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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故事征集《离歌》

2022-04-11  本文已影响0人  Annie灵兮

《离歌》(诗歌版)

还记得那年 渡桥边的风

风吹 晨曦如歌

吹白一江水 吹远了禅钟

衣裾飞舞 人还在心已远

还记得那年 梅岭外的雪

雪飘 飞花漫天

飘白了秋山,飘淡了往昔

心字成灰 梦难续不思量

云天高处一点飞鸢 

长风猎猎 独看江帆横斜 

迟来的阳光 拨开漫卷的铅云

船来了 线断了 人散了

别问长日漫漫

管他顺流而下又或逆水行舟

捧一鞠江水代酒

人已逝 歌已远 天地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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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小说版)

1.

第一次见到H是在隔壁大学的一场盛大的原创音乐会上。樱花飘飞的三月里,远远地我第一次见到了他。那个留着黑直长发的男孩正在台上专心弹吉,动作刚劲有力,弹奏的是著名的老鹰乐队的《Love will keep us alive》。一曲作罢,掌声中他抬起头一张清秀如女孩的面容上神采飞扬。

五年后,我要出国的前夜,我们树影下告别。一个拥抱,一张卡片,卡片上写着一句我们都知道的歌词:IF LOVE IS A WAR, I SURRENDER (如果爱是战争,我投降)。还是暮春,风里有樱花凋谢的味道,而他在黑暗中默默转身。

一段有始无终的初恋无论谁输谁赢都免不了留下成长的疤痕。我在自己尚且幼稚的年纪遇到了H,一个不比我成熟多少的叛逆男孩,我们之间到底是爱情吗?又或者这更像是关于自我和自尊的游击战?

爱情源于神秘,一开始我们总是会好奇对方是一个怎样的人。台上的惊鸿一瞥给我留下了诸多的疑团:H是个怎样的人?为什么留着长头发?他的叛逆中夹带着孩子气的腼腆。爱情的子弹穿过飘落的樱花,我打开一本关于爱情的故事书,关于他的一切我都想知道。

我不是一个喜欢主动出击的人,但是我还是通过另外一个玩音乐的朋友认识了H本人,很俗套的理由,我说我想学吉他,听说他正好要开班。第一次见面就去了他家,没想到他家跟我家只有不到3分钟的路程,都是在大学校园里面。现实中的H非常平易亲切,丝毫没有摇滚青年的乖张傲气,我们不过是第一次聊天就已经宛若熟人,这在我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当然话题依旧围绕吉他课程和曲目要求,当他拿出自己手抄的楷书乐谱教材,黑色的钢笔字迹,清秀小巧的正楷字,我大概是被电到了。他看着我笑起来,眼睛中闪耀着孩童般的天真和得意。我也笑了,很可能两眼都是小星星。我觉得H太有趣了,总是让人惊奇不断,当然后来当我熟悉他之后就会知道,H很喜欢对陌生女孩展现魅力,女孩们的尖叫让他乐此不疲。

聊天中我得知H的父母也是大学教授,他家跟我家都在大学里,他父亲是历史系,我母亲是英语系,这大约已经构成了一种背景上的信任感。我放下戒备心爽快报名,拜H为师开始学习弹吉他。

第二次登门是三天后的一个梅雨天,空气中弥漫着欲滴的春绿,我拖着最要好的闺蜜Z去了H家,之所以拉着Z可能是是为了避免孤男寡女的尴尬,也可能是为了让Z再帮我把把关,但是后来Z到底说了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因为我心意已决。能如此近距离地看H弹吉他感觉自然和第一从台下远远眺望不同。他弹琴的手指欣长白皙,长发垂摆到腰间,右腿随着音乐干净利索的打着节拍。从那时起,我特别喜欢看他专注弹琴的样子。

窗外的细雨如丝,《悲伤的西班牙》在潮湿的墙壁间如泣如诉,他微微皱眉,全身心地弹奏着细腻而感伤的旋律,我的心灵如此颤栗,好像经历了一场跨越百年的灵魂出离。接着H老师心情很好当场授课,手把手地又教了我两遍入门曲目《献给爱丽丝》,一首简简单单的《献给爱丽丝》自然是容易学会的。当我用微微发抖的手拨动和弦弹出了悠扬的旋律,自己亦是又惊又喜。我们相视而笑,那是一个美好的下午。

