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汉书》能佐酒?还不是因为"下酒菜"太够味了!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在网络时代,这句出自汉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笔下、又被郑而重之的录入《汉书》的名言,恐怕是二十四史中被引用次数最多、也最为人所熟知的"金句"。此言一出,往往会让人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并深以先人的丰功伟绩而自傲。
不过在这句名言的背后,还有几个不得不说的小故事就并非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了。
“虽远必诛”可不仅仅是说说而已——当年的汉军确实威武其一,这句话的出现,其实是源于陈汤为了脱罪而向汉元帝刘奭拍的一个马屁——建昭三年(公元前36年),一门心思立功封侯的陈汤矫诏调动西域各国军队攻打康居,并斩杀郅支单于以下1500余人,彻底清除了在西域的匈奴势力。
矫诏就是伪造皇帝诏令,是一种严重侵犯皇权的行为,在两汉之后的近两千年里大多是砍一百遍脑袋都不嫌多的严重罪行。不过在讲究实用主义的汉朝情况就不一样了,矫诏被分为有害和无害两种情形——像博士徐偃打着皇帝的旗号公然破坏盐铁专卖的国策,就被直接砍死拉倒;而时为谒者的名臣汲黯持节擅自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则被汉武帝刘彻认定为"贤",仅将其贬为县令就算结案。
陈汤的矫诏行为显然对于大汉朝有利无害,处理结果也无非是贬官或者罚钱,可这与老陈升官发财的初衷严重不符啊!于是"博达善属文"的陈汤就发挥特长写了一封捷报,其中一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马屁把刘奭君臣拍得全身舒坦,于是举朝上下有志一同的替老陈和稀泥。最终陈汤矫诏非但无罪,还爵晋关内侯,不能不说是拜了这句"虽远必诛"之赐。
老陈的成功秘诀除了胆大包天外,还在于拍得一手好马屁其二,"虽远必诛"固然热血,但唯有联系全文并搞懂其中的意思,才能让人血压直上180。
那么全句是啥呢?
"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汉书·卷七十·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在这里"县"是动词,为悬挂之意;槁街即槀街,是汉长安的一条街名,特殊之处在于当时大汉朝属国的使节、质子以及被汉军活捉回来的蛮夷倒霉蛋们大多被安排在此集中居住,可将其视之为大汉朝的使馆区。话说以前汉人砍掉了敌国大人物的脑袋以后,喜欢挂在"北阙"上供人参观——北阙大致相当于后来的午门。大汉朝毕竟是礼仪之邦,所以这种看起来又血腥又野蛮的事情,让自己人围观、高兴一下就行了,用不着去吓唬老外。可陈汤这个不安分的家伙觉得这么做不够刺激,非得要求刘奭把郅支单于的脑袋挂到使馆区去吓唬那帮蛮夷,还得"以示万里",真是活脱脱的一副帝国主义嘴脸啊。
全文太长就不引用了,挂张图片凑个数吧其三,"虽远必诛"虽然在今天为人广为熟知,但放在大汉朝其实不算啥。毕竟汉人吹……那啥的本事可谓独步古今。更关键的是,人家不但能吹,而且还能兑现。
要不然为何二十四史中,唯有汉书可以佐酒呢?
因为"下酒菜"实在是太够味了,不多喝几口不过瘾啊!
先上第一道菜,主厨是汉武帝刘彻——
"南越王头已县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为!"(《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经过卫霍等名将20多年的反复征伐、扫荡,匈奴人被打得落花流水,被迫亡命于漠北。恰恰又是在这一年,刘彻遣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灭掉了南越国,其国王赵建德的头颅被高高悬挂在长安的北阙之上。
若无汉武,华夏民族可能会走向另一条路,后果无法想象志得意满的刘彻有点控制不住嘚瑟一下的欲望了,便在这年冬天亲自率18万骑兵、分12路北上巡视边关。这一路刘彻"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引用同上),行程上千里,足迹踏遍北关,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向躲在不远处窥视的匈奴人耀武扬威——朕就在这里,彼辈可敢一战?
早就被吓破胆的匈奴人当然不敢露头。于是非常不满意的刘彻就给乌维单于下了前文引用的那道战书:南越王已经被老子弄死了,现在轮到你了。如果你敢战,我在这等你;如果不敢,那就痛快的来投降。一挨揍就撒丫子往那些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跑,这是老爷们干的事吗?
