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情,说说爱

写给我的那些女孩

2014-07-17  本文已影响126人  知了只叫三天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么些日子后终于动手写的第一篇文字竟然是这样一个时间,这样一个地点和这么样的一种情怀。2014年7月14日。晚上9点01分。现在正坐在车上去上班的路上。假期实践已经开始半个月了,也逐渐适应了这种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的节奏。早上6点德意志战车经过两个加时24年后再夺大力神杯后,一个人去天台走了走,也想了很多。每天下午都会固定的刷那么两三个小时微博。突然看到一条微博,刹地想起一个姑娘,然后想起我所有的姑娘。我不能说过去那就是青春。也不会俗套的说去缅怀过去,就是那一刻真的想写些什么东西,终于要动手了,还是怀着一颗虔诚的心下载了老罗团队的锤子便签。第一次使用如此精美的界面,没想到会用来写我这些故作呻吟的碎碎念。

M,是我初中时的女孩,。在我们大多数人都在仰望天空36度留下一串的明媚的忧伤的时候,她在读笛安。读尼采。读康德。当所有人还在"听妈妈的话把,晚点再恋爱吧",她给我经常念"因为黑夜无边,所以我才动人"。和她一起长大,同一个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一切都发展的理所当然,她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我去了补习班复读。在那之前我从来不会想到我们会分开。一年后,我来到了她的学校。那时候的她已经是市里小有名气的作家,学校广播站的文学顾问。那年我高一。什么都没有,除了青春期的自尊心作祟。我开始躲着她,我不能见她,我会有压力。我也读纪伯伦。读芒克。直到听人们说那个男的挺有才的,能和广播站的那谁谁一较高低了。后来我们都没能在坐下来聊会天。毕业后她没有继续上学,我也失去了她的消息。到了后来有了微博之后,才是算又续上了那段联系。当然也仅限与所谓的文字上的交流。从朋友们的口中知道,她毕业后没上大学,直接帮她父亲打理家里的公司。直到今天下午的那条微博。她和他未婚夫的婚纱照和公布婚迅的消息,我才知道,我的女孩,她今年20岁,这是我们认识的第15年。我是她13岁第一次痛经时的第一个倾诉对象,她是我从小到大追班花时的智囊。我的女孩,她从此再也不会属于我了,我在微博底面评论了一条幸福之后,取消了对她的关注。女孩,你要幸福。

Y是我高一时的同桌,高一开学的晚上,双方用蹩脚的普通话得知是老乡。在我印象里她一直属于那种女流氓之类的,后来我喜欢上了她,这应该是我的第一次很认真的喜欢一个人。因为M的关系。我读了特别多的书,在那个大多数人还在"悲伤逆流成河"的年代的确是显得有点特立独行,或者就是格格不入。后来,在全班同学的起哄之下,我生平第一次去追一个女孩了,当然我是读过书的人,我不能直接过去跟她表白什么的。我去贴吧发过围观贴,造过很大的舆论声势。她喜欢的陈大胖,我接连99天用Eason的曲子写一些情话。过生日的时候洗一些在一起的照片给她。一切都做了。就是没有和她表白。在以她为名的个人贴吧里记录每日的点点滴滴。她应该是特别享受这种感觉,不表态不反感。当然如果是我,有一个人每天这样喜欢我我也是会很高兴的。高一要结束的时候,在全校四千多吧友的见证下,我表白了,失败的一塌糊涂。当她说她和当地的一个小混混已经在一起快一年的时候,我是不知道怎么一个人躲在卫生间待了一晚上的。就跟言情小说里写的一样。最初不相识,最终不相认。就这样,我们就成为了彼此的路人甲。当然每次经过她的大学,我都会为以前的自己感动。替她谢谢自己曾经那么喜欢过她。这是我的第二个姑娘。

J是高二文理分科后我东南方向的女孩,永远是东南。皮肤很好,大概是从小练过舞蹈的原因,也总有那么一种气质。当时的我以大文豪歌德小说里的维特自称,在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取这么一个笔名还是很脱俗的,她就像小说里的女主人公绿蒂一样。那本书被我翻了好多遍,每次看到绿蒂和维特见面时的场景时,我都会向后望望她,终于2012年的3月11日。我很文艺的给她写了一封邮件,后来据她所说,1个星期后她在清理垃圾邮件的时候发现了这封邮件。高中时候的感情还都是很纯洁的,不会像大学动不动就开房什么的。她给我写小纸条,我给她回小纸条。每个星期会写自以为很文艺的一封邮件给她。关系不好也不坏。就这样持续了一年左右。直到一天晚上她空间自己的一条留言让一切有了转机。"你来监督我睡觉好不好,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在那之后,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每天打不完的电话,电话充值卡一张接一张,一万字两万字的情书一份接一份,连走路都是飘着的。喜欢听的歌,动用各种关系脱广播站放给她一个人听。计划好高考完去听的演唱会,每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你一放手,我就死了"之类的情话说不完。我们甚至给以后的孩子起好了名字,就叫"赵予宁"到了今天已经忘记了当初起这个名字时的初衷。一切突如其来而又自然而然,大自然"物极必反"的规律果然是永恒不破的,持续了不足两月的感情终于结束了。她用双鱼座和双子座不适合的理由结束了这段感情。我至今仍然记得我手机拿着演唱会门票时的不知所措,拿着下一份万言情书时的百感交集。半个小时前打电话问我今天的情书写完了没,她要拿去炫耀了的她,突然就什么都变了。那时候我有一个厚厚的黑色笔记本,写满了自认为很有感觉的句子,每当要写每日情书的时候,总会拿出本子,一页一页的去寻找华丽的句子,优美的句子,满足她的同时,满足她闺蜜们的八卦需求,那应该是我长这么大干过最认真的一件事了,没有之一。这是我的第三个姑娘,12年冬天的时候穿厚厚篮球鞋的我比她高两厘米,她说要给我跳剪花花。我还是她的大鱼丸。无关磅礴,你就是宇宙一类的情话之后也在也没提起过。她去了西安上大学,我因此又牵挂上一座城市。当然。这一切她不能知道,包括她不能知道那两个是我最快乐的两个月,也没有之一。一个人某些事只能干一次,这就成为后来我做很多事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当然知道现在每年的3月11日我还会纪念一下。当然一直到最后我也没牵上她的手

D是大学里唯一和我说超过10句话的女孩。按她所说,我是她的男闺蜜。人真是种奇怪而又自私的动物。我也很喜欢我有那么多女闺蜜,但真的让我女朋友有这么一个男闺蜜的话我就会疯掉。后来她有了一个男朋友,况且是我最不喜欢的几个人之一,况且她也没给我说这是,玛丽苏作祟,我们就算是结束了这段半年多的相互陪伴吧。对于她,我不能写太多,因为一切就还像昨天一样,写太多会恶心到我。我当然希望她可以过得快乐,也希望她会像其他人一样忘掉我。她就是我的第四个姑娘。

每天充当着那么多人的心理导师,帮助他们解决所谓的情感危机。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善待一段感情,教育他们善始善终。后来发现,自己真的从来没有好好告别过一个人,没有好好的跟他们说过再见。大多少年事。一般无疾终。年轻就是意味着遗憾,错过,每次都会拿这两个理由来敷衍自己,好像自己真的就会不疼不想念了呢。

我亲爱的女孩们,谢谢你们回来梦里看我,好久不见了

7月15日凌晨4点58分,下班途中。天快亮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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