慢慢的,我对H的了解越来越多:H喜欢各类80年代的西方音乐,重金属,朋克,乡村,蓝调.....家里的打口碟是多年来他在江北的夜市上一点点地淘回来的。每张碟片都被古董一样精心擦拭,细细收藏。每当有朋友或是学生来摆放,这些“宝物”就会被捧出来让参观者们一番惊艳赞美。

最让我佩服的是H自己也谱曲写歌词,他喜欢布鲁斯.斯普林斯汀将故事写进歌词的风格,所以H写的歌词好像是在讲故事。他选择的人物常常是酒吧的女郎,悲情的失足女,又或者是社会底层故事,一个简短的生活片段,一段无奈的人生经历,巧妙地构思到一首旋律中,配上抒情的弹唱。他跟我生活中出现过的人完全不一样,我觉得自己挖到了一块价值连城的璞玉。

其实当时的H并不开心,即不是大学生,也没有工作,一门心思在家搞音乐,吃住都有父母张罗操持,如果说不担心生计和前途那一定是骗人,所以他才会开吉他班赚钱好让父母少说两句。有一次我在校园的樱花道上和H插肩而过,他低垂着头踽踽独行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我跑过去跟他打招呼,他态度冷淡无意多言。

“好好珍惜吧,你们多么幸福!" 说完,他就自顾自地走了。我呆呆地看着他颓废的背影,心乱如麻。一直以来我并不觉得他是不是大学生有什么问题,对我当时看谁都不顺眼的年纪,学历根本不是事儿。我认定他才华横溢,颇有思想,即便常有言论过于惊世骇俗,也恰好证明他的特立独行。我对自己说,我遇到了一个特别有才特别有趣的人,真正懂他的人并不多,除了我。

2.

一次上课后,H情绪不高,正当我思考着要不要起身告辞的时候,他娓娓道来了一个婉转哀伤的冬日恋歌。他讲起自己初中暗恋着的女孩,一个纯洁美丽的裁缝店女儿一天天病死的故事。那时的我生活平淡,长那么大亲眼见到过一只死老鼠而已,生老病死都只有在新闻里瞻仰的份儿。我显然被H含蓄隐忍的深情模样震惊到了, 看他将脸埋在手中哀恸欲绝的样子,我何其不忍,恨不得过去抱抱他,拍拍他,安慰安慰他,伸出去的手虚悬在半空,最终还是没敢落到他的长发上。但在我内心中我已暗暗地将一轮圣洁而痴情的光环挂在了H的头顶上,对H的印象分又翻了几番。很多年后我跟嫂子说起这段故事,她又好气又好笑:“象你这么呆萌的女生没被人家骗财骗色真是运气挺好,那个男生算是蛮有良心了。 ”

H是双鱼座。

双鱼座天生多情,对爱情永远向往,而这种向往多半有点来者不拒,他们不想也错过任何一个对他好的人,于是暧昧不断,处处留情。这感觉有点像《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那样,既不能对不起芷若妹妹,又无法抵抗赵敏姑娘的吸引力,还搭上阿蛛和小召的一片痴心。

当时的H处在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技校毕业后,天性喜欢艺术爱自由的H对于技工的粗活重活完全是零容忍,干了不到半年,就自己辞职回家,开始还装作每天要上班,背着包出去一坐一天的公共汽车。可是工作没了工资也没了,父母知道后一番大发雷霆,但终究还是原谅了H擅自辞职的决定,从此大学校园中的宿舍楼里多了一名苦闷的摇滚青年,他在自学准备高考,偶尔会混到中文系里去听听课,顺便结交几个中文系的女学生,好几次听见他们哥哥妹妹打趣,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浪漫爱幻想的双鱼座还有一个雅号叫做三角恋冠军。

写歌编词是H的特长,编故事也是,对前来拜码头的女生们,H总能喜欢讲故事或是谈心的方式打动对方。但真跟H熟悉后,他反而不再谈及什么死在怀中的暗恋女友了。有一次闲聊无意中他说漏了嘴,承认那个死掉女友的故事是他道听途说的,还有很多其它的悲惨遭遇也是“创作”的,他拿来看看女孩子们的反应,无伤大雅的戏剧而已。在我们第一次分开后,他托当初介绍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Y过来跟我说,他告诉我的那些爱慕她的女生大多也是编的,令我无比崩溃,因为我每次都信以为真。双鱼座永远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是天生的艺术家和浪漫情人。

按理说,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不应该和摇滚青年高考落榜待业在家这样的标签挂钩,但是H在家里是老小,从小身体瘦弱,加上幼时与外公外婆生活多年,后来父母为了补偿他童年不在身边的遗憾,颇多纵容溺爱。自此惯出一个爱怎样就怎样,叛逆而骄傲的性格,单从他敢于留长头发这一点就是明证。一般家庭对留长头发的男青年都归类于流氓地痞的角色,一个大学教授家庭尽然也冒出一个如此“不规矩”的孩子,不是父母的过度纵容还能是什么?

