,然后又挑了一些她喜欢吃的菜盖在碗上面,我知道她吃饭不管什么饭无论多少都只吃一碗,便给她盖的严严实实的,放在她的位置上,12点多一点,他们就回来了,念完感恩词我们就开始吃饭了,我在阳台悄悄地看着她吃,看见她快吃完发现鸡蛋时脸上浮现了笑容,当时我嘴巴里面嚼着饭跟她一起笑起来了,嘴巴里面的饭都掉出来了,她跟旁边的女生说了些什么,然后那个女生就出来走到我身边悄悄跟我说:陈珂安让我跟你说谢谢你的蛋。我听了顿时成就感爆棚,能让自己喜欢的人开心是多么骄傲,她看见煎鸡蛋时那眼前一亮的表情和那一抹甜蜜的笑容后来在我心里荡漾了很久,久久无法抹去,那天晚睡觉前,我思量很久,在纸条上写了一句话:如果有来生,我只愿做你的碗,盛给你最好的食物。后来大家开我玩笑说老杜聪明,要是变成碗了那陈珂安不就一天三次把你捧在手上啊?每次听见朋友们这样说心里就打心底美滋滋的,好像我真的变成了她的碗一样,每天被她捧在手心里,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愿意把两个人往好的地方想,而且还时不时有种亦真亦幻的感觉,仿佛想象会变成现实,今天的梦境会在明天发生,爱情总是这样让人沉醉。直到后来她走了,那个藏着我第一次期待与欣喜的碗碗也不知被遗忘在了哪里,后来,无论我的厨艺赢得了多少人的夸赞,但却再也找不回那次煎鸡蛋时的感觉,那是让自己爱的人开心的骄傲让自己爱的人感受到幸福的喜悦。
他说你为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学堂的一楼有一架钢琴 ,看样子放了很久,琴弦也没人调过,有时会有人心血来潮的按一下琴键,它才不甘寂寞的发出几声不成曲调的音符,大多数时间,它更像是一件寂寞的摆设
在一个周六的下午,大家都悠哉悠哉的享受难得的休息日,我在一楼小教室看书,出门打水的时候看到陈珂安坐在钢琴前抚弄琴键看样子准备弹一曲,我便倚靠在墙边注视着她,那泼墨般的秀发划过她的耳际,修长白皙的手指放在琴键上,那一刻她是那么的美,沉静却又惊艳。
我静静地凝望着她,仿佛时间在那一刻静止,正陶醉间耳畔响起了琴声,这一下不仅时间静止,空气也连带着凝固了起来,连自己的呼吸都感觉不到,只听到了她的琴声,那委婉动听的琴声就像电流,随着血液流到了身体的每个地方,跟着她的琴声整个人都沉浸陶醉其中,那琴声是最好的兴奋剂,也是最好的镇定剂,如果现在让我形容听完那首曲子的感受,我只能用“此曲只应天上有 人间难得几回闻”来表达,一曲终了,我走过去站在钢琴边对她说“你弹的钢琴真好听。”她低下头拨弄了一下发际笑了笑,那低头的一刹那我突然想起了徐志摩说的那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用在此处再好不过。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她弹钢琴,那首钢琴曲叫《梦中的婚礼》,后来想她的时候我就会听这首曲子,闭上眼睛就是她坐在钢琴前的那一幕,一直到现在,那一幕还忘不了,那动人的旋律还偶尔回响在耳畔。
后来也见过别人弹奏钢琴,也听过不同的曲子,但唯有她弹的那次让我感受
到了音乐对灵魂的冲击感,唯有那次她坐在那里的画面让我见到到了冰清玉洁的模样。
你心中是否也有这样一个人,她离开后,生活还在继续,她留下的痕迹被平淡的日子逐渐抹去,那么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也已在泛黄褪色的记忆里,慢慢枯萎。
11月16号是她生日,2013年的生日,十月初就知道了她生日,所以整整一个月我都在为送她什么礼物而发愁,学生时代的恋爱很是无奈,物质上有不起,精神上没有说服力。等到十一月初的时候,我掐指一算还有16天就是她生日了,打开钱包一看,一个月才存了五十块钱,想想时间不多了,便在那周周六请假回家了,回到家关上房门,蒙着头想着礼物的事情,想着想着竟然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外婆正在楼下喊我吃晚饭,我随口应了声:来了。话音刚落突然一个激灵,儿不!礼物还没买呢,明天早上就要回去了。当即整理好衣服跨上自行车便出门了,梧桐山并不大,超市大概有三个,礼品店精品坊之类的几乎没有,于是,我就一家一家的找,超市都找完了,适合做礼物的只有布偶,可是布偶太贵,要两百多,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我去了镇上最大的那家文具店,一进店我就问老板:你们这里钢笔怎么样?
老板:挺好的呀,你要什么样的?
我:我要最贵的。老板就给我拿了一支来。
“最贵的”老板说。
我拿起来仔细瞅了瞅,宝石蓝的笔身散发出迷人的高贵,典雅中带着一份活泼,这太适合陈珂安了,就像她一样令人沉迷。
“老板,就要它了,多少钱?”我正在心疼辛辛苦苦的money呢,一个数字飘进了我耳朵,
“15”老板说。
“15啊?”
