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去珠海(3)
我之前已经按照律师说的把相关材料提交过去,她也都已收到,但是我打电话跟她说退费的事,她却说要执行局那边提供材料,我拿去给她,她才能走程序审批退费。
我上次去珠海到执行局找人家要材料,工作人员的说法跟这个执行法官的说法倒一致,说要等到强制执行结束以后执行局才能出具执行证明,法院那边才能退费。
我又联系律师,律师说诉讼费不包含在强制执行金额内,可以提前退费,让我继续找这个潘书记员。
上周我给执行局书记员打电话,说到退费的事,那个书记员说程序不对,应该让潘书记员出个材料拿去执行局盖章,然后再拿回去,让我跟潘说。我又给潘打电话,说了那边的要求。潘说她打电话问问情况。
过了几天,也没下文了,我又给潘书记员打电话。问及此事,潘又让我拿等执行结束给她送材料走流程。
律师还是让我继续找潘书记员,最好面谈,说适当时候也可以跟她翻脸吵架。唉,这哪是我擅长的……
当然,律师知道我这次要去珠海,也让我跟执行法官商量一下,让她给出份材料,我好把诉讼费退了。
但现在执行法官这样说,看来找她办不了,我只能继续找负责退费的潘书记员。
在执行局,我要拍网络查控的结果,法官不给拍。我说明原因,想要被告的联系方式,好尝试联系他们,看能否跟他们协商解决。法官说:“这些资料应该由你们提供给法院。你们既然跟他们有借贷关系,应该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啊!”
我觉得很好笑,我们什么都能提供给法院,还有必要打官司吗?但也只好说:“他们一开始还接电话,后来打定主意当老赖以后,就直接把我们拉黑了,再后来又换了手机号码,我们没有他们新的联系方式。”
法官听我这样说,就从电脑里调出了对方的手机号码,让我记一下。
后来我打过去,发现那三个号码,一个是空号,另外两个号码能打通,但对方都说打错了。不知是老赖又换了新号码,还是故意这样说的。
我把打电话的结果反馈给老爸,老爸说应该是换新号了,他们现在用的应该都是别人的身份证办的号码。
原本以为如果能联系上对方,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哪怕不要利息,只要本金(利息已经超过了本金)。可是,现在这条路也走不通了。
我在执行局等待的过程中,听到执行法官跟其他访客谈到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我想以后我们很可能也会走到这一步,就请求法官用普通话来说——她说粤语,我听不太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