H的吉他班用地是他父亲在历史系大楼的教学办公室,他的母亲是个个子非常细小但和善可亲的人,见到我才两次就能叫出我的名字。H有个姐姐已经出嫁,她和H的关系很亲密,H喜欢将姐姐买过丝袜的透明塑料袋留下来,将打口碟中的歌词平平整整地放在里面,好像过了塑一般。H还有一个大哥,不知什么原因常年也是呆在家里,几乎每次去都能见到,但是大哥很奇葩,即便在家中也都带着一副墨镜,端坐在沙发上跟黑社会老大一样,幸亏大哥没有留长发,不然手上就差一把西瓜刀了。

H家的房子是那种老教工楼,本来室内就比较灰暗,大哥一个人坐在客厅不开灯还带着墨镜,浑身透着冷酷而诡异气息,让人有些不知所措。

我偷偷问H,你哥哥眼睛不好吗?

他冷冷地说,不知道,他比较怪!

有时候打电话过去正好是大哥接的,一听是找H的,当场就会把电话给摔了,可见兄弟两人的关系糟糕之极,估计H的大哥挺烦H的,大学也没有正经上一个,还一个二个的有女孩找过来,所以对这些“不知自重”的女孩们也都不留情面。

我常常想H的父母真是不容易,两个儿子都是这么桀骜不驯的主儿,真不知道是用什么粮食给喂大的。后来听说H的哥哥考去了广州xx大学历史学系的博士,将一辈子玩吉他的弟弟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不过那时的我也已与H错肩,再无瓜葛,我回国经过他家门口眼睛都不眨的走过去。有一天我在凉台上晾衣服,恰巧看见他从楼下经过,隔着阳台上的铁栅栏我居高临下,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很奇怪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他还是老样子。连走路的喜欢微微左侧着头姿势都没有多少变化,唯一的不同是他将长头发剪了,没有了那头长发,他真是普通极了,象个丢在人堆里就消失无影的泡沫。

我刚刚认识H的时候,他一直生活在校园环境,平时最多也就是和乐队的朋友一起练琴谈音乐和理想,或是混到中文系的师妹的寝室里谈谈诗歌文学,倒也逍遥快活。因为H弹的一手好吉他,就有朋友引荐将他介绍去市里刚刚蓬勃兴盛起来的酒吧弹琴,每天白天H在家自学准备高考,晚上去酒吧弹琴到午夜赚取生活费,周末给大学生们教吉他。我由此认定他是个特别有理想有抱负有远大目标的待业青年,暂时搁浅在人生的逆境中,不由得圣母心泛滥成灾,后来我才知道H在酒吧很快就有了一个歌星女友,叫莎莎。但是在H口中莎莎是个不懂他的虚荣女孩,贪玩还老是问H要钱,H说有一次莎莎要买电动车上班,问他借了800块钱,然后就一直拖欠着不还....被他这么一番抱怨,我竟然觉得H很委屈。

H去了酒吧之后,暗夜中霓虹灯下的男欢女爱对于一个正值荷尔蒙旺盛期的年轻男人来说是不可抵抗的诱惑。H歌词中的失足女,酒吧舞娘都是这个时候冒出来的,终于有一天我请求H带我去酒吧看看,我太想了解那究竟是个怎样的地方。

3.

