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得书香| 三毛:《滚滚红尘》
《滚滚红尘》是三毛创作的一部电影文学剧本。在书的前言中三毛写道 ,“我之选择了以另一种文字形式来创作,主要动力仍出自对电影一生一世的挚爱。”而我选择研读这本书,除了对电影的喜爱,更多的是对光影背后文字的好奇!
关于剧本的写法,查阅了一部分资料,教科书总是写的晦涩难懂,但看这部成品就易懂的多。
本书的写作结构大体上是依我罗列的顺序:
时代背景:事实时代参考、剧中的时代参考。
人物介绍:主要包括,人物出场时的年龄、生活背景、性格、职业、人生追求,与其他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特定行为背景的注解。人物介绍的次序,从主到次。
每幕扉页背面会配一首诗词。幕的题目很特别,都取自于这首诗词中。整部作品共十六幕,六十八场。这里我把这十六个部分理解为“幕”或是小说的章不一定妥帖。因为懂的不多,想请懂行的人指教,就先写出来,说成是“幕”吧。
每场有固定的格式:
时:
景:
人:
内容:
文中或文尾,会有“注”,说一些镜头、字幕、动作细节、陈设款式、草图。
剧本内容没有小说里冗繁的描写、长时间的铺成或是大量的心理活动,强调有用性,观众所见即所闻。
1944-1949年在历史上有很多大事发生:抗日战争、中国远征军发起反攻、美国在日本投下原子弹、日本宣布投降、国共内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滚滚红尘》讲述的便是这个时代背景下,富家小姐沈韶华与汪精卫伪政府文化官员章能才之间的爱情故事。
韶华在被迫离家后,邂逅了能才。他们因热爱文字彼此倾慕,也因内心的悲伤相互取暖。后以“八字命书”,红烛作证,他俩结为“夫妻”。
后因大时代的动荡,能才的特殊身份,在能才出逃躲避后断联。其间韶华曾不顾一切的去找能才,但此时的能才又有了容生嫂嫂,韶华最终因能才的一句“我当不起你”负气离开。
几年后,两人再度重燃爱火。存亡之际,韶华设计将最后一张去台湾的船票给了能才。
四十年后当能才再次踏上大陆的土地,寻找心心念念的韶华时。得知韶华已在文革中去世,只留下一本名叫《白玉兰》的小说。
故事中还一些其他人,月凤、谷音、前男友小健、余老板、月凤的男友小勇、王司机、小夫妻、两个男童、玉兰、春望。在情节的推进过程中,参杂了沈韶华、能才与他们之间的友情、爱情、敌对等情感脉络。
沈韶华:出生在中国上海,大约二十二三的年纪。幼时丧母,父亲是“美孚煤油公司”江南五省代理。她家境优渥,一直被视为是在糖果中长大的小姐。
她文彩出众,受过高等教育,是一个文字工作者,在她身上没有纨绔子弟的影子。
父亲过世不久,二妈便将她“丢了”,她没有过多纠缠 ,只带了极少的“被褥包包”、书籍稿件、杂物。
她终于是一个人了,虽然这孤单让她接近茫然,但韶华并没有太多面对未来的恐惧。开始她租住在一幢楼的一间,靠稿费度生活。旧衣服、咸蛋、一小包米是生活的常态。
随着时间的推移,薄弱的生活越来越糟,抗战时期,韶华从楼上搬入地下室,除了稿费,她和月凤还糊些纸盒子,喝稀饭果腹。
她的日子就是这样。她没有怨,硬生生扛着自己。对于生活,她始终是那种有悟性、看的明白、有担当的女子。
关于爱情,从第一次见到能才到日后的情深意切,她热烈的如一只扑火的飞蛾。韶华对能才是从物质到精神全盘接受的状态。她不在意能才离过婚,也不怕蹚“浑水”(能才是汉奸)她只全心全意爱他,把他当一个人来看。
后来能才因追捕出逃后,别人唯恐避之不及,她却选择孤身去投奔。遗憾的是,寻见能才的那一刻,容生嫂嫂的出现,让韶华的爱情幻灭。这一段很精彩:
韶华的“八字命书”,红鲜鲜的,在一支白烛上烧,能才一回房,看了上去要抡,韶华伸手一挡,那副凛然的神情叫能才愣了半秒。
能才:“其实,我不过是个要吃饭的人——韶华,我当不起你。”
韶华:“你知道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吗?是为了爱你。你眼睛里都是别的女人,我的眼里,只有你——”
韶华冲进雨里,能才去拉韶华,韶华一把抢过雨伞。
韶华:“我沈韶华,什么时候要人给蔽过雨了?”
