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哲思想法

《诗经》教导我们,爱情是要礼尚往来的,不能是一厢情愿的

2021-02-04  本文已影响0人  悟空论道

中国是礼仪之邦,讲求“礼尚往来”,如果“往而不来”则“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是中华民族两千多年前留下来的祖训。

“得人恩果千年记”, 《诗经·大雅·抑》也教导我们要“投桃报李”。这是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习惯和规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更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桃报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礼节,而是一种礼仪。礼物本身的价值已不重要,象征意义更加突出,以示两心相许,两情相悦。

西方人是否还有这种传统不清楚,但我们从美国作家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中读到过类似“投桃报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满着悲剧色彩。如今我们似乎已不太看重仪式了。其实,仪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们不能缺少阳光和空气一样。仪式绝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总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男女交往可以减去不必要的形式,却不能没有“投桃报李”的仪式。

如《诗经·卫风·木瓜》中有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意思是说:“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诗经·卫风·木瓜》是先秦时代郑国华夏族民歌,没有多少高深的含义,说的是一对情侣以互赠礼品的方式秀恩爱,反映了先秦时期民间求婚纳娶的习俗(或者说是惯例)。这首诗承袭了民歌一咏三叹的特点,将一件事反复强调,又有递进的变化。

在这首诗里,女子分别是投之以木瓜、木桃、木李,一次比一次便宜;而男子回报的却是琼琚、琼瑶、琼玖,不说一次比一次贵重,也至少都是玉器,可见男子确实是花了本钱来求娶女子的,和远比现在某些男的花钱租豪车接妹纸吃大排档真诚得多。而且,这首诗中的男子也非常实在,直白的讲出了自己的心意:”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我并不是单纯的要回报你的赠与,而是想要你和我结为百年之好。所以,妹子们,遇到这么有经济实力,又对你如此真诚直爽的男孩子,就嫁了吧!

《诗经·卫风·木瓜》尽管被后世认为是描述男女情谊的佳篇,但是这首诗的主旨历来都是有很多争议的。对于此诗,经过汉人、宋人、清人乃至当今学者的考释,文学史上大致出现了“美齐桓公说”“男女相互赠答说”“朋友相互赠答说”“臣下报上说”“讽卫人以报齐说”“讽刺送礼行贿说”“表达礼尚往来思想说”等七种说法。但除了“男女相互赠答说”之外,我比较赞同“表达礼尚往来思想说”,因为这个更符合“礼仪之邦”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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