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君:我自以为忘却的你
我今年二十九岁,男性,因为太过平凡,名字不说也罢,朋友们喜欢称我为“树君”。其中一个人解释说,因为我总是不苟言笑,但也从来没有过负面情绪,像是树一样。不论在树荫下玩耍的是善良的人还是作恶的人,树始终都在它的位置,尽管遮风挡雨,却也不闻不问。我不理解她的意思,也不明白自己是从何时成为这个样子。人们喜欢我,所以就是朋友;人们讨厌我,所以就是敌人;而我却谁都不喜欢,所以,就是陌生人吗?
工作的地方是一座每天都匆匆忙忙的城市,人们在混凝土铺就的道路上来来往往,我偶尔会与其中一个人对视,但他们的视线总像是蜻蜓点水,不论瞳孔中蕴含的是喜悦、感伤、忧愁,我都没有足够的时间在其中找到一个故事。
每天的清晨六点,我会起床,安静地洗漱,安静地着装,安静地关上家门。小区门口的早餐店会卖味道不错的油条和豆浆,我总是买相同的数量。然后向左拐过一个路口,视线所及五十米的地方就是公交站台。宣仪会在那里等我,她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唯一的朋友。今天的世界也一如往常。
“树君总是很准时呢。”
宣仪向我微笑,干练的褐色短发下是灵巧的耳朵和精致的妆容,她扑闪着眼睛注视着我,仿佛在等待我称赞她。西装制服内是淡粉色的衬衫,前三颗纽扣没有系上。白皙的脖颈挂着玉佩,藏在内衣里,只露出细线编织的项链。下半身的制服套裙和黑色高跟鞋则进一步凸显了她曼妙的身体曲线,可惜这一份美丽在清晨无人的街道上却只有我一人能够欣赏。
“今天你也很漂亮。”
我微笑,她也微笑。远处的公交车自远至近,街道两旁的梧桐树在微风的吹拂下沙沙作响。曾有某一个瞬间,我误以为我是爱宣仪的。
十七路的公交车上空无一人,时间虽然尚早,但上班族们显然更加钟爱地铁。我径直走到最后一排靠右边窗户的位置坐下,宣仪在我身边,我们的肩膀紧挨着,视线却落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她注视着我,我注视着正前方空荡的座位。
“今天晚上是大学的校友聚会,你要来吗?”她问。
我摇了摇头,将视线转向窗外的风景——城市森林和车水马龙,十字路口是鲜艳的红灯。“我在大学没有朋友。而且,我已经毕业七年,什么都忘了。”
“可是我听说这一次,她会参加。”宣仪的眼睛有些动摇,似乎经过了很激烈的思想斗争。
“谁?”我问。
“是你过去不参加校友聚会的理由。”
我和宣仪的视线终于交汇在一起,她的倔强和我的疑惑,在两个人的心中泛开涟漪。不知为何,我想起李清照的诗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心头,又上眉头。
“我记不得了,时间过去的太久。”
“我想要确认。”宣仪的眼睛泛着一层轻薄的雾,从里面透出一种名为决绝的情绪。“如果你亲眼见到她,仍然想不起来的话。我才能相信你真的忘记了。”
公交车驶过十字路口,向右拐进一条林荫路,温暖的阳光穿过树叶照在宣仪身上,模糊的影子若隐若现。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也不记得有关于宣仪的所有事,似乎她天生就是我的朋友一般。
“呐,宣仪。我们真的高中时就已经认识了吗?”我没有得到回答。
工作的时间漫长无趣,我没有将大学校友聚会的事放在心上,但宣仪似乎耿耿于怀,她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都没有和我对话。直到临近黄昏,我接到一个电话,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是另一座城市的号码,陌生却又让人难以抗拒。
“你好,是树君吗?”电话那头传来极具少女感的嗓音,剥开了我心脏外的壳。
“没有多少人会这样叫我。”
她先是一声轻笑,随后嗓音转换为俏皮的撒娇。“以前除了我之外,可没有别人知道这个昵称。”
“你是谁?”我问的很急切,胸口仿佛被什么堵着一样难受。
“你忘了我吗?”
