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3章;罗马书7章

2020-04-09  本文已影响0人  尤加利

撒母耳记上3章

感动的经文:我曾告诉他必永远降罚与他的家,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撒3:13)

神是公义的神,神是厌恶罪的神。从中我领受到的教训是,为人父母有责任禁止儿女犯罪,如果父母在罪面前软弱,不管教自己的儿女,儿女不仅要为自己的罪受到审判,父母也会因自己没有尽到责任而受审判。

罗马书7章

感动的经文: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7:12-13)

神是光照我们看到自己是罪人的神。人常常有这样的想法,比如人犯罪了,是因为律法搅动人犯罪,所以律法是罪恶的。或者,人贪得无厌,是因为受到金钱的吸引,所以金钱是污秽的……我们常常将自己犯罪的原因归咎到自身以外的物上,但是神要翻转我们的眼光,让我们认识到,人犯罪是因为我们的罪性,我们需要反思的不是外物,这样我们就把自己从罪恶中摘出来了,而是要将眼光引到人自身的问题身上,对我们的罪性进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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