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早期的智能观(10)
2021-12-23 本文已影响0人
朴实李
在智力测验的范围内,还有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需要简略的回顾一下。争论的一方,是那些受了英国教育心理学家查尔斯•斯皮尔曼——用我的说法是“刺猬派”的人物——影响的人,他们相信存在着主宰一切的一般智力因子“g",这是智力测验中每一道题所要测量的因素。争论的另一方面,是美国心理测量学家、我称之为“狐狸派”人物的瑟斯顿及其支持者。他们认为有一组原始心理能力存在,且这些心理能力之间相对独立,对它们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加以测试。事实上,瑟斯顿已经提出了7种这类能力:文字理解能力、语言雄辩能力、流畅操作数字的能力、空间视觉想像能力、联想记忆能力、快速知觉能力和推理能力。其他一些不那么出名的学者,还提出了比这个数目大得多的相互独立的能力。
此处必须强调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两派意见谁都没能占到上风。究其原因,是因为智商测试成绩的解释,成了一个数学性的问题,而不是与经验有关的结论。所以,在得到同样一组数据之后,如果应用某一组因素分析的程序,可能得到证明一般智力因子“g”存在的结果;而使用了另外一组同样可行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则就有可能得到心理能力组分之间相对独立的观念。正像斯蒂芬·简·古尔德最近在一本叫做《对人的误测》的书中所说的那样,这两种数学衡量法中的任何一方,本质都不比对方高明。一旦谈到解释智力测验成绩的问题时,我们所遇到的便是趣味或爱好的争端,而不是那种可能导致科学结论的争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