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的“十年商标之争”,到底有没有赢家?
在王老吉与加多宝之后,又一起因商标引发的争执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南北稻香村先后赢得了自己的法院判决。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裁定,北京稻香村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115万元;而就在上个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公告指出,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应赔偿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等。
至于为什么出现两种判决结果,根据业内专家的解释,原因在于两次判决的审理对象是不同的,双方所起诉的对方侵权行为中,所使用的标识不一样。也就是说,两家法院做出的判决都没有问题,那也就意味着已经近十年的“南北稻香村之争”,如今正式要陷入胶着的状态了。
其实在2008年之前,苏稻、北稻双方并没有纠纷,甚至还进行过多次的合作,但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原有的地域格局被逐渐打破后,南北稻香村之间便开始出现各种矛盾。2008年7月份,北京苏稻食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苏稻开始拓展北京市场,这对于深耕北京市场的北稻来说,自然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及威胁,于是双方便开始了一次次的争议、诉讼。
其实像这类老字号的商标争端、纠纷我们已经见过很多次了,最近的就是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红绿之争”。而从这些商标纠纷中我们也能意识到,主要还是因为几十年前的工商系统不健全、企业或个人的商标意识也相对薄弱,才导致了此类纠纷问题在现如今的市场中频发爆发。其实商标作为企业用大量资本“砸”出来的品牌资产,就像是做投资一样,投资的标的就是你拥有的商标,你的商标被受众接触的越多,它的估值也就会随之变得越高,这时如果你受外界影响而去改动它,那就要面临着投资打水漂的风险。
所以,面对着这样的商标纠纷,“南北稻香村”没有必要选择死磕到底,毕竟两者无论是品牌的历史积淀,还是市场知名度都相差无多,想要将某一方逐出市场几乎无望,那么双方在必然会长期共存的前提下,倒不如选择和解来实现价值、利益最大化。
更何况,眼下无论起源于1773年的苏州稻香村,还是始建于1895年的北京稻香村,都面临着品老化、口味过时的问题,这次商标之争引人关注,更多的还是人们对于“情怀”的怀念。总而言之,对于老字号而言,除了能够为自己进行历史背书的品牌之外,还要拿得出能够征服市场的产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