她的声音里有失望,但更多的,却是庆幸。我还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手机却被宣仪夺走,她挂断了电话,用一种难以言说的表情注视着我。
“你撒谎了。”
我无言以对,只是低着头,手指交叉在一起,咬着指甲。
“今晚八点,校友聚会在赫尔墨斯酒店的二十三层举行,她会在那里。”宣仪将手机放回到我的办公桌上,转身离开,背影看上去很平静,像是早就习惯了如此。
回家的路,我独自一人。十七路公交车在林荫路上缓慢地行进着,街上喧嚣吵闹,车辆挤在一起,不时发出刺耳的鸣笛。我还是坐在最后一排靠右边窗户的位置,正前方的座位此时坐着一位长发少女,身上的制服写着附近一所高中的名字。我悄悄地拨弄她的长发,回忆如同走马灯般在脑海中浮现。我没有撒谎,只是突然记起来了。
初次见你,是六月的盛夏,我十八岁,正面临高考。那天是语文和数学的考试,我起得很迟,没来得及吃早饭,就匆匆忙忙地离开家,一边背诵着诗词歌赋,一边踏上了去往考场的公交车。当时车上几乎坐满了人,你藏在人群中,但还是被我一眼就发现——校服的颜色很淡,像是洗过很多次了,却不显得陈旧,反而看起来很干净整洁。扎着马尾的长发搭在右肩上,曝露出白皙的脖颈,耳朵也很小巧可爱。你安静的坐在倒数第二排靠右边窗户的位置,专注于看书,从颜色和样式来看,那大概是一本《飘》。
我穿过人群,为了保持少年的自尊,只用眼角的余光关注着你。直到我坐到你后面的位置,终于可以放下害羞的姿态,灼热地注视着你的侧脸。
从来没有见过你,十八年日复一日的人生中,我记不得许多人的模样,可我却也肯定,你在过去的时间中,并未出现在我的世界。你是谁?因何而来?去往何处?我像是歌德笔下经历着烦恼的少年维特,仅靠着自尊和害羞支撑着脸面。
公交车驶过十字路口,向左拐进一条林荫路。也许是夏日的阳光刺伤了眼,你合上书,安静地倚着车窗,目光注视着窗外掠过的树影,鬓角的发丝从耳边落下,拂过你的脸颊,也拂过我不停跳动的心。悸动,用以比喻忐忑不安的此刻最为合适。
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指,在断断续续的短促呼吸中触摸你长发的末梢,在那一瞬间,我感受到电影《第三类接触》中那样虚幻得脱离现实般的触感。你没有察觉到,只是伸出纤细的手指将鬓角的发捋到耳后,闭上眼睛进入短暂的休憩。
莎士比亚的爱情是盲目而完美的。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一见钟情,可我确实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想要把你抱在怀里,不让别人看见。
又是一个转角,我们在同一个站台下车。考场外有许多人群,纷纷扰扰,学生也好,家长也好,在我眼中都是一成不变的河流。只有你是最闪耀的,像是从地平线上升起的朝阳,是我的“约翰·克里斯多夫”。
你穿过拥挤的人群,我紧随其后,自以为是的帮你阻挡那些朝你涌来的陌生人。我收到了许多敌视的目光,但我不在乎,因为你是花朵,是蓝天,是世界。命运亦将我们联系在一起,我们被安排在同一个考场,你就坐在我左手边的位置,写在试卷上的名字娟秀而美丽。
“同学,不可以盯着别人的试卷看。”
监考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用文件夹拍了我的头,声音很响。考场里的人都小声地窃笑起来,你也一样。我记得那个瞬间——你挑起眉毛,小心地瞥了我一眼,和我的目光正好撞在一起,像是受惊的猫,脸颊浮起两朵粉红色的云,立刻避开我的视线。可是嘴角的笑意却没有隐藏住,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让我想起李白的诗句,眉目艳皎月,一笑倾城欢。
第一场考试是语文,我带着浪漫主义的情绪,写下的字里行间中都有你的模样。满溢的灵感和指尖的触觉融合在一起,我并不急迫,却写得很快。收尾的作文是命题格式,考题为“美丽的人”,例子中列举了仁爱的父母、热情的朋友还有辛勤的劳动人民。可我却不自觉地将视线落在你身上,落在美丽的你身上。
考场的窗户敞开着,电风扇在头顶呼啦啦的旋转,夏日炽热的阳光照在脸上,使你的汗水反射出微弱的光晕。鬓角的发再次从耳边落下,你不知何时戴上了可爱的圆框眼镜,笔尖在考卷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呓语,或许是炎热让人有些急躁,你伸出舌头舔了舔微微干裂的嘴唇,又将鬓角的发撩到耳后。
我深深着迷于这幅景象,心脏如同着魔一般,忽而停滞,忽而跳动。持笔的右手情不自禁地在考卷上书写起来,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如同我感受到的新世界般化作文字,挥洒在我笔下的每一个词语和短句之中。我没有写任何有关于亲情,有关于友情,有关于责任的文章。我将当下满溢在我心中的美好呈现在作文中,没有感人至深的情节,只有单纯的,致你的情书。美丽的你,美丽的世界。
“同学,我说过不能四处张望吧!”
监考老师又用他的文件夹敲在我脑袋上,语气很是严厉。而我的笔尖恰好落下最后一个句点,我注视着阳光下的你的侧脸,藏在心中的幸福全然展现在脸上,止不住地露出微笑。
“老师,我只是在看风景。”
考场里再度响起阵阵笑声,我们的视线又碰撞到一起,然后触电般分离。
赫尔墨斯在希腊神话中有信使的意思,意味着你收到了我多年前写给你的情书吗?我脱下了工作的西装,换上了牛仔裤和宽大的灰色卫衣,着装风格与赫尔墨斯酒店中豪华的电梯格格不入。数字从1开始渐渐增大,停在23时,我想起爱情之神的名字叫做丘比特,是个浑身赤裸,拿着弓箭的幼童。
门缓缓打开,我看到耀眼的灯光,听到喧嚣的吵闹,聚会已经开始。许多人转头看向我,眼中露出相同的疑惑。我不该在这里,我和他们一同想到。
“树君。好久不见。”
你在人群中向我挥手,我看不清你的容貌,可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你。七年的时光并没有将我们之间的联系斩断,反而更加令人期待和心动。
思念像是酿造着的葡萄酒一般,时间越久,香味就愈加迷人,酒桶中甲醛的浓度一旦过了安全线,那浓郁的葡萄酒就变成了毒酒,麻痹神经,会让人失明。我猜我已经饮下一口毒酒,心中眼里全是你的轮廓,再也看不见其他。
我自以为忘却的你,时隔漫长的七年之后,又像云丛中的一束光,照进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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