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xtreme
武汉最近又进入了妖风肆虐,随机下雨模式。我的室友感冒了,今天一天除了吃饭时间在地上,其他时候都是长在床上的。于是我就跟着一起,成了大半个床上生物。
有时候听着雨和风呼啸的声音,你会叹服于大自然的力量,为什么可以神奇地营造出既静谧又狂妄的情境来。
闲着闲着,就思绪翻涌,需要二三两随笔来排泄那一腔女儿家心思,然后做回铁骨铮铮的女汉子。
晨起换了厚毛衣和棉袄,庆幸自己没有把余下的棉袄打包回家。做事情不留余地的人就是这样,但凡是整理衣服,就一定会把一季的衣服都收起来,再拿出所有下一季的衣服。好像我的人生一样,没有过渡,总是用一个阶段奔赴另一个阶段。这之间甚至没有起承转合,升降都只在一个节点。
想想我的人生,好像没有一件事情需要我花费很久的时间来想通。即便是没办法原谅的人,也是在一瞬间说不恨就不恨了,转过身还可以言笑晏晏。执拗了几年的连开始都没有的单相思,也说放下就放下了,仿佛过去好友直呼心疼我宝贵的青春那点时光都用来做别的事了。再提起曾经眼里口里心里满满的人,寡淡到像是一锅熬了太久的白粥,时间太长,连糊味都闻不到了,只有冷却以后的满嘴荒凉。
英语中的语法定冠词加形容词就是指一类人,所以,我也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我的同类吧。一份爱没办法切割,要给就是全部。讨厌你也没办法改变,即便你是佛祖转世,在我眼里也是满身泥泞。喜欢你,杀人放火都是可爱的。这样的人,我叫他们 the extreme.
极端的人,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他们宁肯承认自己做错了,也不会说自己后悔。因为再给他们一次青春,他们也会照错不误。
我承认,我做错了。
以前心里有一个人的时候,眼里容不下任何人。现在看来,那时候的自己是最酷的。一心一意想要变优秀,哪怕动力是可笑地为了发光发亮被对方看到。那个时候的我多酷呀,喜欢你喜欢得要死,也绝对不愿意改变自己成你可能喜欢的样子。只是朝着自己觉得更好的方向去走,走一步算一步。一路上的缘分,都变成了打扰。
后来,没有喜欢的人了。还是眼里容不下任何人,住在心里的人呀,即便搬走了,也会留下气息。没有那么想和谁在一起了,更喜欢一个人过了。甚至觉得,这辈子,如果可以,就一个人到老吧。认识的人里,流露出一丢丢关于在一起的意向,都会顿生怒意,逐渐失了联系。
现在看来,这大概是一个怪物才会做的事。不靠近别人,也不让别人靠近你,活该身边的人一个个走掉。好气哦,觉得这样的自己一点都不酷。我的洒脱,我的勇敢都在两三年里被烧成了一层硬壳,裹着躯体,藏着渴望,抵挡着外界。既避免了伤害,也扼杀了希望。
最近半年,最大的转变就是开始讨厌话多的人。发动态如果超过30个字,我就不想发了,因为字多了烦。我希望我的人生言简意赅,不说没用的话,不维持没用的关系。所以,当我收到一些有的没的讯息的时候我会觉得烦,当我听到关于朋友生病觉得同情和可惜的时候我还是会觉得烦。因为在我看来,朋友生病了,那你就去帮,省去这些矫情的所谓情绪。一点用处都没有,反而还会给病人增加负担。如果我生了很严重的病,我当然希望被当作正常人,而不是被同情和怜惜。我讨厌一切带着"弱"的东西,包括那些感情色彩不明的可有可无的情绪。
看吧,我已经无法定义自己是否在自作主张的道路上走成了畸形。从前弱的时候,矫情得要死,恨不能一篇文章洋洋洒洒三千字通篇都是催泪弹;现在想要长得更硬一点,又满身火药味,写出来的东西里都带着锋芒,还是伤人的那种。
都说风象星座双子精分,感觉自己分分钟都可以被溜出来的不知道什么人格给逼疯。
所以呢,闲下来的时候,多看看书,少想东西。基于书的想才叫思考,基于过去,反刍无数遍的往事的想大概就是力求存在感了。我不想做一个需要刷存在感的人。
今天在看杨绛先生写的"我们仨",看完分享感受吧。也确实是很久没看这种带着人气儿的书了,从前看的书都是些励志鸡汤。一张纸通篇都是大道理,看完了让人觉得置身空中楼阁,什么都懂,却什么都不会做。
今天还在刷韩剧,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显得不爱国。但"请回答1998"确实是一部老少皆宜的好剧啊,今天看到宝拉姐姐被劈腿渣男指责说没用感情像一坨冰的时候,莫名心疼。有时候,看起来很酷的人,可能只是不懂如何去爱,不适应温柔。所以,这时候,他们需要一个善宇。
白色情人节就要到了,你的善宇来了吗。
The extr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