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青春

摩托车终曲

2018-08-29  本文已影响14人  南逢酒馆

“而我望向那条路的尽头,路灯开始像潮水一样有序地点亮。”

县城第十中学的少年混混实在数不胜数,升中学之前,班主任要激励学生们好好准备毕业考试时,免不得要拿十中举反例,愈是恐吓,愈是使叛逆的思想如虱子般噬得人痒痒。

不料我们毕业那年,县城一中改革,不再招收初中部,年级里的优等生都被十中新开的“尖子班”录了去。“痞子学校”华丽转身,戏剧般的转折使整个无所事事的暑假都变得闹腾起来。

宸君在新生报道的那天跟我打招呼,一开始我没能认出他来,过了一个假期,他黑了很多,头发染成了晃眼的棕黄色,再招摇不过的衣着,仿佛要跟全校同学宣告自己就是个小痞子似的,不过他倒是没怎么长个儿,瘦瘦矮矮,远看像条玉米棒子。

“咱俩还是同班同学,挺有缘分的啊。”他笑嘻嘻地说,显然今天心情很好。

我尴尬地憋出笑容,附和着点点头,直到他离开才敢松下嘴角的肌肉。整个小学,他的成绩基本上在倒数三名稳定浮动,能来“尖子班”,估计父母花了不少精力。那个年纪,认知再简单不过,觉得成绩差的都是坏学生,远离了他们,才能不被带坏。

现在想想,初一一整年,那是我们唯一一次交谈。

尖子班的囹圄并没能阻挡宸君追寻自由的脚步,他和一帮“出生入死”的兄弟仍翘课溜去网吧,或是“劫富济贫”去收小学生的保护费,用在抽烟喝酒上。班主任的管教,始终也不能让他们收敛半分。

我埋头读书,厚厚的课本越读越薄,卷了角越发陈旧。只想快些长大,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并不是讨厌这所学校,相反,竟也有几分肯定,比起只圈养一群一色一样的书呆子,偶有“越狱者”制造新闻,生活总算多了第三种色彩。

有两次去办公室送作业的时候,恰巧碰到班主任在跟宸君的妈妈谈话,衣着朴素的妇人脸上带着隐忍的愧色,勉强地向老师赔笑道歉,只是始终不敢做出“我一定会好好管教儿子”这样的承诺。

读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宸君的妈妈了,每次跟奶奶去市场买菜,经过一家食品杂货铺,总要进去买些米、盐、油,老板经常在外进货和送货,收银的老板娘很和善,从不贪顾客的小便宜,卖的东西也都是真货。偶尔能看见宸君坐在一旁打游戏或抄作业,他不抬头看我,我也羞于与人打交道。

等我渐渐适应了初中的环境,最轻松的初一学年也就结束了。在班里也结识了几个好友,暑假便是与她们一道,在租碟看偶像剧、一起做作业中度过的。

初二开学时,我是第一个到教室的,正准备拿纸巾擦掉课桌蒙上的灰尘,宸君也来了。他看起来还是精神满满的样子,径直朝我走来,笑着说道:“语文作业能借我抄下不?全都是填空题和问道题,我实在编不出来啊。”他试图用夸张的表情打动我,无论是逗我笑或是激发我的同情都好,可最终还是失败了。我一言不发地从书包里掏出暑假作业递给他,发不出任何一个适当的音节。

宸君也不计较这些,反正他已经达到目的,吹着口哨就走开了,回到最后一排的位置,认真地抄着作业。那时我想,宸君的妈妈要是看到她这么投入的模样,也许会感动一把的。

等均宸把作业还给我时,班里同学差不多都来齐了,讲台上也已经堆满一沓老高的暑假作业。他说了声“谢谢啦,我抄完了”,我听得模糊,只记得他后面马上接了句“我帮你一块儿把作业交上去吧。”不等我反驳,他真就把我和他的作业放在一起交上去了,我拧着眉在心里默默咒骂了一句“笨蛋”,责备他怎么想不到做了坏事就该”毁尸灭迹”,傻到想到把抄袭的证据直接送到老师手里,还要拉我下水。

很多年后,等身边的朋友当了老师才知道,原来学生们呕心沥血完成的寒暑假作业,他们并不会像批改试卷那样仔细查阅,只是走个粗糙的过场罢了。

自那以后,宸君既已受我恩德,不免对我温和了几分,在走廊上打了照面,学着其他同学也叫我“雅姬”(这个称呼伴随了我整个中学时代,取自《十五从军征》里“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雉”的释义,“雅姬”在我们方言中是“野鸡”的谐音,玩笑而已,倒不是多不堪的恶言,叫着叫着便也成了习惯),我回以淡淡的笑意,心底里仍觉得坏学生躲得远点才能安然。