此时卫霍大胜之威犹在,李广利还没机会败家,正是匈奴最虚弱的时候乌维单于对此的反应,《汉书》中的记载虽有异但无不同。《武帝本纪》中说乌维得书后,"匈奴詟焉"。"詟"(音同"哲")的意思是畏惧、惊骇,就是说匈奴人被吓得够呛;而《匈奴传》中的记载则更详尽一些:
"单于大怒,立斩主客见者,而留郭吉不归,迁辱之北海上。而单于终不肯为寇于汉边,休养士马,习射猎,数使使好辞甘言求和亲。"(《汉书·卷九十四上·匈奴列传第六十四上》)
也就是说乌维虽然被气得半死,但也只敢杀掉主张他面见汉使的匈奴人,对汉使郭吉只敢扣留而不敢杀害,更别提去跟刘彻死拼一把了。此后,这货又打着休养生息的幌子躲得远远的,还厚着脸皮想当刘彻的女婿。
匈奴人最厉害的地方不是能打,而擅逃——除了霍去病,一般人根本追不住他们总之,面对汉武大帝刘彻嚣张无忌的挑衅,匈奴单于直接认怂——这头道大菜还算够味道吧?
再上第二道菜,主厨是汉使苏武——
"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先自设一问:在大汉的武帝一朝,谁的命最值钱?
答案是汉使。为啥?因为只要刘彻这家伙还蹲在长安的未央宫里,那么只要有一个汉使被弄死了,大汉朝就至少得再添一个郡国!
汉使是个高危职业,丢掉性命和失去自由都是家常便饭比如刘彻曾遣使赴大宛索要"天马",结果遭到大宛王的婉拒,于是跟自家主子一样嚣张跋扈的汉使就指着大宛王毋寡的鼻子破口大骂。话说毋寡再怎么样也是一国之主,哪受得了这种气?于是在愤怒之下一刀宰了汉使。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自觉受了比毋寡更大委屈的刘彻,立马任命小舅子李广利为贰师将军远征大宛(贰师城是大宛国都),哪怕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也要干掉毋寡、征服大宛。
最终毋寡的脑袋终于如愿挂在了北阙之上,大宛也成了西域都护府下的一个属国。
其实大宛之役让李广利这个二货打得稀碎,刘彻也被弄得灰头土脸。但在正常情况下,他派遣汉使去"送死"的买卖基本上是稳赚不赔的,有时候还能一本万利。
李广利后来兵败降匈,结局是被匈奴人宰掉祭天比如在大汉朝的南边有个南越国,为前秦南海郡尉赵佗所建。虽然在西汉立国以后,南越立刻乖巧的称臣为藩,但刘彻还是觉得这个藩国有点多余,还是变成大汉朝的直辖领土比较完美。于是他便先后派遣终军、韩千秋、安国少季等人出使,告诉南越人赶紧投降,要不就弄死你!
这几个汉使中,除了以"弱冠系虏请长缨"闻名的终军外,还有一个安国少季值得一说——这家伙不但是南越太后樛氏的"初恋情人",而且即便时过境迁显然还在藕断丝连。所以安国少季到了南越以后,不管是睡服还是说服反正让樛氏打定了主意带着儿子赵兴归汉。谁知国相吕嘉发动了叛乱,不但宰掉了樛氏母子,还顺手把汉使团给团灭了。
大汉朝再怎么"帝国主义",也得讲究个师出有名。所以要是汉使不死,刘彻还真找不到借口灭掉南越。现在好了,刘彻打个瞌睡吕嘉就赶紧送来了枕头,他岂能放过这个千载良机?
这就是刘彻拿汉使团换回来的南越九郡于是几个汉使的死亡,给大汉朝带来了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这九郡——你说汉使的命值不值钱?