爱情的追逐很像打猎,如果有了结果,爱情的游戏就结束了,你不再为这件事牵肠挂肚。虽然男人更主动更善于进攻,但是有时候男人也像是猎物,因为他们有着野性难驯的孩子气,女人则是处心积虑的猎人,她们追求稳定的天性决定了她们将要不致余力的驯服她爱慕的男人,就象驯服一匹野牛或是一头野生老虎一样,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小狗小猫,变成怀中的小宝贝,不过这个过程常常痛苦而曲折,很多时候即便女人费劲气力也未必能够如愿。因为越是让人心动的猎物越是野性难驯,猎人弄不好还会被猎物咬上一口,无功而返不说还会伤心一辈子。

从动物的特性来看,H应该是一只火狐,披着浪漫多情的多变的外衣,让人勾画着在冬天的火炉边,与它相依相偎的场景。但是狐狸不会有狗的忠实,它狡黠而骄傲,从未真的希望被任何人圈养。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先看见了一只狗,可是等它走进了我才发现那是一只狐狸,我加快脚步赶路,忽然发觉脚边又冒出很多小狐狸,草丛中小径上到处都是,我想快点跑过去,一不小心差点踩到其中的一只,它哀哀地鸣叫,眼睛放着幽幽的光....忽然后面那只大狐狸跳了上来,用尖尖的鼻子嗅我的脖子和手背,我被它压得手臂发麻,我全力挣扎着想甩开它,可是那只狐狸竟然爬到我的背上压住了我。

我的梦永远用这种隐晦的方式跟我说话,但这次我不需要太多的揣摩就懂了。用梦的语言来描述H就是这样的:火狐游荡在山林水涧,四处招惹,它喜欢在湖边顾影自怜,喜欢撩拨一切与它有关的爱恋,猎人们越危险越让它兴奋,它靠近她们却不想被捕获。表面上看,它爱所有的她们,但它更爱自己闪闪发光的红色毛发胜过一切,所以H编造出很多猎人爱慕火狐的神话,当他需要一个听众的时候,我恰好就在旁边。

一个周末,我跟着H去了他驻唱的酒吧,像一只家猫被空运到野地。这是一个我从来都不知道的空间,一个陌生的真实,让我最不舒服的是人和人之间忽然没有了距离,这是一个被肉欲所主宰的世界。女人们拼命地展示肉体,饱满的胸部和屁股才是她们获得赞赏和喜爱的武器,我像迷路的爱丽丝掉进了错误的兔子洞,洞外不是奇妙的纸牌王国而是肉铺。

H在扑朔迷离的舞台灯光下也换了一个人一样,所有的人都可以素不相识就搂搂抱抱,他们互相打趣,开着毫无分寸的玩笑,用暧昧而亲密的方式称呼对方,每个人都可以是对方的老婆,每个人都可以是对方的相好;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暗示,每一句咒骂都是一种调笑。

一个男歌手走下舞台,他很放松很随意地坐在我身边,轻浮的就差将胳膊搭在我的肩上。我坐在黑暗中望着舞台发懵,歌手仔细地打量了几眼,然后痞着脸问H,这个妹妹又是谁啊?小心莎莎看见了切掉你的GG.....H说, 不会,不会,她是我的师妹....歌手笑起来:那介绍给我吧....接着.一个穿着露肩蓬蓬裙的漂亮女孩跑过来,将背亮给H撒娇地说, 快,宝宝,帮我拉上拉链....她描过眼影的眼睛扑扇着厚厚的睫毛,好奇地向我斜了一眼,憋住了笑。

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是怎么结束的,好像我坐了不到2个小时就独自告别。第二天H和往常一样跟我聊天,我等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可是H什么都没有解释,甚至是无比陶醉地回忆着,酒吧的女孩们都挺好的,他乐在其中地说,她们人不坏,就是喜欢开玩笑。

出于严格的家教,我保持风度隐忍未发,一度我以为H的无话不说是一种信任,可是现实的混乱让我越来越痛苦。可能本质上那时的他和我一样不了解男女之间一旦产生感情,就想把它转化为一种占有的关系,嫉妒和排他随之而来,H高估了我的忍耐力.

很多年后当我看到顾城和谢烨的故事,我觉得人们都没有说到重点。顾城和谢烨从相识相爱结婚都有情书和诗歌留下,他们真是相配,天真的诗意的幻想的充满灵气的一致。老天让他们相遇或许是一个奇迹,因为在我看来上帝是不喜欢如此没有悬念的美满爱情的。他们幸福的和顾城的诗歌一样带着孩子似的天真。然后,就有了悲剧,当幸福成为一种常态,它就不可以再幸福下去。

