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自传】致青春:我的高中生活(3)

2018-04-27  本文已影响4人  石佛寺车站
【自传】致青春:我的高中生活(3)

高一上半学期,关于放学吃饭,我从来都是慢悠悠,不慌不忙的,排队也规规矩矩,从来不找熟人,不插队的。

可是,半个学期下来,我发现,无论是在休息时间上, 还是学习效率上,都比别人要少很多,最明显的是学习成绩也一降再降。

于是,我不得不把责任怪在吃饭上了。从此,我也开启了跑步吃饭的历史,直到学校里面的新食堂建好为止。神奇的是,自从我跑步去食堂,找机会就插队的策略展开之后,学习成绩竟然有了显著的提升,在学期结束的时候,竟然冲刺到了年级前80名。

现在回想,如果学校食堂没有建好,继续去学校外的食堂吃饭的话,到了高三,进入全年级前五,说不定都是有可能的。

高一的生活,相对来说是比较单调和简单的。但这种单调和简单,随着来自省会南京的学生加入和外地同学的到来,慢慢开始变化了。

首先班级的服装风格开始有了变化,随着这群同学的加入,流行风开始出现。也是从这些同学的身上,我才开始对于服装的品牌有所了解,才知道原来还有什么真维斯、班尼路之类的服装品牌。也是从她们的身上,才第一次感受到,原来女同学,不仅夏天,冬天也可以穿的那么美。

那是一个青春期思潮涌动的花季雨季,那是一个属于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的羞涩年代,原本静谧的感觉,随着都市的流行和前卫的生活方式的涌入,一切都躁动了起来,至少,那时候的我从此再也没有真正安静下来。

我记得,第一次去电影院而不是录像厅看电影,是在高一学年快要结束时候的一个周六晚上。

那是我第一次进正式的电影院,也是第一次和不同性别的同学去看电影。对于那部电影,我应该是记忆很清晰的,应该是很难忘记的,但说真的,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不是因为事情过去了二十多年,时间太久而忘记的,就是那日当晚,其实,我也没有记住到底看了什么。因为,自始至终,我的心思都没在电影上,整场90分钟时间,我的眼睛一直是朝前的,但什么也没有看,我的手是一直在动的,但什么也没有拿,我的人是一直静坐着的,但心却始终很慌乱的在跳。

虽然电影记不清了,但是内心的感受却从未忘记。我感觉似乎自己突然成了一个叛逆期的孩子,做了一件家长一直不让我干的事情,似乎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是一件只能我知,她知,而不能为其他任何人所知的羞涩的事情。

在那样一个时刻,其实我一直在想的是,这一次单独出来看电影,算不算一次正式的约会,算不算一次清晰的表白,算不算是一段感情正式的开始。

90分钟时间里,几乎每隔几十秒,我都想要张口问一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可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想想还有90分钟呢,也不急于一时,还是等会儿再说吧。

我的心,就是这样在一分一秒的煎熬中度过的,直至剧终人散,我也没有把话问出口。

我很懊恼自己的懦弱,但没过几天,我又开始赞美自己的先知和睿智。因为,我后来知道,之所以会有那样一场电影,完全是一次偶然的陪伴而已。原因其实是,她失恋了,需要一个人陪伴在身边,而我因为身高和年纪的优势,一直被定义为与人无害的角色,所以,我被选上陪她度过分手后最难熬的一段时光。

即便事后明白如此,我也并不恼怒和难受。因为无论如何,那段时光以及那段时光里发生的给我错觉的事与物所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感受和情感的体验是真实无虚的,是值得用心记住和时常品味的。

高一的岁月时光,在我整个高中生活记忆中,整体是模糊的。这种模糊的原因,一方面是源于刚入学,同学们彼此的陌生,一方面是源于学习的压力,还有一方面是大家伙从农村刚进入城市,对于学校大墙外大都市好奇的探索分散了精力,加上因为高二的文理科分班,高一的同学很多都分散在了各个班级,即便后来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也少有机会接触和交流。

而在毕业后,所有的同学相聚大都是以高二以后的班级为单位开展的,以至于对于高一的同学到底有哪些人,到底发生了哪些事,都已经模糊了,而且很多事情都因为与后来的学习生活的印象叠加而无法拆分了。