我与宸君的位置隔了很远,班主任不爱学其他班级“先富带动后富”的座位搭配,向来都是“强强联合”,优等生区域的上空仿佛亮着荣耀的光芒,而密集地堆在后排的差生则总是乌泱乌泱的霾。课间,我爱偷藏着言情小说放在抽屉里看,为了不被老师发现,总是装作睡觉,用额头抵着课桌。

宸君每次从我课桌旁走过,我都不得安宁。要么就是文具盒或课本被他的衣服扫荡在地,要么就是被他突然的干咳吓得赶紧弃了书,偏他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我的怒气也无处发泄。我不明白,明明他出教室可以从后门走,不必经过我,为何非要多此一举。

从我10岁那年与宸君同班,直至高中分班后几近陌路,他在我过往的人生中诠释的角色再微渺不过,是窗外葡萄藤上一片薄叶,在一众嫩绿的葡萄藤叶中无从辨别,却渐渐忘了在淡去的某段岁月里,他曾被风吹动拂过我的发梢,没有留下香气,或是一丝痕迹。

初二下学期的期中考,我被分到混考教室,都是别班同学的陌生面孔。本想安安分分地答完考卷,可中途,坐在后排的男生一直拿笔筒戳我背,小声朝我喊道:“能不能把你试卷借我抄下?你把试卷举起来一点就好了。”我摇摇头,继续在稿纸上复算检查,谁知他仍坚持不懈地踢我凳子,甚至轻扯了一下我的马尾,彻底激怒了我,我于是起身交卷,离开教室前跟监考老师说了声:“坐我后排的男生想作弊,一直吵我”,我并非嫉恶如仇不容作弊行为,只是对于这种死缠烂打、没有战友、也没有战略的“小人”有几分不耻,事后并未觉得我的告发行为是错。

可没想到,期中考试过后没多久,我会因此惹上了麻烦。午休时间,一个矮个子、瘦骨伶仃的男生把我叫出教室,他说有人在操场等我,有些事情要聊聊。我不知哪来的胆子,竟丝毫不害怕,只借着白日的威严,笃定在校区内任何人都不敢动我。

说是操场,“排骨男”却将我带到了食堂侧门的空地上,那儿离操场不远,背阴,平时很少有人经过,我知道那是学校出了名的“打架斗殴区”,登时有些慌了。再走进了些,瞧见三四个男生聚在一起,目光齐齐朝我看来,容貌各异,面上的凶狠神态却极为相似。

“期中考试的时候是你向老师告状的是吧,我只是让你试卷借我抄下而已,你还给脸不要脸了啊,看来我们今儿个得好好教训教训你个书呆子啊。”说话的人长着一张凌厉的国字脸,小眼眯眯,还真是电视剧里坏人的标准长相。

若说我当时心里没有恐惧,那一定是谎话,不过我做好撒腿就跑的准备,只要能走到操场上有人的地方就安全了。宸君在国字脸混混靠近我之前,出现了。

“敬徕,好久不见啊”(“徕”在当地方言中是对男性的独有称呼,表亲切)宸君压低了嗓子,处在变声期的音色有些浑浊,又透着一股坚定的冷意。被称作“敬徕”的正是国字脸,他故作热情地回应者。没错,学校又不大,混来混去都是一个道上的,宸君与他们自然是认识的。

“宸君,你这是来英雄救美啊?还是恰巧路过看戏啊?”没想到国字脸还懂几个成语,也不是满嘴飘脏话,这种人总归还是有救的。

本想着宸君真是因为偶然路过,想帮同班同学个忙,不料却听到了他出人意料的回答。“她是我喜欢的人,看在我的面子上,要不这事就别计较了?卖我个人情,改天我一定还你。”

事情解决得很迅速,比我想象中要利落,其间,宸君和我没有半句交流,而我想象中古惑仔里打架的画面也并没有出现。

穿过操场回教室的路,我走得很快,宸君却故意压着步子,用一股隐形地力量拽着我慢下来。良久,我才从喉咙里勉强挤出来“谢谢”两个字,他立马接了下句,“我说的喜欢你是真的,你怎么想?”

