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斯,何处生?
1.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
前俄国领导人戈巴契夫,以及英国女王近日逝世的消息,因为他们出现在历史课本上的篇幅,以及出现在各类媒体、艺术创作(戈巴契夫和英女王还客串过不少电影)的次数跨越了三代人,甚至四代人的记忆,使得他们的离开更能勾起人们对个人往昔的反思。
通过对他们的死亡,芸芸众生(das Mann)的个人记忆被唤起,正是这分记忆的唤起,使得自身的生命经历彷佛与整个历史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通过追忆的内心活动,得到更为巩固的连结。
这种连结也是一种二次创作,使我们不只是经历了一段过往,同时我们在当下对过往的反思、感受和种种喃喃自语,都使我们意识到自己是历史的一部分,并且是一「小」部分。
若那些伟大人物面对死亡是如此脆弱,他们的功业在最后一口呼吸之间是那么微不足道。相较于他们,我们的存在显得无比渺小,就像被人踩死也不会被发觉的蝼蚁。
2.
我想起一位老友曾经跟我说过的一段话,他提到他偶尔会在夜晚惊醒。尽管他有妻有儿,仍旧会在惊醒之后感觉无比孤独,明明自己活了那么些年月,做了很多事,却又像什么都没做过。好像累积了头衔、财富、房产等别人羡艳的事物,又好像未曾拥有。
老友跟我说,一次次在夜晚惊醒,让他意识到,对他来说他最在意的是「自己弥留之际,会有哪些人站在他的身边,陪伴他死去。」在他看来,那个画面才是对他来世间走了一遭,值得与否的价值所在。
朋友对生死的看法,让我想起海德格的哲学,他认为人只有在真正意识到「自己会死」时,他才能真正去思考生命。加缪说过更为极端的语言,他曾表示除自杀,没有其他更深刻的哲学议题。
我想我们都不要以偏盖全的去看待海德格和加缪的言论,毕竟说话不是写论文,写论文也不可能写成一套百科全书,纵使是上百本集成的百科全书也无法道尽生命的道理。
假使有人因为我们一篇文章,或仅仅因为一段话而为我们定性,我们也许该庆幸,因为我们知道这样的人恐不值得深交,毕竟这么一个会「说故事」的人,谁知道他背地里会怎么谈论他人的是非。既然我们知道这个人如此,我们就不可以把我们的时间用在真正值得交往的人身上。
当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会死,有时我们会舍不得身边的人事物,总担心错过这个人,还会不会有下个人。但当我们因为死亡而反思人生的短暂,错过倒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执迷。
「担心错过」本身就是一种执迷,因为我们都不确定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只知道我们会死。
选这条路,会错过其他的路,「错过」实际上不断发生,从未停止。所以「得到」和「错过」本身是一组概念,当我们有所得,我们亦有所失。
谈到这里,好像唯有接受错过的必然,才能真正体会得到的快乐。真是如此吗?
3.
有时,我们把人想得太聪明,或者把人想得太功利。
人是聪明的,或者人是功利的,这是因为人有这方面的本性。所谓的「太」,就是人性的单一面向发挥得太极端,以至于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就像一个人很会算计,他可能累积了许多财富,却也使他在人际之间有许多提防,让他在人际中失去对人的安全感与信任感。
人也是很短视的,这种短视有时也是好事。短视的另一面在于影响我们最大的感受,永远是当下的感受。
在我们当下因为得到某样东西而快乐,比如清空购物车,我们当下会因为得到而快乐。这时候,我们压根没意识到我们会死,或者其他需要长时间沉思的人生课题。
所以到底有必要去思考错过吗?有必要去思考死亡吗?难道不是什么都不想,回到三、五岁的儿童状态,更能体会到快乐呢?
这里就显现一种人性的矛盾之处,人真的想要快乐吗?好像是的。但有时,人又喜欢自讨苦吃,就像跟快乐有仇。
相比快乐,哲学家很早就发现了一种比快乐更吸引人的内在动力,就是「好奇心」。
人吃的一些苦,来自他们的好奇心,愿意为了好奇心付出巨大代价。
比如恋爱。好奇心是恋爱的动力,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奇,但也同时使他(她)患得患失,有时感受失落、痛苦、沮丧等负面感受的时间比欣喜、满足、快乐的时间更多。
4.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
人对死亡真的就像海德格声称的,会让人充满焦虑、恐惧,真的会因为意识到自己有天会死而产生对生命的深刻反思吗?
人对死亡也是好奇的,这分好奇比起焦虑或恐惧,难说哪一种更叫人保持和死亡之间的距离。
就像自杀,有些自杀是为了结束痛苦,并且是当一个人已经无法想像快乐的滋味,他已经不期待通过任何行动获得快乐,他内心只有中断痛苦的卑微盼望时,自杀成为可被考虑的选项。
有些人并没有想要自杀的强大动力,但他还是经常思考自杀,这当中展现的就是人对自杀的好奇。而理性做为生命的保护栏,使一个人可以对自杀产生天马行空的想像,阅览各种和自杀有关的材料,但他不会真的自杀。
然而,很可能某次出于好奇心的尝试,真的使他死去。从逻辑上来说,这不叫自杀成功,应该叫自杀不成功,因为抱着好奇心的尝试,并不是奔着死亡而去,他只是想感受些许自杀的可能感受,但不因此死去,这才是对自杀好奇的人原本预想的成功。显然,他的死亡是一次操作不当的失误。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一个人能有「后生」,在于此人进入危机中没死。毕竟死了就死了,死了就结束了。
想想,认真考虑死亡和不怎么想这件事的人,死亡对他们而言就死亡本身有何不同?
所有对死亡不同的观感,种种关于生与死的意义都是生者在书写,生者在阐释。对死亡的探问,无疑是生者的一项特权。
唯有死去,人才能真正拥有死亡,这是通过丧失一项特权(生命)方能换取的另外一项特权。
这听起来公平吗?
我想这不是公平,而是归真。
比如面对他人的评价,你想要去争吵,想要去为自己辩白。你可能得意识到,你无法争取到所谓的公平。因为在那些人心中,你没有活过,那也无所谓死去。
我们活着不为辩白什么,死去也不为说明什么。我们只能归真,在人世间揭露被我们自己遗忘多时,一度模糊的本来面目。
作者:高浩容。哲学博士,前台湾哲学咨商学会监事。著有《小脑袋装的大哲学》、《写给孩子的哲学思维启蒙书》等著作。公众号: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