顾城在幸福中灵感枯竭,谢烨当然懂得,当她发现顾城爱上了瑛儿,她选择了忍受。“当瑛当着谢烨的面跟顾城表白的,谢烨就在旁边,手里翻看着一本杂志。” 我无数次地在脑海中看见这个画面,谢烨真是个让人心痛的傻女人,只要是顾城喜欢的,她就可以为他安排张罗,她为他可以牺牲一切,哪怕是与其它的女人分享爱情。而顾城却忽略了谢烨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会妒忌会伤心的女人。谢烨的错误在于她应该让顾城知道她的感受,而不是一味的去包容和承受,可以说是她的母亲般的爱和宽容把顾城给宠坏了。

回头看去我觉得谢烨好傻好天真,一方太过无私的爱情一定会纵容另外一方太过自私的任性,一开始就没有划出底线的感情最后难免磨出委屈的血泡,而这样的血泡会发炎会化脓,会一发不可收拾。但这些道理都是我后来才认识到的,当年的我一直以为谢烨的爱是崇高的,只有无条件的接受才算的上是真爱。

H依旧对我无话不说,我努力忽略掉内心的嫉妒和愤怒,但克制久了信任的和弦里还是出现了杂质,我开始怀疑他的一切。H一直是这样一个人,即便最简单的事情也要绕上几个弯子,他喜欢将想象的事情当作真实发生过的说给我听,有一次他说:酒吧的小姐A很性感,很性格,恰好那天晚上发生了火灾,于是他拉着她的手跑了出来,算是英雄救美,于是A为了感激他,带他回家,她的家中有一张大床,床上铺着印有玫瑰花图案的大床单,他和她在那张床上聊了一晚....我想都不想,就干脆地说:别编了,这不可能,真的发生了火灾,你们哪里跑得出来?你在瞎编吧!H便一手捂住嘴巴不好意思的笑起来,说,被你看破了啊,哈哈哈...

H喜欢用这些莫名其妙的故事挑战我的判断力,每当我揭穿他,他就笑得像个孩子,一点也没有愧疚之色。我一方面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一方面又倍感困惑。因为很多时候,我跟他一样不过是在试探,我不知道酒吧到底有没有发生火灾,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和那个丰满妖艳的酒吧女人躺在印有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疯狂,我希望他没有。所以我就选择我喜欢的答案,当他笑着附和的时候,我装作信了,但是内心一点也不能肯定,他是一个喜欢说谎的人,无论酒吧有没有发生过火灾,他和A都有可能做任何事情。

爱情如果没有了信任,苦涩和酸楚就成为了常态。爱情中的女人可以傻得可怜,她们像宠爱孩子一样宠爱喜欢的男人,憋着一肚子的委屈和伤心。事实证明无私的爱情是个假象,在无怨无悔之后是强烈的愤怒和怨恨。

爱情的困境在于灵魂偏爱自由,而肉体热衷占有。

4

大学毕业后,有一次跟家里通电话,母亲说H打电话找我了很多次。

我说,是吗?他说什么了吗?

母亲说,没有说什么,他很惊讶你去了上海,你没跟他说过吗?

哦,没有,搬家太忙,我给忘记了。

如果还爱一个人,怎么可能连离开家去外地工作这样的事情都忘记告诉对方呢?也许我是希望H失落的,用一种绝无可能挽回的方式。

记得一天晚上,我从公司加班回到宿舍,又累又乏,打开电脑,我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陌生的邮件,从来没有见过的邮箱地址和姓名,信中只有这样的一段话:给你三次机会猜猜我是谁,你猜错了,你脱一件衣服,猜对了我脱一件衣服.....

这大概是我收到的最为离奇古怪的问候,不过这难不倒我。我果断地写了回邮:你的生日是X月XX日。

H的邮件很快就回来了,虽然隔着电脑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我猜他一定一手捂住嘴巴傻笑着,果然电脑上跳出一排字:你怎么猜出来的?

我已经懒得解释,其实道理很简单,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第二个人这么不按常理出牌。

人类似乎解释不清为什么爱情会发生,还有一见钟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对素不相识的男女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身体中划过一股电流,好像贾宝玉的经典台词:这个妹妹我在哪里见过....在哪里呢是上辈子,还是上上辈子?