韶华推开能才,返身就跑,将一沓扎好的钞票向能才迎面丢去,能才一愣,韶华已在大雨中打开大门,狂奔而去——
这就是沈韶华,没有大小姐的傲娇,她一生一世所追寻的只有两样,爱和自我实现。倔强的外表是韶华穿在身上与外界斗争的铠甲,对爱情的执著是她没有安全感、“缺爱”的外化形式。
韶华,幼年丧母、父亲跟她合不来,与能才的爱又逢乱世,她是那种让人特别特别心疼的女人。
尾声时,韶华与能才决别:
韶华在能才怀中挤,她紧紧地握住了一张大红色的船票,交给了能才,脸色如同一个——鬼般。
三五只手一把将能才尽力拉了过去,韶华此时由能才的手臂下用力一推、一钻,用尽了她的气力,往相反的方向。
韶华,挤在人群中,看着那起航的船,看着——看着——那第三声汽笛——叫成了她巨大的呐喊——韶华的心、肝、肺碎成了一块一块——一片一片——
韶华,看见能才在船上要跳船,太迟了。
章能才:大约四十左右,受过高等教育,出生背景不详。只知由于姑丈是日本人,所以在汪精卫伪政府里谋得一个文化官。他离过婚,没有孩子。从楼下小妻子第一次见他,就惊为天人推断,他一定品貌不俗。
平日里他在日本国旗下做事,过着忍辱偷生的日子。你看不到他生气,他敏感得深稳,痛苦得让人看不出来。他对自己做的事心怀坦荡。在他心里,不认为替日本人做事,是一桩罪恶的事,他不做梦。
他对待情感、对待生活,都是真诚的。当韶华问,“那——你杀过中国人没有?”他苦笑着说,“最厉害的汉奸都是不杀人的。最没用的汉奸也是不杀人的。”
他的感伤,来源于强烈的男性意识。时代的大背景,让他即使有强烈使命感也无可奈何。由此,在事业上他不看重,当然也没有人看重过他。
他因为沈韶华的一篇文章,而选择认识、靠近,直至爱上她。不是一时冲动,他第一次见到韶华,跟韶华谈,“我又跟自己说,这位作家的文章好大方的。如果没有那种出生背景 ,写不出来同样气质的东西。其实,你老太爷我听说过的......”
走前,能才送韶华一只泥塑的小老虎,韶华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能才说,“你文章里提过。”
他敏锐、体贴,很懂得女人。他会把透明丝袜放在卫生间,而不是当面给她,他给了韶华物质、心灵上的爱。
他独立、成稳、有承担。他深爱韶华,但从不空许诺。他跟韶华吃生梨(生离),并告诫她,如果和韶华结婚,“我的身份会害了你一辈子。”
当韶华将“八字命书”放在能才手心时,他感伤难禁,并没有答应韶华的逼婚。只是慎重的将一只表交给韶华,并请求,“这只表——韶华,是请你,在以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里,记住现在的我们。”
容生嫂嫂的出现,只是能才逃亡路上的一个插曲。他虽与她关系暧昧,但沈韶华是他生命中唯一真爱。在韶华身上他能寻得一个,才有所用、情有所托。
能才指着胸口,告诉韶华,“你在这里,她不能跟你比。”
能才是善良的。嘭!又炸了,能才第一反映将月凤、韶华往自己身上拉,自己用身体去为韶华挡。
能才去看韶华,楼下的小夫妻跟一个小青年合谋偷袭 。能才遇袭并不追,他说,“杀了我这种人,就能救国吗?”随后拿出一沓钱来,放在桌上。“给孩子买些吃的,大家日子都不好过。”
能才是温柔、体贴的。他会体贴而尊重地想为韶华脱下短大衣;会不等领班抢着为韶华拉椅子,再轻轻推一寸;会用红酒替韶华洗手;会替韶华掏炉灰、搬煤球;会帮容生嫂嫂“择”菜。
能才酷爱阅读。能才在等韶华时总拿着书,有一次睡了过去,手上仍握着书。
能才后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无意识中得韶华相助,结束逃亡,去了台湾。
书中能才有几个片段唯美又伤情:
能才明讲了,“随波逐浪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
能才绕到韶华身后去,一条五彩花绸带流苏的“货真价实的披肩”被能才的双手一同由背后拥上来,韶华被包裹在她的缺乏里。
能才,“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舍不舍得?”
韶华抱住能才,拼命摇头。能才以为韶华的不舍,只是为了中国。
韶华轻点太阳穴,哽笑,“跟你照相,这里。”
月凤:是韶华的闺蜜,看着跟韶华一般大,无父母,未婚。她是那种有点英气,性情爽利的人。她在精神上与韶华是永远的朋友。
一次三人一同去逛街,韶华的左手,能才放进了右口袋。朋友凤看见了,能才干脆把月凤的右手放进他的左口袋。能才走在中间,看月凤,再深深注视韶华。
月凤把心给了男友,男友把心给了革命,两个人在学生集会时被打死了。月凤就是这种侠女,有一种自作主张的坚强。
余老板:是韶华的邻居,四十多岁,不通诗书,乡下人。努力、精明,跟国民党军队做补给生意,有钱。
沈韶华是他的梦,他放弃逃命与金钱,也要选择在沈小姐身边。他对沈韶华的爱接近狂热。他在沈韶华面前是卑微的,没有自信。他认钱,并不坏。
故事结局是能才四十年后重归故里,寻找韶华。按说,人都只活一次,韶华能被能才放在心里,念了一辈子,也算是圆满,但合上书,心里还是怅然。
个体于整个时代乃至宇宙而言,真是渺小!就好比一粒沙在大海里,总是被风浪裹挟着,没地选。所以,便对书中所有好的、坏的人生出情素来,不想刻意去美化或丑化谁。
莫言在《丰乳肥臀》的序言中提到,“站在高一点的角度往下看,好人和坏人,都是可怜的人。小悲悯只同情好人,大悲悯不但同情好人,而且也同情恶人。”说的,应该就是这种情素。
还有一种现象,不得解。在动荡不安的战争年代或身逢险境的危机时刻,人们都像得了渐忘症,忘了死亡将至。还是该结婚结婚、该满月满月,该做寿做寿。
汪曾祺的作品《跑报警》中也有描述,很有喜感。在躲轰炸时,有人趁机牵手恋爱;有人一边躲,一边在树林里做小买卖;有人看学术报告;有哲学系的学生在跑的路上钻研拾金子,也有不跑洗头的,熬莲子羹的。
不知道只有中国人是这样,还是外国人也这样?
三毛在书的菲页上向导演严浩表示感谢,我想用《滚滚红尘》这首歌,向作三毛,问好!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