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原创】经历“2.2”
这是一篇我在网易博客发表于2012年11月20日的博文,点击量38470,是我所有博文中点击量最多的一篇,原因就在于大家对于李沛瑶被害事件的好奇。事件过去二十多年了,今天再次把这篇文章修改一下,发到简书,与大家分享。
图片来自网络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沛瑶(图片来自网络)
其实写这篇文字,也是让大家从当时我们在部队方面的一个角度来认识了解这个事件始终。
张金龙,黑龙江人,1994年12月从山西潞城入伍,原我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的战士。本来是不想写这个孩子的,但是想想要是能教育一些年青人也是有意义的。
1995年,在我们支队经历了一件又一件的这样那样的大小事故之后,丢掉了连续十年的先进,磕磕绊绊的迎来了1996年,虽然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但是部队的松散因为历史的积淀无法立即得到改变,部队的风气也无法得到快速的改变,而支队的主要领导仿佛只能做些对上的工作才能来减轻自己的压力。
1996年的2月2日上午8:00,例行的司令部交班会被取消了,当我站在机关门口正在处理一件战士的事情的时候,这时干部股的胡干事走了过来,他是我的老乡,他神秘的对我说:“又出事了,而且这次的事好像比去年所有的事加起来都严重!”这让我心底不由的凉了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10:00的时候,消息传出来了,是四号首长驻地出事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这个张金龙是我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的新兵,据后来调查他在家时就经常的打架斗殴、偷偷摸摸、惹事生非,家里管不住了,他的父亲就把他弄到山西来并从山西潞城找了一个粮食局主任的关系将他送到部队参军了。到了部队之后,这孩子因为在社会上混过,所以特别的会拍班长的马屁,再加上也挺聪明的,班长还挺喜欢他,新兵连还得了个嘉奖。下连后,他依然用他的圆滑赢得了班长的喜爱,在班长在时工作积极主动,可是他小偷小摸的毛病却从来没有改。不过他的假象当时却蒙蔽了所有的人,部队的政审也没有审出他的问题来,结果就把他放在了非常重要的执勤目标里了,他所在的哨位就是首长驻地里李沛瑶的住所外警卫。(李沛瑶,广西自治区苍梧县人,1933年6月1日生于香港。1957年北京航空学院飞机制造专业毕业。历任民革江西省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西省政协常委、副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劳动部副部长,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会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主席,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沛瑶遇害时年63岁。摘自百度百科。而他最重要的一个身份就是他是李济深的儿子,开国大典时站在毛主席身后的就有李济深。)
开始时张金龙并不敢有什么过分的行为,但是久而久之他发现首长的车在家时首长就在家,首长的车不在家时,首长肯定也没有回来,于是他开始在执勤的过程中偷偷的跳入首长的别墅里偷东西。我前面讲过了,那时部队的管理风气不好,干部晚上不起床查哨,领班员在领班期间不履行检查哨兵的职责,一系列的漏洞给了张金龙可乘之机。张金龙在首长家偷过价值上万的皮衣、偷过价值几万的手表、偷过现金.....然而这一切仿佛都没有引起首长家的怀疑,也没有引起班长和战友们的怀疑,据说班长和战友们都试穿过他偷来的皮衣,他也经常的请班长吃东西、买好烟抽、买东西用,平时花钱也大手大脚,班长和战友们只认为他家庭条件好,丝毫没有产生其他怀疑。
