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悖论20240208

2024-02-07  本文已影响0人  橄榄树松

法律的悖论

读完罗翔老师的这本书对我的感触特别深我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法律,这一部分我也感觉法律是一个特别复杂,把各种科学人性哲学,理性都融合在一起的一个范畴,所以我也对这个领域兴趣特别大

这本书主要就是分了不同的角度和话题,讨论了很多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所产生的悖论这些悖论看起来是两个完全相反互相矛盾的观点,但是到真正的生活中,我们才能真正的认识到,他们被论之所以存在的意义和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悖论

悖论分两种一种是真悖论,一种是甲悖论,我们先说甲悖论甲辩论就是所谓的似是而非,看着合理睡觉不合理,这里就用了一个例子,叫芝诺悖论,阿基琉斯追不上乌龟,这个我们从表面感觉这句话就有问题,但是我们通过他的一套逻辑,这时乌龟在A点,阿基琉斯在B点,当阿基琉斯追乌龟到A点的时候,乌龟会在一个新的C点而阿基琉斯追到C点的话,乌龟会在一个新的D点,就这么一直追阿基琉斯就永远追不到乌龟。但是在这些悖论中,他看似合理实践不合理。这就相当于说一个固定的时间11秒,虽然它可以被分成很多毫秒很多分秒,但是他还是这11秒。

还有一种悖论叫真悖论,也就是似非而是,看着不合理,其实是合理的看似荒谬的结果,其实是真实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是二律悖论,关于空间是有限,还是无限。

悖论的出现是让人认识到人类是有限的理性也是有瑕疵的我们无法把握对世界整体性的全局认识我们无法开启上帝视角。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这一个问题来展开探讨,也就是关于犯罪,命题是这样的,是自我决定的,又是被决定的

首先人为什么会犯罪存在两种对立的立场?最古老的立场是自由意志论人在自由意志下决定选择了犯罪,因此为了犯罪承担责任。对犯罪罪人的惩罚具有道义上的合理性,这种观点叫决定论及犯罪是人自由决定的选择。结果后来这种观点出道的挑战有人开始认为很多时候人之所以犯罪是迫不得已的,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他被决定了,去实施犯罪为什么决定的呢?被自己特殊的生理因素特定的成长环境特定的背景,这些因素导致他不得不去犯罪自我决定还是被决定这看似就是一个悖论。

写出第一个自我决定论,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把它的大概意思,通俗的概括一下,也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善恶是取决我们自己的选择如果我们自己想去做恶,那么我们要是先想到这个后果,如果这个后果比犯罪的快乐要大的话,那么就不去犯罪,如果小的话,那么就会去犯罪。所以这个就取决于他的自由意志的,这种的选择权利也是自己的。

但是还有个观点就是被决定的这个被决定的条件是在一些生理因素和各种背景的情况下,我们也把它称之为先天性犯罪。比如说MA O A基因变异2009年12月,加拿大一名男子因为被人嘲笑将嘲笑者杀害该男子因为患有精神疾病被判九年有期徒刑,随后他的律师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被告人有MAOA基因变异无法控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二审法院部分采纳了这个辩解,减少了一年处罚。还有个例子,就是现在大部分的杀人犯,他们的基因的性染色体都是XYY,XYY染色体往往是隔代遗传有这种染色体的人,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暴力行为,所以就会杀人,我们不能说犯罪者一点责任没有,但是他的XYY的染色体并不是他用它的自由意志去选择的,而是天生他的父母他的家族就给他遗传的这个他是没办法选择的,而且从客观的逻辑来的这种染色体,他确实控制不住自己的暴力行为。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有人说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看他是什么染色体,如果是XYY直接丢掉不给社会添麻烦,也可以不那么残忍,比如说可以关押起来与社会隔绝废物利用,让他们成为社会的免费劳动力这个观点听起来很可怕。这种犯罪的基因又由谁来判定的医生犯罪学家,这种权利如果被滥用怎么办?而且凭什么认为这种基因就一定会导致犯罪呢?如果进行基因测序发现某种基因存在犯罪冲动,这类孩子还能出生吗?这就造成了每一次生儿育女似乎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因为说不定就胜出一个天生犯罪人,不得不忍痛割爱骨肉分离甚至你成长的每一年都要进行体检,以筛查你是否存在犯罪基因而已,是没有便捷的空间的,因为这一切都是打着科学的名义。

回答我们最初的问题,人为什么要犯罪?人是自由的选择?还是被决定的

自由意志强调人的理性,但人并非完全的理性人内心之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始终处于一个冲突的状态,但人也并非完全非理性的存在如果任由欲望拉扯,人必将成为一滩烂泥

被决定论则强调人的身不由己无论认为犯罪是由基因自然还是社会决定的,都会导致责任的消解。当你甩过给社会社会也会甩过给你,他可以随意诊断你具有人生危害性,以治疗为名,以剥夺你的基本权利。

所以没有最好的选择,只有最不坏的抉择,所以即便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但每一个人一仍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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