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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求的真的是公平吗?

2024-12-12  本文已影响0人  恒之馨空间

先看网络上一则法律小故事:

广西某地一男子因为天气炎热,经常在家里赤身裸体。对面一位女邻居看到以后觉得有伤风化,便向派出所报案,该男子被治安行政拘留10天。
后来该男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这位女邻居也在家里赤身裸体,心想"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于是也向派出所报案。结果,治安民警以偷窥女性为由,又对该男子处以治安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这则小故事的标题也挺有意思,叫作:法律追求的真的是公平吗?你也许会发问,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性?

我要告诉你的是:法律思维里的"公平"和日常思维里的"公平"还真不太一样。

法律思维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在法律面前都不存在特权和例外。但是,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并不等于法律保护上的人人平等,法律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保护的力度是不同的。

例如,法律对女性的性权利进行特别保护,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构成强奸罪。但对男性的性权利,法律就没有特别保护,也就是说,不存在以男性为侵犯对象的"强奸"。现实中有发生男性同性恋"鸡奸"男子的案例,可能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非强奸罪。

上述这则法律小故事同样是这个道理。偷窥女性裸体,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偷窥男性裸体,法律在所不问。

相反,男性主动裸体,还可能会被法律追究责任。现实中发生过男子在公众场所裸露生殖器官的案例,被以寻衅滋事罪追究法律责任。

随笔/恒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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