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真人真事
再谈真人真事
作品作为一个潜在的审美品,它是在读者的阅读过程中得到表现的。作品构建的世界是否完整和谐,取决于作品提供了什么,同时引发了读者怎样的想象,来填补作品的空白域。没有代入感,读者不能参与到想象的建构,作者就成了独角戏,罗列了一些事实和人物,缺少了读者的配合,无异于自说自话。
简而言之,作品是意义的敞开域,所谓林中空地。
有很多初学写作的朋友说,我写的都是真人真事,一定会好。作品和真人真事的关联是微小的,每个读者都见过很多真人真事,你提供的人和事即便非常新奇,也不过是你遇到的人和事,对于读者只是一次快餐式的消费而已,因为它不关读者的事。只有调动读者的情和意的参与,读者才能获得感受,引发共鸣。你可以灌输人物和故事,但不能灌输情和意。
好厨子不会喋喋不休,他会将一盘菜放在你面前,散发着香气,让你不由自主举起筷子,去品味其中的滋味。
什么伏笔啊,穿插啊,写作时候不必太在意,作者心中有内容,穿插是很自然发生的。盲目羡慕大作家的伏笔伏线,曲折勾连,这是要不得的,并没有理解写作的要领。何必为了曲折而制造呢?
写作时候,需要沉浸,甚至能听到背景音乐才好,如此情节随着人物流淌,有情节是因为人物在活动,没情节是因为人物本来就是那样,编造情节是文过饰非的行为,编造故事更是要不得。
曹雪芹想着情节故事,能写好红楼梦?
《红楼梦》,你会发现尽管人物那么多,但都是在曹雪芹心中活起来,写起来才“活”,并不是曹雪芹技巧高导致。技巧确实能锦上添花,你不能说施耐庵技巧不高,某些大场面和复杂战争描写,施耐庵很强,但是水浒传的人物鲜活程度如何能和红楼梦中的相提并论?
我很反对记日记。那是表象的东西,只会干扰自己观照内心。
应用心记住记忆中多次浮上来的意象,那才是宝贝。
钱锺书和林语堂都是学贯中西,都是著作等身,为什么小说成就止步于一本呢。没有任何道理他们不出更大的成果。只能是一个原因,记忆里的珍珠没了,不可再造了。这是很可叹的,也没有办法
哈珀李很典型,《恶童日记》也是如此,还有杜拉斯。史铁生,余华,迟子建,都是打捞那一点记忆,捞不着也就才尽了。
结果导向应克服,绝大多数结论或者结局,如果事先想好,都属于臆造范畴,或者借用别人的框架,只是自己拒绝承认。探索的心态保持,写作中会和更多的意象相遇。
我们所有的努力,只是为了一部作品而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