时间回到2月2日这天,1号的晚上,李沛瑶回家时没有坐车回来,据说是打车或者别人送回来的,专车没有在院子里停。2号的凌晨4:00——6:00是张金龙的哨,这小子一看院子里没有车,觉得又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于是他轻车熟路的又跳进了首长的别墅里,并且放心大胆的找起值钱的东西来。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李沛瑶,他起来下楼开灯查看,正好与张撞个正着,李一看是站岗的战士在屋里,不太高兴,但也展现了一个老者的风度,说:“小伙子,以后不要这样了,你走吧。”张金龙当时于是就离开了,不过他因为让首长发现了他的偷窃行为而感到惴惴不安,他在想,要是首长告诉连队领导怎么办?要是受到处分怎么办? 于是他在不安中想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杀了老头! (他法盲的表现,都是后来在审讯时表述出来的。)
张金龙经过自己的分析,又返回到首长的屋子里,到厨房(这屋子他已经特别熟悉了)拿了把菜刀就上楼去砍李了。据说李沛瑶当时也没有睡,还与之搏斗了一番,搏斗中老头也曾大声呼喊"救命""来人啊",但是无人听到,也毕竟年龄大不如年青人身强力壮,最后身受57刀被砍死了,张金龙头上也在与老头搏斗中受了伤、流了血。这小子砍杀了老头之后就把老头弄到地下室的一个坑道当中,并且清理了现场,然后再若无其事的去上哨了,这小子人不大心理素质还挺好。6点下哨的时间到了,天还是黑的,领班员带领哨兵下哨时也没有发现他身上的血。这小子回到班里马上收拾了一下就赶紧逃跑,结果不知道是他是军事素质不好啊,还是天冷他穿着大衣不方便啊,两米左右的院墙他愣是没有跳出去,还被大门哨的哨兵听到了声响叫来6——8哨的领班员将他捉到了。这时天已经有点亮了,领班员也发现了他身上的血,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上哨时有小偷,打斗时弄的。领班员将他送到值班室,驻点的干部是连队的曹指导员,他一看张金龙身上有血,问情况张还是如此回答,此时正赶上部队6:30起床出操,于是指导员就先放下他的事(当时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也没有上报)领着部队出操去了。张一看没有人看管他了,就又一次逃跑了,结果还是因为没能跳过墙而被抓到(估计他当时特别后悔为什么平时不加强军事素质的训练啊,技到用时方恨少),这一次指导员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但是还是问不出来真实情况,又不敢擅自进到首长家去查看,就把张金龙看管了起来,并上报大队。大队接到报告立即报告支队,支队立即派人去查看,但是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于是立即上报总队,这个时候估计就是我和胡干事聊天的时候了。后来总队与北京市局联系进到首长家查看,大约9点多的时候找到了首长的尸体,此时人早已经死了。
当天,这个执勤点的所有干部战士都被集中到团部大院禁闭起来。那个曹指导员因为是个干部没有太受到自由限制,还跑到我们机关来晃荡呢,我印象中的他个子不高、胖胖的身材,估计怎么也得在一百五十斤以上。2月8日,支队的双主官都迅速被免职了,并且都从上校降成中校,正团降成副团;大队的双主官都被降职,比较惨的是那个大队长当时是支队进步最快的干部,到任上还没有下正营的命令,结果一下子给降成正连了。之后是这个指导员、驻点的排长、当班哨的领班员、当班哨的哨兵全部被送到总政看守所进行审查。这个中队的中队长本来是准备提副营的,结果也给降成副连了。接着是总队的总队长孟振德、政委张世瑷被免了,武警部队的司令巴忠倓、政委张树田被免了。没多久,我们的杨支队长和一个华副支队长被双规起来了,原因是经济问题,实际还是这个事件带来的后果。其他的团职干部大部分被调离了工作岗位。4月份,张金龙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1996年5月2日),一个年青的生命就此终结,一个迷失的灵魂也消逝了(据说张当时还不满18岁,但是档案做假够岁数了),他也得到了他应有的下场。他的父亲因为走关系送他入伍(像张这样身上有劣迹的人按规定是当不了兵的),被判了十年。他父亲拉的那个主任的关系也被判了十年,送他入伍的武装部长被判了十年。我们的杨支队长因为经济问题被判了四年半,华副支队长也是经济问题判了四年半,指导员曹某渎职判了四年半,领班员康某因为渎职四年半,当班哨的其他哨兵因为渎职(做现场回放时如果在李的屋里喊救命,其他哨兵应该能够听得到。但是当时领班员和一个哨兵听音乐聊天没有听到,一个哨兵自己听音乐没有听到,还有一个哨兵睡觉没有听到)被判了三年的、两年的,还有被劳教的,前后被牵扯的人有一百多。四年后,那个曹指导员被保外就医,一次我们团里搞教育也让他参加了,再见到他时已不足七十斤!
