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退化时

2018-04-16  本文已影响0人  咸羊

退化,是我现在对自己的认知。

小学,喜欢看书,喜欢看经典和历史,那时候流行的《麻雀要革命》《泡沫之夏》,一本都没看过。

初中,开始看言情小说,第一本是饶雪漫的《离歌》,到现在还能记得“马杀鸡”这个词,书里男主给女主按摩脚的时候说的。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开始看顾漫,郭敬明,以及各种记不住作者和人物的、以及后来各种被翻拍的言情小说。

高中,高中没什么说的,郭敬明的《最小说》,落落,笛安,《文艺风象》,《文艺风赏》,《陪我度过漫长岁月》,差不多只有这些吧。然后我开始谈恋爱,分手,高考,就把看书这码事给忘了。

大学看过的书简直难以启齿(但我仍旧要挑出来狠狠嘲讽自己):《花千骨》(追周播剧等得受不了才看的),《我们仨》(杨绛先生去世后看的,说来都不敢相信自己能看完)。对,就这两本。数量之少,令人扼腕叹息。当然难以启齿的原因还有一个——买过《论摄影》、《一次》、《顾城诗集》、一本讲设计的书、《人间失格》、两期《文艺风赏》等一系列买来并没有发挥价值的书。

伴随着看书的退化,我的写作能力也从小红花范文沦落到0。我喜欢文科这件事,在我选择了理科的第五个年头才意识到。此时,不学无术浪费光阴焦躁至极的我,连有逻辑的说话功能都失去了,更别说准确地表达了。

所以,我来到简书,赶在退化成老年痴呆之前,重整旗鼓,洗心革面,好好做人。决定从文字废柴起步,努力进取,奋发向上!

毕竟,不怕写得烂,就怕不动笔呀。

滚去睡觉咯~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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