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意外
2020-07-09 本文已影响0人
余禾乙
本村陈某,昨天早上十点左右在邻村一个厂里干活,从二三米高的地方掉下了,送医院,没抢救过来。今天早上双方去镇里司法调解。对方据说是去年刚开的厂,老板是宁海人。
双方调解挺顺利的,按最新市里的标准,市社平工资,以也农村还打对折,现在和城市一样的了。6万多一年,按80岁计。乘以14年。加其的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万包括昨天先付的10万医药费。这边也没有再加价。对方答应今天会付40万。剩下的50万,每月10万。然后司法调解出协议,双方签字。
本以为会很难谈,结果都不用谈。其实这个价格比之前多了,前两年村里一个事故。当初村里赔了42万,差不多顶天了。没想到……
死者大儿子大学当老师的,也是理性的。首先要知道事实的真相,因为送到医院时,半边身体基本是粉碎性的,这怎么可能是3米高地方掉下来所致的。但这也不重要的,因为人没了,最终还是钱来解决。致死的原因不足于影响,估计死因对厂方不利,所以也才会这么爽快的按标准来赔的。
死者已逝。想不久前还因旁边一户建房,两户起纠纷,来来回回的调解。不想说没就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