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论 我心中的艺术
艺论 我心中的艺术
某书对艺术的论述:艺术是用形象来反映现实①,但比客观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②,是人类审美意识集中化和物态化的表现,是人类以感情和想象作为特性全面把握世界的最高、最自觉③的一种特殊方式。
评:
① 未必是用形象,未必只反映现实。音乐何来形象?文字是表意符号,但不能讲它是形象。随着艺术发展,艺术不必然要去反映现实,我们认为如今去探索不反映现实的艺术形式,是诞生新形式、摆脱对艺术固已有之的认识和实践的一种途径。说反映现实,让我们认为带有很明显的意识形态倾向,出于过审的需要,只能是一种话语权的表现。
② 忽视了个人独立人格与思想,且此句语法上不太通,我们认可(承认)社会意识形态对个人的规训乃至决定作用,使个人意志被社会所笼罩;然而天才、大艺术家、一流创作者,乃至每一个独立于世卓尔不群之人,一定不只有归和于社会的那部分,而必有独属于他个人的那部分——情趣、个性、禀赋、追求等等,就艺术创作而言,恰是他那独有的个性、禀赋成就了他的艺术创造,成就了作品。没有艺术家,何来艺术作品,何来艺术?没有那个能动的人,连社会意识形态也支撑不起来,不能为了普遍性而割断艺术与个人的关系,不能只看到社会意识形态,而忽略人的个性思想。
③ 用“最”这样的程度词,实在有失理论文字之严谨,何敢称“最”?且未必是自觉的,更谈不上最高的,没必要如此拔高艺术。在创作中,时常出现有不自觉的、无意识的、不可控的心意流露,情感的非理性、盲目的冲动这些特点,有时候是被刺激后即生反应,不全是预谋,有时候作者是被某种神秘的感觉推着走的,谈不上自觉。自觉所包含的理性更近于日神的创作状态,而酒神的则不是。
④ 我们所探讨的艺术是人类特有的创造性活动,是创造工具或借助工具来表达心意(情感态度)的活动,其载体是艺术的形式,表现为具体的作品。随着社会发展,艺术从实用走向无用,以其创造性、审美的、观念偏见的特点,满足人们自我实现的心灵需要。
因此我们认为艺术是心灵的反映,亦反映心灵。所谓的“反应现实”,那也是经心灵加工过的。我们不喜欢用“意识形态”这样的窄化艺术精神的词语,而更倾向于用“情志”,用“渴望完美生命的实现”去理解艺术为表现人类生命力的样式,一种美与崇高的标志,总是带有生命原欲的冲动,去不断丰满人类理想的生命状态,且为现实所接受与鼓舞。
我们更强调艺术对现实的超越与幻想,作为一种精神实在,不被概念化、哲学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让人的心灵健康、活跃,对世界充满和谐的感情,却不是由道德感所引起的,更不是由知识性的教育所引起的,而是艺术所养育的心灵本该如此,个性圆满,自然流露,谐和于内外世界。
——胡柳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