或者我们都曾经是同一个灵魂渡过同一片沧海,然后当肉体死去,魂飞魄散,我们从此开始寻找彼此,寻找曾经的那段时光。爱总是开始于某种神秘的不可捉摸,犹如清晨的迷雾,心中的狂热与痴迷都是对那瑰丽幻妙的膜拜,但是当晨风吹拂,天地澄清一片,爱留下了一片空白。虽然爱情终究是不可留的,但至少你希望你爱过的是个值得被爱的人,你的付出和投入,痴迷和眷恋都是爱对了人,虽然最终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爱得明明白白,最怕的是感觉被欺骗或是被伤害。

但什么样的分离不会带来伤害呢,一段感情由满到空就好像是从心口挖下了一块肉,哪能不感到疼痛。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有那么一个人,一直住在你的心里面,从来不曾离开过。”

我瞪着这个句子看了很久,又想起了那个曾在我心中无数次上演皮影戏,我常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影子,坐在H的面前,却让他视而不见。H总是喜欢这样开场:“你帮我分析分析,为什么她们会这样?”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没有办法离开他,也无法剪断我的思念,就算是我的软弱吧,在被伪饰得超乎寻常的大度和宽容之下,我不敢激烈指责,不敢拂袖而去,我一边扮演圣女,一边独自饮泣。我也终于看清楚了H, 知道他并没有爱上我,我的自尊心火辣辣地痛,或许我爱他就是为了证明我是一个拯救者,我要通过拯救他只是为了满足自我的价值,爱像一场厮杀,我看不到胜利的希望,而放下总是又痛又伤,我需要的是时间,我对自己说,我只是需要一点点时间.

当夏天过去了,我也终于可以看着他离开。记得过去每次他走,我都会站在窗口久久地看他的背影消失在街口转角,我曾经那么珍惜着每一点与他在一起的时光,就连他的背影也是不愿意错过的。可是就在最后的纠结和挣扎中忽然听闺蜜说在校园里遇到了他和一个叫简妮的女生,他要去简妮家拜望她的父母。闺蜜疑惑地问,你们之间到底怎么啦?我无语的笑了笑,听见自己的心瞬间石化。

是啊,原来我们之间本来只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就此放手吧,从此对这一类人痛恨至极。

我写了一首《离歌》,但没有交给他。既然已经没有了缘分,一切解释和告别都是多余的。

还记得那年 渡桥边的风

风吹 晨曦如歌

吹白一江水 吹远了禅钟

衣裾飞舞 人还在心已远

还记得那年 梅岭外的雪

雪飘 飞花漫天

飘白了秋山,飘淡了往昔

心字成灰 梦难续不思量

云天高处一点飞鸢 

长风猎猎 独看江帆横斜 

迟来的阳光 拨开漫卷的铅云

船来了 线断了 人散了

别问长日漫漫

管他顺流而下又或逆水行舟

捧一鞠江水代酒

人已逝 歌已远 天地悠悠

5

大学的时候曾经很喜欢《活着》,喜欢其中呈现的生命之重和人命之轻。福贵一家的遭遇所带来的虚无感让我久久无法释怀,心痛不已,我买过6本,其中的一本送给了H。当时他没有太多的感触,而是一如既往地跟我猜谜,他让我猜猜他在看到什么地方的时候掉下了第一滴眼泪。我想了想说出一个答案,没有猜对!他甚为得意,如同一只逃过猎人嗅觉的火狐。

后来H自费去法国留学,一次他打电话给我,邀请我去法国玩。

他说,我会把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一点灰尘都没有。

我呵呵一笑,以前每次有女孩子来你家,你都是这样说的.....

他没有说话,能说什么呢,我的记忆总是那么的无所不在。

有时候,我想我是不是真的太不可爱啊,为什么要这么尖锐呢?我爱着,但是这爱并不给我居高临下的权利,也不给我刻薄他人的权利。我如果我那么不开心,完全可以转身离开,或许我给他泼过很多类似的冷水,只是我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了。

爱情是一种偏执,因为爱,所以不计得失。没有了孤注一掷和奋不顾身,爱情就如破絮苍白,没有质感和重量。现代人的爱情里添加了太多的计较和权衡,但人算终究不如天算,计划得再周全,安排得再妥帖,终归是人工的园林,缺了痴迷的愚钝和忘我的固执,何来触痛灵魂的美感。

看过一个写亦舒的书评很有趣,文章说“师太的文,一向聪明犀利,读多了,就少了些愚钝的傻气和固执的幻象。那爱情里就少了点作料。爱里总得有些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死不悔改,似乎更壮烈动人。是飞蛾,明知是火,也一门心思扑过去。或者直直撞上一片毛玻璃。孟姜女哭倒了长城自然不合情理,但可诠释为她的执着惊动了三界。梁山伯祝英台,若其中任一个贪生怕死,墓穴里都难见蝴蝶翩翩.....”