在老师中,除了心存愧疚的教化学的班主任外,印象最深的就是历史老师了。虽然,后来的他成为了别的班级的班主任,但由于文科只有两个班,而两个班级又紧紧靠在一起。所以,无论从距离上,还是对于历史学科的兴趣上,还是因为那个时候老师的人格魅力的吸引上,都把这位老师深深地放在了心里。

说起这位历史老师,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上课的节奏和气场。身材虽然并不伟岸和高大,但是经常却能说出让人折服和思考的话语。这些话语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字“俗”,而且时常可以称之为“俗不可耐”,但听在我们的耳朵里,很容易就入脑入心。

他浑身上下有一种“痞”气,那种“痞”气,也很俗,但是俗的让我和我的同学们觉得他距离我们并不遥远,似乎时刻就在身边,触手可及。

因为有了这样一些老师的存在,我才第一次有了把老师当朋友的念头,才有了敢于和老师平等对话和交流的勇气,才有了和老师讨论人生,讨论生活的机会。如果说,高中学习生活中,很多老师带给我们的是一场知识盛宴的话,那么这些少数老师所带给我们的则是精神上的饕餮大餐。

从农村来的孩子,骨子里是有着农民的淳朴的,我很喜欢这种淳朴,并且一直想保留好这样的品性,但这一点不妨碍,我也同时努力想要让自己更有内涵,在淳朴之外也有气质和深度。

当我读到“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样一句诗的时候,我似乎有所被点醒了,也似乎找到了另外一条自我成长和修炼的道路,那就是从疯狂的,贪婪的向外攫取,转向了安静而又向内的探索和挖掘。

在这条自我探索的路上,我最先遇到的就是三毛。之所以选择三毛作为我的领路人,是因为她的那篇文章《撒哈拉沙漠》。当正在读师范的姐姐,让我代为寻找书店里是否有三毛的书之后,我就开始关注她了。从她的第一本书到读完她的全部著作,我整个人得到了一次精神洗礼,也是第一次,从一本非武侠,也非言情,更不是课本的书籍里找到了自己精神上一直在追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那个世界。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决定要努力用文字,记录下自己一生。

这样的努力,最初的成果就是开始坚持写日记,当我第一次写的一篇周记被语文老师评为优秀文章,并且在班级课堂上全文朗读的时候,我被自己感动了。但是谁也不知道的是,那篇周记,其实并不是我写的,而是无意中在家中的一张老旧报纸的缝隙中发现的一篇小文。当我看到那篇文章的时候,正好想到,自己的周记还没有写,于是就全文摘抄了。

虽然是摘抄的,但毕竟还有自己的调整与修改,虽然老师表扬我的时候,心有羞愧,但那种鼓舞与促动,那种从此要把文章写好的决心和信心的树立却是真实的。

也是从那一篇周记开始,对于任何一篇周记,我都是用心去写就的。虽然,后来少有机会再被老师当做优秀文章朗读,但自己在写作上面的进步和成长,是能够被自己感知的。而正是这样的坚持与努力,成就了我后来对于整个高中生活《瞧,这一家子的》的撰写。

虽然,这样一本日记,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等到老了闲来无事,或者子孙满堂的时候,拿出来和他们分享我的青春故事,而不足为外人道也,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每翻过那样一页,就仿佛又回到年轻的时候,仿佛又穿越到过去享受了一天。

当我把每月一篇的作文,写成了每周一篇的周记,最终写成了每天一页的日记时,我知道,我的人生很可能就会在书写的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不是因为我写的好,而是因为我写的很快乐。

高一这一学年的暑假,是我最为惬意的时光,一方面是因为可以抖擞地回到村庄里,以考入县城重点高中第一人的身份自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那样一个暑假,在没有电话的乡村里,我几乎每天都会给我的同学们写上一两封信,那时那刻,我其实就是当作写日记了,把每天的所思所想所感统统付诸于笔端和我的同学们分享。

因为那个暑假,我和镇上的邮递员大叔混熟了,因为他每天都会来为我送信,而同时,我也会让他帮我把写好的信带回镇上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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