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自己不只是个造粪机器?
据《三亚日报》的报道,近日在海南三亚某一平价超市因菜价亲民,同时也是当地平价菜的投放点。规定每人只能限购两颗大白菜,而一大妈(目测不是海南当地人,可能是“候鸟”?)却不顾超市的明文规定,任性的撕毁包装,将限份额的白菜装满购物车。后被营业员劝阻,但大妈及同行男子却态度恶劣,并将出来调解纠纷的经理扇了两耳光........大妈的野蛮行为最终的结果是获得“大妈因殴打他人,被罚款500元并拘留15日!”
当然,网友中也有不同的声音,说超市工作人员不尊重客人。因为她只是贪图了点小便宜而已,若工作人员不那么较真这事也就过了。笔者感觉很心痛,面对一个明显不守规矩,在劝阻无效还武力相向的人对其同情,是否过于泛滥?若没有超市工作人员原则的坚守,超市的明文规定与儿戏何异?自然会让超市的声誉和经营秩序受损。再者,大妈的被惩罚不就是因为有法律的维护才可以让正义彰显。不然这个狂妄的大妈今后必然还会有更大的出格行为,难免再一次的害人也会害己,今日其行径就是最好的证明。若她只是贪图点小便宜,在被劝阻时且停止了这一不道德行为的话,确实可以积下口德。谁没有贪过小便宜?人都难免会犯糊涂和错误的时候。能否被人谅解和获得原谅其区别就是在于:
“有的人在被人批评的时候会有羞耻感,会改正自己的不对之处。有的人却厚颜无耻的依旧我行我素,还会找各种谬论来反击别人,甚至武力相向。”
如报道中的大妈一样,这个“劝阻”的行为对她们当时的“动作”是没有起到半点作用的。反而换来更加的嚣张跋扈,直至激怒了埋藏于大妈内心的戾气而动手打人。对大妈的嚣张行径,我们也不能忽视在她身边同伴的作用,这个可以在她身边陪着其逛商场买菜的男人会是这个老人的什么人?身边的人若没有对老人的贪小便宜,和自私自利心态的认同,又怎么会与大妈一起大张旗鼓的做着这样出格的事情?且由着大妈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前来调解的经理扇两耳光而没有制止,他的行为显然是助长了这个大妈进一步的暴力行为。若他是个通晓情理的人,必然会阻止并帮着大妈无论是财产还是人格方面进行“止损”!但很遗憾,非但没有,反而帮护着她的任性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她身边的人给了她一直野蛮耍泼的底气。
在这一刻,相信在很多人的心里就极端的对她们厌恶了。这不仅仅是反感她们眼下的行为,更会联想到其行为方式,感觉她与同伴的这种蛮横从N年前就一直持续到现在,以这种不讲理的生活方式在当一个“造粪机器”而已,且一当几十年!想想都可怕,在整过过程中看不到她作为一个老者该有的温和与仁爱,更看不到旁边后辈在这个事发的过程进行劝阻和歉意。他们的这个行为不是一时的激情行为,对撕毁包装装满整个购物车这个持续的行为动作,是有一定的思想计划的。明知道有违公德,却仍旧行之不也算是一种没有公德心的“恶”吗?一个社会凡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就无大小之分了,它是否公平、公正的运行将直接影响到参与中的每一个人。虽然只是颗白菜,所造成物质方面的危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它破坏的是人们一直都在努力追求文明社会下的游戏规则。而文明本身就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体。若有人挑战和背离它,而又有没有相应的惩戒制度的话,这个社会的秩序自然会分崩离析。
我们也向来提倡尊老爱幼,将老人和幼小视为弱者,会与残障人士一样获得相同的礼遇。也不否认有些家庭其老人在家里有一定的权威,让家人对其惟命是从。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大部分的人,会抱有一个最大限度的包容心态来对待。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这些包容和迁就都是建立在遵守公共秩序,符合人情伦理的基础之上的。而在国人的心中仍有“人情社会”一说,对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反而有意无意的忽视。想用“人情”来走捷径,这无疑是对制度最大的破坏。但是,当在另一项事物中要是没有自己的“熟人”的话,也必然会成为其它破坏制度之人下面的受害者。即可能进入到人人想走捷径,却又不断的当一个受害者的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中。所以,虽然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存有不少的改进之处,也可能面临着各种压力甚至生命危险(超市经理挨打)但坚守它、正确的面对它,任然是我们需要继续加强的地方。
放在社会上来看,就是在一个守法、守规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法律制度来对其进行约束,光靠个人的权威和道德而建立起来的“文明”社会体系是终究会有崩塌的一刻,这样的“文明”必然会让人回归到自私和贪婪的本性上来,这样的社会必然是腐败和特权遍地。以个人的喜好,不遵守规则来行事的人,也必然会将自己置身于被惩处和谴责的漩涡之中。上述违规拆包装不顾超市的限买规定,还打人的大妈就是如此。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向来无大小之分,不管是白菜还是芝麻。都是必须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来运作,它所传递出来的“社会公德”的价值意义比黄金还贵重。
网友留言延伸阅读:
关于网友们的指责,难免会让很多受人尊重的老人们觉得难堪。上述的留言与本文所探讨的群体也并非只是这个报道中的大妈,所指的其实是代表“大妈”们的这个当“坏人”的老年群体而已。譬如,他们中有拿硬物划车漆的“底层”环卫工大爷;有故意将垃圾撒在飞机里面的过道上与工作人员作对的“中层”大爷,有退休后去旅游在车上耍特权的的“高干”老夫妇........他们的各种负面信息不一而足。细思我们不难发现,按照他们的年龄结构来看,他们中的不少人正是那个发生于几十年前的,疯狂年代的参与者与推动者。一个可以出卖自己的至亲,一个可以殴打自己师长的荒诞年代。在这一思想毒害至深的人的身上给那个前来劝解却不维护自己认为的“正义”的经理两耳光已经算是轻的了。
而这类人大都是在那个“无法无天的”年代成长和历练中走过来的。当年几无法律意识的他们在几十年后,依旧改变不了那渗透骨髓的自私自利之阴暗心理。当中有些人会忏悔,大部分的人无动于衷,谓之自己也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反省的意识。在没有进行彻底否认的现在,她们当中依旧以过往思想行事的人,俨然有不少变成了我们眼中的“坏人”了,因为他们的行为方式和思考事情的依据依然停留在那个时代。以至于在看到老的“坏人”们出现的时候,就发出了“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当年的坏人变老了”的感慨。
或许在她的意识里面,她们今天的行为与她曾经历的,或他们那一代人主导的那个极度自私自利且泯灭人性的那个年代来讲,再正常不过了。她敢于当面动粗,敢于坚持自己的歪理这足以说明,那个时代的烙印在她们的身上镶嵌得太深。在一个行将就木的年龄阶段,将自私和不守公德的这为老不尊的画面,一次次的在众多人的面前刻画得入木三分。她让围观的人们对她们的需要照顾和怜悯的老年人那以往弱者的形象,在某一个瞬间给抹掉了。也让我们看清的是若没有对那个疯狂年代有一个深刻的反省和认识,中国法制建设到今天所取得的不少成就,将仍有可能被某些具有这些毒瘤思想的人再一次的破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