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第193问:公司不分红时,小股东如何应对?

2022-07-01  本文已影响0人  花言大帅

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

这可以说是股东分红权根本无法落实情况下的终极救济途径。

当然,这一救济手段具体行使时,不仅要注意满足上述实质要求,还要满足程序要求

即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还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考虑让大股东进行股权回购或将公司解散等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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