被告白好像不是第一次,但被混混告白的体验,还真是......很紧张,担心随便说错一句话都会卷入黑道的“政治斗争”。对他本是毫无感情可言,但直白的拒绝又好像有点伤人,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给出了既敷衍又无懈可击的回答,“我想好好学习,还不能谈恋爱。”

许是大彻大悟,又或许是会错了意,总之他没有再纠缠下去,只是轻松地点点头。犹如踩着针尖般走过的路,终于将我领到了教室,最安全的地带。

不料事情竟比我想象得还要复杂几分,我忽略了他们混道上的人都是讲究“道义”的,即有情有义有始有终。宸君在一个周日的下午,骑着摩托车停在我家楼下,大声喊着“雅姬,我喜欢你”,他那辆破摩托车也不知道哪儿来的,长得跟大街上跑摩的的别无二样,自个儿倒是挺珍惜的,在学校逢人便要显摆爱车。

这要了命的浪漫桥段简直是大型车祸现场,天时地利人和没有一样具备了,结果自然是很惨的。爷爷奶奶听了有男生在楼下交换我“雅姬”,已经为这败坏风气的花名怒火中烧,再加上后一句的“我喜欢你”,十四五岁的年纪,喜欢可是犯罪的呀,在他们那一辈眼中,早恋是要被挨批斗的。面对这件事,爷爷和奶奶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我被爷爷罚跪在地,拿着从老家带过来的“竹笤子”狠狠地打了一顿,背上手臂上满是红肿的伤痕,他怪我不自爱,乱搞男女关系,我自觉冤枉,却又固执而赌气地懒于解释;而奶奶则站在阳台上冲着宸君和他的破烂摩托车大骂,怪他不该骚扰我,用词极其狠毒,逻辑思维又很清楚,发挥了她语文老师的极大优势,骂着骂着该是觉得不得劲儿,便又气冲冲地跑下楼要打人,可楼下的小混混早已溜走,在我们那儿,心智未开化的混混,再坏也不会跟老人过不去。

自那之后,我恨死了宸君,恨不得他骑着那破烂摩托车消失了才好,也好过将我的名声从家里败坏到了学校。偶尔在操场上碰到宸君和他的小弟们,清一色的干枯黄毛头们都在他的指示下,叫我“宸嫂”,事实证明坏学生真是惹不得,一旦惹上了,连躲都躲不起了。

我像个誓守贞洁的烈女似的,再不愿多看宸君一眼,以沉默的姿态与他抗衡。就这样坚持了近两个月,学期末快要结束的时候,他的大旗终于倒下。我开始听到周围同在传谣言,说宸君喜欢上别班的女生了,已经对我这种书呆子没兴趣了,才真正舒了一口气。

错弹了的几个音符,或是不和谐的几章小插曲,有人听了便忘了,也有人不能释怀,之于我而言,这不过是不完美人生的常态,它存在,它残缺,可它终是不能停留。

时间的帆高高挂起,顺流而下,直抵初三的毕业季。宸君和它的破烂摩托车我很少再见过,即使是初三,他依旧逃课、打架、抽烟,即使碰了面,要么我闪躲,要么他无视而过,我们还是会回到属于各自的世界里。

中考的时候,全年级的座位都是随机分配的,没想到宸君坐在我后面。他挺安分的,不知是在后排睡觉还是瞎蒙题目,几乎是没什么动静。直到最后一门英语考试,离交卷还有40分钟的时候,我感觉他踢了一下我凳子,过了一会儿又再拿笔戳了一下我右侧的肩胛骨,用气流小声地说了句,“选择题能给我抄下不?”,我不知道为何偏偏是英语这一科要作弊,但顾念在同学情分上,我还是用最老套却也最保险的方法——在稿纸上写下答案,用透明胶粘走,趁老师不注意,反手将透明胶在课桌下递给他。对我而言,当时并没有思索过作弊的风险与后果,也不曾想值不值得,哪怕是出于微渺的愧疚,那仍是我唯一的最后的善念了。

此后天各一方,他走他的黑道,我走我的阳关道。

顺利长大,回头望,似乎是一瞬间的事,年少时热切渴望的成熟,真正拥有了,才觉得孤独。是在这样的心境下,迎来23岁的年纪,朝气蓬勃,敢爱敢恨,离家很远,也只剩下单薄的梦想倚仗天涯。

联系同学的通讯工具,从零几年的QQ空间,在一零年后转移到了为微信上。是在一个同学建起的初中班级群里,才有记起一些久未相见,早已生疏的人名。没过几天,宸君加了我好友,简单的寒暄都没有,联系人只是静静地躺在微信的匣子里,好像加了只是图个安心,本质上也不过是个死气沉沉的图标和名字而已,当然,定不止我俩是如此。

有一天晚上刷朋友圈看到宸君晒了结婚照,庸俗简单的几个字配文,倒也符合他的水平。俨然已是发福中青年的模样,越发宽阔的咬肌显得脸很短,目光灰滞,只有几分形式的欣喜。听人说,读完高中他就自己去做生意了,混得比父母好,自己开了小工厂,去年开上了宝马,在小县城四处溜达,还是爱显摆自己的爱车。至于新婚妻子,好像是奉子成婚的,没有多少人接触过她,倒也下不了评价。

