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篇: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2021-03-14  本文已影响0人  007ER周敬晶

客户经常会问,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万一破产了,我的保单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那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了什么情形呢?四个字:资不抵债。所以,当保险公司资不抵债时,理论上讲,是存在破产可能的。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有一家保险公司破产。这并不是说,每家公司都经营得非常好,而是国家有一套保障体系,保险公司想破产都难。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2008年,该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边缘。2009年,保监会工作组进驻。2010年,保险保障基金托管中华联合75%的股份。2012年,保险保障基金向中华联合注资60亿元。2015年,中华联合当年营收388.2亿元。2017年,保险保障基金收回60亿元并退出,中华联合成功救活。

再看一个案例:新华人寿。2006年,时任董事长关国亮挪用130亿元公款曝光,新华人寿面临破产。2007年,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并注资27亿元,获得38.8%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09年,保险保障基金以40亿元价格出清股份,获利了结。2011年,新华人寿成功上市,目前为国内较大的人寿保险公司。

大家在这两个案例中,都看到了一个基金的身影——保险保障基金。如有兴趣,你还可去了解一下安邦保险重组为大家保险的过程。你会发现,保险保障基金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这个保险保障基金,并非国家出资,而是来自各家保险公司。《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具体来说,各家公司每年应从当年保费收入中,提取0.8%作为保险保障基金,专户存储于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看来,保险公司理论上可破产,实际难破产。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我的保单会否受影响?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

就是说,破产前,你必须把所有保险合同全部转让给另一家保险公司。你们谈不拢,银保监老大会出面,指定一家公司必须接受。有人说了,这不讲道理。他要是把钱霍霍得差不多了,非要我接他的保单,我明摆着吃亏呀。别急,老大出面叫你干活,还能让你亏吗?咱不是有“保险保障基金”嘛。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就是说,先用破产清算的资产来偿付。不足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会对受让公司进行补贴。如果是个人寿险保单,最高补贴90%。如果是团体寿险保单,最高补贴80%。这样一来,你的损失就已经很小了。而且,你一定要注意最后一句话:救助金额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为原则——维稳是第一的。这个,你懂的。

请注意,后半段讲的所有内容,都是基于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为前提的。我们前面讲过,其实保险公司很难破产,而且事实上也从来没有发生过破产。监管机构通常会以重组,而不是破产的方式来处理。

现在,你还担心保单资产会因保险公司破产而损失吗?我看啊,你还是先担心一下自己的保险保障做得够不够,可能更明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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