再次收到H的消息,是结婚以后。我搬了很多次家,换了很多次电话,过去的朋友一个一个消失在我的通讯录上。H从法国留学回国,据说费了很大的力气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

H发来他在法国的一张照片,说:我结婚了。

我:我也是。

H: 我知道。

我:~~~

H:头像上是你的孩子吗,真漂亮。

我:嗯~~~

H:我买房子了,以后两家人可以做朋友。

我:~~~

然后H发来一张夕阳西下的风景照,说:这是在我家凉台上照的。

我问:是在婚礼那天照的吗?

他安静了有几分钟,才问,你怎么猜到的?

直觉,当然是直觉。我端详着他的新婚妻子,不是两人的合影,而是在法国当学生的时候在租住的房子后院的花园里。她看向镜头,全无笑容,甚至带着一些冷傲和不快。不得不说她身材极好,而且容貌出众,但是表情却是那样的不高兴,以至于完全感觉不到是站在男朋友面前拍照。我想这样的女人才是H的真命公主吧,她可以举起皮鞭,狠狠地抽打我们的艺术家,诗人,幻想家,而他甘之如饴。

 可见世上的事情是有缘分的,不是谁对谁好就一定能得到爱,感动是最无效的爱情,因为感动终究不如挫折和征服来得更刺激,更有成就感。但是这些话我已经不愿意多说,对于H,我没有了时间,那怕一分钟也不想多给。

话尽无语,静默许久。H说:“《活着》真是一本好书啊!” 我愕然,如同是一封被寄丢了的回信,过来很多年才回到收信人的手上,但是这时的我已经不想等待回信了,我已经走出了《活着》中的那种无力和虚无的人生状态。于是我轻描淡写地说,小说里的故事怎么能当真呢? 这时的我已经知道区分现实和故事的不同,现实中的人可以勇敢选择,而小说中的人只能随着作者的抑郁症一起沉没。

此时H对于我来说不再是个我渴望破解的谜题, 他热情的张罗了几件事,我都不参加。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连在梦里我都在抗拒,谁让我的弱点就是太过理智。

我们的世界无时不刻不被强大磁场贯穿环绕,扭转弯曲的不单单是物质世界,人与人之间,观点与观点之间更是如此,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互作用,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表情,一个姿态.....所有事物都在解读和被解读,传递和转述中脱离原味,变形失真.......什么才是真实,还是我们只选择我们所想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

每当一个人跟我痛陈往事,我都会想这里面有多少是选择后的记忆,有多少是为了获得同情与支持而选择性地描述,所谓真实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故事的另一方呢?他要辩白些什么吗?世间的一切都互为因果,互相施加影响,我们可以相信我们的记忆吗?如果记忆已经被时间和情绪所扭曲变形,如同那只插在水中的筷子。

没有了H的叙述,我的回忆能还原出几分当时的模样?一个男人为什么没有珍惜女人的感情,除了他自己尚未成熟需要时间,女人也难辞其疚,或许她给予了男人错误的鼓励和反馈。我后悔自己烧掉了日记,我真希望能够随心所欲地回到那片已经空无一人的时光中,让我好好抱抱那时的自己。

H不是个坏人,他没有利用过我,没有伤害过我,甚至也没有亲吻过我,而这其实是让我最为挫败的一件事情。因为我一直以为他不爱我是因为我不够可爱,不够性感,不够有吸引力。因为人们都说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他必然会希望同时占有她的身体。

酒吧里的女孩很多是来自相对贫困的城市底层家庭,她们的父母忙于生计,对她们疏于管教和规范,反而让这些女孩子都有着烂漫热情,豪爽快活的性格。每当听到H对她们不置余力的赞赏,我都会联想到自己,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的书却一点儿也比不上那些丰乳肥臀,风骚妖娆的女人,这让我对自己充满了怀疑和自卑,常常暗自伤怀。这种感觉就如同一个男孩觉得自己不如情敌帅气,有钱,有权一样。

男人总是希望有一位拉风抢眼的女友,有一个值得炫耀的异性走在自己的身边,让其它的雄性对手眼馋心热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我总是太低调,太安静,这实在不适合一个摇滚青年张扬的性格和怒放的青春,他或许愿意跟我聊天,但是男人喜欢女人总不单单是为了聊天的。他喜欢玫瑰的妩媚,喜欢牡丹的霸气,喜欢秋海棠的娇艳,喜欢吉岛樱的壮美....但是不太喜欢野百合的幽静。

我知道如果我愿意,完全可以表现的傲娇一点,拉风一点,出挑一点,这都没有多少技术难度,不过就是要穿的前卫一点,表现的招摇一点,处处摆出唯恐天下不知的样子。世风如此,人人争先,攀比炫富虚荣浮夸....