“是啊,你要是喜欢就收你13也行”
“15吧15 吧,我不占便宜”有钱花不出去我也没办法
给了老板钱我就把钢笔装兜里回家了,我想把它装起来再送给她,我拿了我妈妈装项链的盒子,那是我老爸新买给老妈的项链,正好适合装钢笔,当然了我还没那么大胆把项链也拿走,第二天回到学堂,一直到晚自习下课我都没敢把礼物拿出来送给她,晚上睡觉前梁思浩说“我给陈珂安买了一个抱枕,现在拿给她”我们朋友几个跟着他一起出了宿舍,陈珂安就在教室里,当我看着梁思浩把礼物送给她时心里是一万个羡慕,我咋就不敢呢?朋友们也在怂恿我“老杜怕啥”“又不是表白你怕什么呢”“再不送人家就回去睡觉了”“快上啊老杜”听着朋友们的催促看着前面的她,心里有一种走在悬崖边的感觉,拼了。
“陈珂安,祝你生日快乐”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敢看她眼睛,
“谢谢”她打开盒子的时陈瑜璇趁机起哄说“哇,钢笔耶。老杜可以嘛,哈哈哈”。我非常非常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低头转身回到宿舍,深呼吸了好几下,有种劫后余生的刺激感,我在心里暗暗地发誓,以后她每个生日我都要送她礼物,我要一直陪在她身边,后来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那天晚上我的心情会如此的忐忑不安,如此的激动不已。
后来几天上课的时候我都悄悄观察她有没有用那支钢笔,担心好不好用,她会不会不喜欢,可是一连好几天我都没见她用过一次,我有点着急了,咋整,是不是不好用她不喜欢,唉,矫情的忧郁又笼罩了心头,直到有一天,大概是她生日后的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那天吃完午饭,王子鸣(同学名)在教室翻陈珂安的笔袋,还藏了起来,我正好在教室看书,便笑了笑说“你是活腻了还是想见耶稣了?敢拿陈珂安的笔袋?”
王子鸣:“她吃饭的时候欺负我,我要报复她”
话音刚落,便看到陈珂安走了进来,走到座位上一看,笔袋不见了,就问我“有没有看见我的笔袋?”我瞄了瞄王子鸣,顿时陈珂安就怒气值满格的抄起一本书向王子鸣打过去,王子鸣不甘示弱手一扬就把笔袋丢到了书柜上面,那书柜差不多有两米高,陈珂安看王子鸣把笔袋扔出去了也不打他了,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极少见陈珂安真生气的样子,那次她的表情真的很凶,那恶狠狠地一眼瞪完之后陈珂安就去那她的笔袋,她垫起一只脚,用力的把手伸上去,碰到了好几次才抓住了笔袋,我以为这就结束了呢,就低头继续看我的书,可转移视线的一瞬间,我看见她拿出了我送她的那个钢笔,打开了笔盖,在手上写了一下,然后深呼一口气把笔盖合上放进了笔袋,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我看的心潮澎湃,“看来她还是挺在乎那支钢笔的”我在心里想,哈哈哈。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再也没见到那支钢笔,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再也没给任何人送过生日礼物。 我曾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五年前,我们在一起,三年前,我们分开,为了她,我省吃俭用了一年,拼命兼职,只为买票去见她一面。在他的家乡,我睡过三次马路,我爱上了她家乡的香烟白酒,喜欢上了长沙米粉嚼起了槟榔,那次我见了她妈妈,跟她妈妈分别之时实在忍不住告诉她妈妈我喜欢她女儿,她妈妈说我相信你我希望看见你成功的那一天,为了她跟混蛋打架打过耳膜出血两次次吐血一次,为了她我报过无数次英语培训班,改掉了很多坏习惯写了一本小说,为了她开始练跆拳道一直到黑带三段练散打一直到现在尚武精神,变得一意孤行变得相信自己,无数次看见相似的身影,待到转身后发现那些都不是她。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和梦醒之后的死亡压抑,无数次的犯贱找女孩子聊骚,无数次的独自一人烟雾缭绕时浮现她的脸庞。
五年了,恍然间还是能看见她的身影在不远处向我走来,五年了喝醉了想起的永远是她,五年中,脸皮变厚了,人情事故经历了,委屈难过体验了,五年了,我还那么爱她,也学会了爱自己,五年了,我还在吃最差的饭菜花最少的生活费干最累的兼职赚钱想着再去找她一次,还在无休止的背英文练口语,无数次她回复我不要再打扰她了,无数次自己骂自己犯贱自作多情,才五年啊,才五年,再怎么样我始终觉得自己比身边的所谓情侣幸福,爱情,动了真心的爱情就算心碎了但血依然火热依然鞭策着我努力努力和她在一起并且从未疲惫过,即使是个错,可也不能辜负曾经相爱的那颗真诚的心。
你知道吗?
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放下你。
陈珂安,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