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避免麻烦,看的角度很重要
【1】一个段子:
一举人进京赶考,落脚点是他已经住过七次的小旅馆。
在这次考试前的第三天晚上,他做了三个梦;第二天醒来,他仔细推敲晚上做的梦,越想越心酸,觉得这次考试估计又没戏。于是唉声叹气的找到了掌柜说,我要退房,今年不考了。
掌柜的很奇怪,就问:这就剩三天要考试了,怎么这个时候突然回家呢?
举人一脸落寞的说,唉,我这次估计是没机会了,还不如早点回去,备战来年。掌柜更觉得稀奇了,就问到:这不还没开始考吗,你怎么能这么想呢?
举人说:昨天晚上我做了三个梦。这三个梦分别是:梦到墙上种大白菜;梦到下雨天,头戴斗笠还打伞;梦到跟暗恋已久的表妹睡一张床,但却是背靠着背。
举人说:我想,这三个梦,就是想告诉我,此次考试我一定是白费了这份心思,多此了一举,最终求而不得呀。
掌柜耐心听完举人的话后,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的说:相公,提前恭喜了,这次您一定会金榜题名,高中呀。
举人很诧异,问到:何解?
掌柜的说:梦到墙上种大白菜,这不是高中吗?梦到头戴斗笠还打伞,这不是有备无患么?梦到跟表妹背靠背睡一张床,这不是翻身的时候就到了吗?
举人一听,很有道理。于是,仍旧安心备考,结果果然高中状元。
【2】一案例:
深圳居,大不易。
一小伙初来深圳打工,到处找地方租房;终于找了一个月租非常便宜只要700块的合租房。关键是,一起合租的,还是个美女。有意思的是,这个美女还养了条狗,看起来很有爱心。
小伙住进来前,对这美女的印象:满分。以为自己可以从此过上:秀色可餐、干净整洁的同居生活。
然并卵,小伙住了一个月后,就扛不住了。他找房东说:能不能让同住的美女,管管她的狗,它老是过来蹭我的鞋,狗毛满屋子都是,而且老是晚上叫一会停一会,弄得我都睡不着;还有这美女每次回来不要那么大声的开门关门,太影响我了……
可能是人的逆反心理,也可能是这美女压根就没当回事。小伙的生活照常被影响着。
后来小伙实在忍不住了,就很气愤的跟房东说,你要么让这美女搬,要么我搬;房东说,你再等等,我说说。
可能最终,小伙也没等到他梦想中,同居一室美女应该有的他想要的样子。于是,跟房东吵了一架,直接搬走了。就这么直接搬走,依据合同,那押金肯定就没有了。
但事情到这,还没完;小伙直接发了份律师函给房东,让她退还押金1400,不然就起诉告房东,请求房东退还押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他给的法律理由是:出租人未履行好保证房屋宜居义务。
但法律上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有:
1)交出房屋的义务
2)在房屋出租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用途
3)房屋维修义务,即保证房屋宜居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即不能有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任何权利。
很明显,不管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从常识上说,该小伙似乎都走错了方向。更何况,就算因为屋内有狗而导致不宜居,但在他住进来之前,狗已经在了,他自己愿意的呀。
其实,这小伙子直接找那美女谈谈不就好了,说不定还成就一桩佳话。从此爱上了狗也说不定呢。后来打听到,这小伙是个读书出来刚入行的律师。
哈,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