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也得有个限度
2014-03-03 本文已影响242人
小樓
昨天和饱叔聊了许多,也有许多思考。其中有一段,饱叔认为宗教自由应该在言论自由之上。先不谈论这个观点。但是宗教自由和世俗律法在本质上却是矛盾的,是互斥的。昨天饱叔所举的马来西亚宗教分治并没有说服我。
我的观点是,所谓宗教自由是指,政府允许个人相信任何的宗教,政府不干涉。但是在此之外,宗教不能凌驾与世俗律法之上。不遵守世俗律法的宗教,就无法被容于这个国家之内。饱叔昨天的解决方法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自治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世俗律法不容,信仰这个宗教的群体要有被允许分离的权利。我们就假设这个权利是存在的,是成立的。但是,土地怎么办,资源怎么办,哪怕一万个假设,允许这些人自治,离开这个国家的范畴,土地怎么办。我从来不相信所谓「世代居住」这种不通的理由。到底还是要比谁拳头赢。
不同的宗教根本不在一个逻辑维度里,因此要做到宗教平等也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请。这和世俗律法不通,世俗律法是在同一个维度里面的,因此现代的国家平等在这个角度上来说是可以实现的。
说个极端的例子,有一天一个人自创一门灭地教,教义宗旨就是要肉体消灭这个星球上所有不信该教的生物。这种宗教,能和佛教平等么?所以饱叔昨天说得好,所有的宗教都是邪教。政府不取缔是给脸,真到了要取缔的时候,没有什么平等不平等的问题。我并不是说这样是对的,可这是这个地球运行的逻辑不是么,千百年来都是如此,谁的拳头大,谁的声音响。追求宗教平等,不如多读点书,多明点事例,明白点世界均衡的原因,眼界宽了,也许宗教也就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