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恶的距离》 “不要挑战人性”
上图是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里我两个很偏爱的人物,女孩叫李晓文,是个杀人犯的妹妹;男生叫应思聪,是位思觉失调症患者。这篇主要谈谈李晓文。
谈李晓文,也是谈所谓的施害者家属。我到目前为止只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上放过一篇两百多字的小说,只能算是一个小片段。那个故事来源于一个性侵受害者跳楼自杀的新闻,而故事的主人公是罪犯的母亲。
那个母亲在儿子生日那天去给他买生日蛋糕,看到了高楼上一跃而下的女孩。
我写了一半没敢再往下写。
在那个故事里,我写了一个“无过错”的施害者母亲。她在儿子伏法后惶惶不可终日,她对受害者家属尽全力给予了经济赔偿,其后也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我突出她的无辜,彰显她的良善,妄图引发对她的同情,但我最终没敢写下去。
我想到那个跃下楼的女孩——有什么能在她的遭遇面前剖白无辜?
《我们与恶的距离》里最吸引我的故事线是施害者家属李晓文及其父母。
李晓文的哥哥李晓明犯下了一起无差别杀人案,他在电影院里用自己制造的手枪向观众席射击,造成9死21伤,动机不明。李晓明的父母变卖家产赔偿受害者家属,妹妹从大学辍学,一家三口隐姓埋名躲到了乡下,众望所归地,不出所料地。
母亲每天带着口罩和帽子卖早餐为生,父亲终日酗酒。两年后母亲给李晓文改名为李大芝,断了联系,帮助她“重生”。李晓文离家后对是否应该从事自己梦想的新闻工作感到迷茫,找到了自己的大学老师解惑,老师为她介绍了一份新闻台的工作,并且嘱咐她“不要挑战人性”,让她无论怎样也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也许站在理性角度,一切是可行的,我们可以丝毫不牵连地区分善与恶,罪与罚的因果是封闭的、从不会扩散。我们明白李晓文并没有犯任何错,她甚至也称得上是受害者,但施害者家属遭受到的良心谴责和社会歧视作为犯罪的代价是当然的吗?
所以看完剧之后我有想过,那个故事的主人公设定为罪犯的儿女是否更能达到目的——人对理性的不信任何至于此。
在一些极端犯罪新闻的评论里,绝大多数人不会想要关心罪犯的犯罪动机,他们在乎的只是他是否会被尽快枪决,纳税人的钱是否被滥用在延续恶人的生命上。遑论也许是作为“共犯”的施害者家属。
我们很少去追问“为什么”,或者是正如片中作为受害者家属的宋乔安所说,真相到最后只会把错都怪给体制,但体制怎样完善也不能杜绝这些恶意,所以探究原因是没有意义的。
而愿意去思考原因的,家庭教育在可能的众多缘由中最容易被媒体曝光也最浅显,施害者家属这一群体登场应该就该是承受谩骂的。
家庭教育无疑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重要的,但那会是全部或者是关键吗?
李晓明的妈妈说“天下没有一个爸爸妈妈会用二十多年时间去养一个杀人犯。”
电视剧的英文名叫做<the World between Us>,李晓文说她选择做新闻编辑是想要让观众看到世界的全貌。
电视剧主要涉及了法扶人权律师、新闻工作者以及精神科医生三种职业。
其中的刑辩律师王赦,在我看来作为人权律师是个近乎“完美”的存在,他让我想起《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
探讨的问题也涉及方方面面,它展现的不是缩影,是真实存在着的你我。
新闻是我曾经想要从事的工作,法律是我今后大概率会从事的工作,而我有正在学习精神医学的朋友。不要怀疑共情感可以对人产生的影响——而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在这一点上影视和小说永远做得比论文和学术著作要好。
有评价认为《我们与恶的距离》说教意味过重,但就算完全把它当作一场说教又何尝不可?
电视剧的片头都会选取一个新闻片段的评论,让人认清现实的同时也得以自省。
片中同时关注了犯罪心理研究的重要性、精神病人犯罪、精神病人卫生体系、新闻媒体现存弊病及底线选择等问题。
并非是不明白置身其外来要求理性的无赖,但这不妨碍我期待《我们与恶的距离》能够做出些不同。
人性不可挑战,但人性在发展中能否变得更加广阔,其中可以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性,不那么惧怕罪,也不那么滥用罚。
哪怕需要水滴石穿的时间,每一滴水的落下也是值得欣喜的。
电视剧最后给出了一个大团圆结局,因此遭了不少诟病。我倒是很喜欢这样的结局,“现实已经那么那么难了,笔下的东西应该有些希望。”
希望就在云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