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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即将实施,不做到这些可能会违法

2018-12-21  本文已影响0人  75f9be9270bd

元旦即将到来,同时也是《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之日,那么电商从业者应怎么做才不会触及电商法规呢?

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解析:虚假宣传、套路卖不能再做了,商品宣传信息也会被要求存证,做虚假宣传广告是给自己挖坑。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解析:单纯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喜好,然后分发用户喜欢的信息流量已经不可取了,还需要额外的、不针对个人喜好的选项。

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解析:比如在某平台买火车票的时候,系统就默认了一些搭售服务,一不小心就花了冤枉钱,1月1号之后,平台再继续这样就是违法。

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解析:尤其是注销账号方面,很多平台没有设置,以后这种情况也是违法。

第二十五条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解析:实践中,隐私保护很难,各个平台、运营商等都在泄露,但至少有法律层面的保障了。

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析:划重点,平台有做数据存证的义务了,而最具法律效力的存证应属于第三方专业平台,比如易保全数据保全中心。

第三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解析:删差评?不存在的,不仅不能删差评,还有信用公示、信用排行,老赖卖东西,一眼可揭穿。

第四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解析:知识产权保护再次被提及,侵权成本变高,时代的进步。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解析:提交订单成功,就相当于合同成立,除非当事人事后约定,否则就不能违约。比如卖家不小心把1000块的东西定错成100的价格,一旦被购买,不能反悔,除非买家同意重新约定。

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析:又一个重点,平台不仅有存证的责任,而且还有帮用户举证的义务。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通过制定一些合规的措施即可避免,如取消默认搭售,设置注销途径,设置信用排行。但存证、举证方面则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来解决。

电商运营中产生的交易凭证相当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则应由第三方平台提供才更具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必须需要第三方存证才能够保证其合法性。

如何选择存证平台

存证不光是“存”,更重要的是“证”,第三方存证如缺乏监督,或技术有限,其法律效力会大打折扣。因此,合同存证平台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存证平台技术的可靠性,且此技术应被司法认可

二、存证平台应受司法认可,具备较高的法律权威性

三、提供的存证服务是否符合企业本身的发展需求

君子签合同存证优势

首先,君子签拥有专利技术——保全链,可对数据进行加密防篡改;拥有自建私有云,两地三中心,确保数据不丢失,安全可靠。

其次,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权威机构建立联盟区块链,存证数据的摘要同步至各节点,再次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提高数据权威性。当发生法律纠纷时,可以直接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免去传统的出证流程。

再次,君子签的存证是包含用户签约的每一个环节,保证了签约全过程的证据提取,减少法律风险。

最后,君子签不只是提供电子合同服务,提供一套适合企业本身发展的专属定制解决方案,满足企业的各种场景需求。

君子签隶属于易保全旗下子品牌,是国内领先的全证据链电子合同服务商。目前,君子签业务已覆盖至全国所有重要城市,主要为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教育培训、供应链物流、HR、旅游、租赁、第三方支付、医疗、房地产等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及强司法签约后服务,实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为商业应用赋能。

君子签荣誉历程

2014年:公证处对接、在线公证证书

2015年:司法鉴定中心对接、在线司法鉴定意见书、国内区块链TOP50强机构

2016年:仲裁委底层互通、订制诉讼保险、版权局对接

2017年:国家电子数据保全标准起草单位

2018年:互联网仲裁电子裁决书、中国物流金融50佳企业、中国创客50强、国家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重庆工业互联网(工业智能化)试点示范项目、重庆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云服务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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