这就是震惊中外的“2.2”案件,张金龙因为他的咎由自取而丢掉了年青的生命,但是给人的警示却是沉痛的,仅仅是为了不受到中队的处分而起了杀人的念头,不是法盲又是什么?而一惯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打下了他铸成大错的基础,一惯的两面三刀虽然一时蒙蔽了大家,但是最后搬起的石头还是砸了自己的脚——这是真正血的教训啊!而李沛瑶的死因为他特殊的身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也是建国史上第一例警卫人员杀害警卫目标的案例,中外罕见。这起事件还给一些别有用心的外媒提供了中伤中共、扰乱两岸关系的借口。
武警部队也因为这件事情,从此开始了大规模的整顿,虽然有点极端,但是经过了几年、十几年的整顿已经重新走上了正轨,是所有部队里最为正规的部队了,但这也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后来,我在网上链接看到一个叫吴欢写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被杀真相:大人物的面子与小人物的尊严》,初时感觉让人难辨真假,但是后来经过分析,我倒是觉得他的那篇文章疑点太多,可信程度不大,针对他的七个疑点(1.张金龙既然负责李沛瑶住所的保卫工作,何时不能监守自盗,何必等李沛瑶在家时才下手?2.既然将李惊醒,迅速出逃就是了,为何还要面对“李沛瑶严厉申斥和教育”?以副委员长的能力和口才,为何安抚不了一个小战士?3.张金龙20来岁,被选来给副委员长看家护院,自然身手不凡,他若想杀害一个63岁的老头子,不过举手之劳,何必再去厨房拿两把菜刀?4.要杀人,一把菜刀足矣,何苦拿来两把?让李沛瑶表演“空手夺刀”吗?5.两个人的力量对比相去云泥,李沛瑶居然从张手里夺过一把菜刀,除非他是武林高手;但我知道他会跳舞,从未听说他会武术。6.既然是“谋财害命”,致人死命可矣,何必把对方捅成马蜂窝?没有深仇大恨,可能吗?7.既然杀人的目的是掩盖自己,张金龙何必又投案自首?8.既然是谋财害命,部长大人何必特别强调"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一分析:针对一,张金龙只为偷,当然想选择李沛瑶不在的时候,没想到遇到了,又是一个法盲,因此选择了用杀害李来掩盖他偷盗的方式;针对二,张被发现,他特殊的武警身份是没法让他逃掉的,至于李的口才怎么样,能否安抚张那就只有张自己知道了;针对三、四,张只不过就是一个给首长执勤的普通战士,没有什么特别的,哪里有那么多电影里的神奇桥段一出手就能致人死地?既然想弄死李,拿刀当然是他的首选;针对五,一个人在被危及到生命的时候难道会任其宰割吗?李当然会全力反击,那就什么情况都可能会出现的;针对六,李被砍了几十刀相信只是在搏斗中造成的,谁也没说捅成马蜂窝;针对七,张金龙不是自首,要是能跑他早就跑的远远的了;针对八,对于政治上的说法,当然要说明白,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给利用了。
再针对吴说的张介绍自己的妹妹给李做保姆,并被李给强奸了之事,我虽然无法考证,但是也不大相信:武警部队要求官兵在执勤中严禁与被警卫目标人员拉关系,尤其是象李沛瑶这样的首长警卫,执勤哨兵每班哨2小时,几乎没有机会与被警卫对象亲密接触,部队执勤之外是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教育的,张又是新兵,哪里有机会私下去介绍妹妹给李当保姆?退一步算是介绍了,那他的妹妹怎么能够进入到有武警警卫的首长驻地呢?如果张通过自己的说情让其他战士放行了,那蔫有别的战士不知情的道理?出了事后,这个排的所有战士都被隔离进行了审查,有的话早就传出来了。吴欢说的张介绍自己妹妹给李的可信度不大,那就更不会出现后面强奸的桥段故事了。
对于李沛瑶,人已逝去,不想评论过多,丢了那么多贵重物品都不知道,在当时经济并不怎么发达、普遍收入都不高的时期……
我们经历了“2.2”案件的始终,当时的部队、尤其是我们支队经历了一个特别整顿时期,几年的时间都是整顿加整顿,对照检查不知道写了多少,人人都要把自己检查成特级坏蛋才能过关,部队的管理从一个松散的极端走向了一个极其变态严格的极端,从上到下左到极致,不过无论怎样,部队的管理正规了,也是部队的一大进步吧,虽然是在这种事件促进下达成的。
修改于201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