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day11

2026-01-28  本文已影响0人  娇洋似水

隐公八年

【一】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易许田。

书记载【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易许田。】

注:祭祀泰山是周王室所独有的特权,诸侯只能辅助祭祀,也就是‘助祭’。

这里值得留意的点是‘易地之举’,郑国用泰山旁的一块地和鲁国交换许田这块地,这是出于实际利益的考量 。按理来说,王室分封的土地,诸侯未经王室允许是不得私自交换的,但郑国和鲁国的这次易地之举恰恰就是私自进行的,而且郑国还用“祀周公”作为借口和幌子。这其实也体现出王室逐渐的衰微和没落。

【二】公子忽逆妇妫,却“先配而后祖”。

书记载【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子送女。先配后祖。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注:公子忽——前面提到过,他曾被送到周王室作人质,而周王室也将王子狐送到郑国作人质,双方是‘互质’的关           系。

【?】公子忽为何要逆妇妫呢?

【。】其实这次婚姻本质是郑,陈两国的结盟之举。(这也是两国的首次结盟)

【?】“先配后祖”又有什么不妥,或者说这一举措背后暗含了什么呢?

【。】按照周礼来说,应该是“先祖而后配”。“先配而后祖”显然与周礼是相悖的,这暗示着将政治联姻的实际利益至于了周室礼制上,也体现出郑国希望两国快速敲定同盟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陈子竟一语成谶。

郑,陈之间的联盟并未长久,而公子忽(即郑昭公)最终也无嗣而终,正应了陈子的那句“何以能育”。

【三】齐人卒平宋,卫于郑。——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齐人为何要充当“桥梁”的中间角色让宋,卫与郑讲和?对它自己来说这有什么好处吗?

注:此时局势分析——(第一梯队):郑国{俨然已有小霸之势}

                                    (第二梯队):齐国,鲁国

                                    (第三梯队):宋国,卫国等(宋,卫是老牌诸侯国,声望,地位要比郑国更高)

【。】此时郑国已经呈现出小霸之势,齐国为了牵制郑国才和宋,卫结盟,促成这次讲和。为自己争取发展之       机。但是,郑国显然看穿了齐国的图谋,所以郑国做出了反击——“郑伯以齐人朝王”。这一举措很好的达成了“一箭双雕”的效果。(一)向宋,卫传递郑国和齐国交好的信号,从而瓦解宋,卫与齐之间的坚实联盟。(二)为之前的一些僭越行为进行洗白。

【四】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处在第二梯队的鲁国也在复杂的局势中斡旋,通过纪国的搭桥,和莒国结盟了。

【五】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

注:谥与族的封赐是君主的“主动施恩权”。无骇是鲁国的卿大夫。按理来说其死后是否封赐应有君主自行决定,但是这里却是同为卿大夫的羽父主动请封,这就体现出了礼制的松动,以及公室权威隐性弱化和卿大夫阶层的觉醒。


八卦角

公子忽(郑昭公)的二三事

706“齐大非偶”的典故:公子忽事郑庄公寤生的嫡长子,他善战。公元前706年,北戎攻打齐国,齐国向郑国求援,庄公派太子忽率军救援齐国,后大败北戎军,解除了齐国的危机。齐僖公很赏识他,主动提出将女儿文姜嫁给他,但是被公子忽拒绝了。(注:而这已经是齐僖公第二次提亲了。)

第一次是以“齐大非偶”为由拒绝。书记载【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可以看出他并不是轻视齐女,而是秉持不攀附大国,想要依靠自身的理念。{对象:文姜}

第二次是以“以师昏非礼”为由拒绝。{对象:其他女儿}

文姜后来嫁给了鲁桓公,但是文姜在出嫁之前曾与哥哥(也就是后来的齐襄公)有私情,并且后来两人之间的私情直接促成了鲁桓公的死。但是文姜除去私通,并非全然昏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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