我没有点赞,亦是怕在同学圈中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从前刻意撇清的关系,可不想在数十年后再翻出旧账来。却只是因为好奇,而第一次在加了好友之后,点开了他的朋友圈。

头像是结婚照,典型的县城影楼水平,极力铺张的豪华里,徒留艳俗的壳。个性签名是努力奋斗之类的励志鸡汤,他能小有成就,估计也离不开自身的精神信仰吧。令我唯一惊讶的是他的朋友圈封面,还是中学时那辆破旧的摩托车,空空地停在院子里,谈不上构图和美观,只是留着他关于少年时的念想罢。

也留着关于我遗漏掉的片段。

高一期末,我同事面临着分班选文选理的抉择与成绩跟班不上的双重压力,晚自习前,破天荒地逃课了,憋着眼泪,独自一个人来到田径场,可铁门过了7点已经关上了。

宸君这时候出现了,彼时我们在不同班级,也是不同楼层,整个高一学年都没怎么见过面。“好学生,你也逃课啦?”尽管是听起来很嘲讽的话,但他的语调确实纯粹而温和的肯定句式。

“你有办法带我去田径场里面吗?”我实在懒于应付重逢的戏码,不知怎么的,竟像再自然不过的朋友般,祈求他的帮助。

他自然是有办法的,我胆子小不敢爬栏杆,他于是带我绕到侧门,果不其然,那里通常都藏着一个被人毁坏的小入口,可以轻松进入田径场。

那天,我与他聊了一些烦恼,无论是经验或是学识,他都给不了我安慰,或者说,我只需要单向倾诉,内心深处本不想听说教的安慰。

不过,我们玩了个小游戏,是我提出来的。“我们一人向对方提个问题吧,回答不能说假话”,游戏挺幼稚的,但放在这个时刻并不晓得无聊,宸君答应了。

“那我先来吧,你初中的时候讨厌我么?”宸君问得很不经意,可我隐约觉得,这个问题,像他心口挤压的一块大石,唯有推开它才能重见天日似的。

“算不上讨厌吧,我当时只是不喜欢你罢了,那会儿班里的女生都喜欢成绩好的男生,这样看起来会比较积极上进欸。”多此一举的解释,连我自己都觉得有几分滑稽。

宸君没有笑,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心里觉得,这样忧国忧民的深沉神色,不应该在一个小混混脸上出现的。

“我来问一个吧,为什么你中考的时候只问我抄了英语呢?”问这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并不是为了缓解气氛,宸君并不是个神秘的人,也没有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唯独这点疑惑令我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你是英语课代表啊,抄你英语答案比较权威嘛,而且……英语平均分上来了,老师不也会称赞你的功劳吗。”

宸君的回答看似无可反驳,但并未能真正说服我,我也不知道我期待等到什么样的答案,才安心。可有的问题,是永远不需要答案的,答案有时像累赘的枷锁,有时又像蒙蔽人眼的黑布。

天空从粉橙色转为深紫色,又再变成深蓝色的黑,有微弱的星光悬挂在厚重的云层里。宸君说,“我带你去兜兜风吧。”我没有拒绝,而他的提议本身,也不带选择意味。

那是我唯一一次坐他的摩托车,也是唯一一次不觉得“破烂摩托车”真的很破烂。我们沿着河滨未修缮完全的马路一直朝前,我对速度没有概念,也许是90迈,也许是更快的120迈,我只记得这个脑子不太好的小混混,连头盔都没有给我和他戴上,算得上真正地“玩命”吧。

疾驰的风吹乱我本就枯燥的头发,却也逐渐地吹散了心头的阴霾,到底只是些青春期的小烦恼,无可逃避,只能面对的。

我们说极少的话,也没有像电影里那样像城市乃至整个世界尖叫、呐喊与示威,求生欲使我下意识的环住宸君的腰,不过就像抱着跌落桥底时的一根铁柱而已。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们能成为朋友的,不谈爱情,不谈理想,只做沉默着治愈彼此的朋友,只是这愚昧的念头在摩托车刺耳的轰鸣声中倏然而逝。我总是说“那个年纪那个年纪”,可又何曾想过,那个年纪我究竟辜负了怎样大好的青春,又如何被残忍的青春玩弄了一遍呢?奋力挣扎着,我们终是揽住了虚空。

分别时,我只说“谢谢,再见”,他也没有更多的祝愿。他骑着破烂摩托车驶远,变成越来越小的黑点,融在夜色里,而我望向那条路的尽头,路灯开始像潮水一样有序地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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