但我始终只想做自己,我喜欢静水深流,相信世间万物的美好都不在表面,而是深藏在内心,太喧闹的话,你一定无法感到天地间那些默默无声的存在,那种疏影横斜水清浅的意境才是更真实更永恒的美,可是要靠近它们,感受它们,体会它们,你首先需要一颗异常安静的心。

据说人与人之间有一个吸引力法则,有类似思想的人相互吸引,具有相似心态的人会也会彼此吸引。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化学反应,那些不可解释的熟悉和心动,它们来自我们身体的内部。但是最终我们都会发现,人和人之间也有一种排斥力,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价值,不同的行为准则...最终我们不得不还给爱情一个真相,我们并不相似,更不相像,他拒绝被圣女拯救也未尝不是一个证据,毕竟,他是他,我还是我。

记得有一次在网上,我半开玩笑地说:当时的我是不是特别难看啊,让你都没有过非分之想。

H:怎么会,其实我忍得很辛苦。

我说,有吗?我怎么都不知道?

H.:你记得那时夏天的晚上,我们常常一起坐在大操场的裁判台上聊天。我记得有一天月亮又大又亮,你就坐在我旁边,我们的腿靠着腿,我真的很想把手放在你的腿上,忍得特别难受。

我:你为什么没有呢?我可能是故意穿着牛仔短裤去找你的....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总是对我不理不问,这也太伤自尊了。

H:可能是因为我怕被你爸发现了打我一顿...我们两家住的又那么近。

我:狗屁,你就编吧,鬼才信。

他:好吧,我说真话,那时候的你太纯了,我真的不敢动你,我怕一不小心就伤了你。

我忽然说不出话来,多年的困惑原来是这么一个答案,什么叫害怕伤了我啊?我不懂,我一直以为都是因为我不够性感,不够漂亮,没有深V的连衣裙,也没有放浪的卷发才让他不够爱我,那么多年我一直都很自卑,觉得自己是个没有女人味的人。

H说,要不我们重来一次,上次就当是彩排。

我说,不用了,我的电影只有直播,播完就完了,从来没有彩排。

我想我真正要说的是,或许那时的我们都太年轻,或许我们都不懂得自己,或许我们都没有错,但我早已不是过去的我,你也早已不是从前的你。

人生没有重播键,我不要幡然悔悟,不要卷土重来,让遗憾永远遗憾吧。

爱过难留慈悲,缘分断了就放手。

岁月如梭,我没有再见过H。

每次看见网络上那些与初恋们死灰复燃的故事,我常常报以微笑。青涩的初恋虽然单纯美好但必定也是错漏百出的,所以才留下了那么多的回首和感叹。

我读过很多关于爱情,男性女性心理学,甚至是星座方面的书籍,我一直那么希望了解爱情的真相,想知道决定一见倾情的真正秘密是什么。我曾经以为爱情是荷尔蒙,是付出,是牺牲,是包容,是相濡以沫,是白头偕老.....

张小娴说,爱情先是一种际遇,然后才是选择。每段爱情都是一个自我延伸的故事,你是什么人,便会遇上同类,或救赎者。

假如有一天我和H在路上偶然遇见,可能是街头,可能是餐厅,可是是电影院,可能是机场,可能是故乡的校园里....那种只有小说和电影才会安排的因缘际会的相遇,我们会怎样?闭上眼睛,想了又想,第一,我希望我还能认出他来,第二,我希望我们只是远远的眺望着,不要寒暄,不要请客吃饭,最好就是相视一笑,然后各自转身吧。

很多年后的一天,听到朋友谱出的一段旋律,曲音悠扬,却有种说不出的空旷惆怅。忽然间就想起了初恋的时光。我将那首没有寄出去的诗改编成了歌词,交给朋友弹唱。朋友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好,我想了想,在电脑上敲下了两个字 《离歌》。

或者这就是爱情--回眸向来萧瑟处,既无风雨也无情。

虽然时过境迁,昔人不再,但用一首离歌做结尾也算得上一个浪漫的收鞘。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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