还有一个涉何。这货奉命出使朝鲜去吓唬人,结果演技不佳被朝鲜王卫右渠撵回了国。因为害怕刘彻降罪,涉何就杀掉护送他的朝鲜稗王长冒功,这下可惹火了卫右渠,又派兵越境袭杀了涉何。
涉何被干掉后刘彻是否愤怒不得而知,但他应该很开心终于有了再灭一国的借口。于是在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汉军在攻破王俭城(今朝鲜平壤)后,卫满朝鲜灭亡,大汉朝则再添乐浪、临屯、玄菟和真番共四个郡,史称汉四郡。
这是拿涉何换回来的汉四郡所以苏武在出使匈奴受到威胁时,毫不犹豫的以上述事实对匈奴人做出了"反威胁"。因此虽然被扣留塞外19年,但匈奴人却始终都不敢冒险杀害苏武,可能就是害怕激怒了刘彻,把他们家的地盘变成"匈奴都护府"。
接着是第三道菜,主厨是汉义阳侯傅介子——
"王负汉罪,天子遣我业诛王,当更立前太子质在汉者。汉兵方至,毋敢动,动,灭国矣!"(《汉书·卷七十·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说起两汉400多年间大名鼎鼎的汉使,当然还是武帝一朝的最出名,比如张骞、苏武、终军等等。但在刘彻的手底下当"外交官"其实也是最命苦的,经常被这位霸道到了骨子里的皇帝当成打狗的肉包子,最终逃不过被干掉或是被扣押的结局。
因为死亡率太高,汉使被迫开发新技能:不仅嘴炮打得响,还得拎刀能砍人换句话说,给刘彻当使节连敢死队都算不上,简直就是送死队。相反在武帝一朝之后,汉使的画风却陡然一变,由任人宰杀的弱鸡变成了横行域外、杀人盈野的特战精英,而这一风潮就是由傅介子掀起的。
汉昭帝元凤年间,傅介子奉命出使去谴责勾结匈奴杀害汉使的楼兰、龟兹等国。这一看就是个送命的差事:人家都公然杀害汉使了,再派个汉使去谴责有毛用?老傅可不想英年早逝,于是就开始总结经验——要是终军他们能先把吕嘉干掉、涉何在王俭城时就把卫右渠砍了、去大宛国的那位要是行刺的水准赶得上他骂大街的水平,是不是这些汉使就不用死了?
说干就干。傅介子一路烟尘滚滚的跑到龟兹国,二话不说先把匈奴使团屠戮殆尽。龟兹王吓得魂飞魄散,根本不敢跟老傅打照面,直接撒丫子跑了。
老傅跟一般汉使的区别,在于他的武力值满分没弄死龟兹王的老傅感觉非常遗憾,回国后跟大将军霍光吐槽,非得二次出使弄死龟兹王不可。爱好和平的老霍也很无奈,只好忽悠他说既然龟兹王不好杀,要不你先拿楼兰王练练手?
说练就练。老傅又一路烟尘滚滚的跑到楼兰国。可惜这货喜欢拎把破刀砍人脑袋玩的"恶名"已经传遍西域,楼兰王压根不敢跟他见面。老傅见事不可行,就又想出了个坏主意——先是假装要走,然后又放出风来说他这趟出使带了大笔钱财,本是代表大汉天子赏赐楼兰的,可惜楼兰王看不上,只好便宜别的国家了。
楼兰王见钱眼开,果然屁颠屁颠的跑来领赏。傅介子趁着与其独处的机会,掏出刀子干脆利落的捅死了这个老财迷。
楼兰在当时也算是西域大国,但也只配给傅介子当练手的目标话说楼兰国再小再弱,也有个好几万的人口。老傅公然在其国中弄死了人家的王,简直是把楼兰人的脸皮甩到地上踩了几脚不算,还吐了口唾沫,这种羞辱谁受得了?
于是群情汹汹的楼兰人包围了汉使团,看架势是连条汉人养的狗都不想放过。可是神经比电线杆子还粗的傅介子根本就不在乎,大大咧咧的给楼兰人献上了本文的第三道大菜——俺们无敌的汉军马上就要来啦,谁敢动我一个试试看?老子让你家养的狗都得死翘!
一人之威,万人雌伏。汉使团安然无恙,楼兰从此老老实实的当起了大汉朝的藩属,再不敢反叛。
不过老傅就比较倒霉了——因为他"劣迹斑斑"的出使经历,被吓破了胆子的西域诸国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所以让他遗憾的失去了干掉龟兹王的机会。
常惠是升级版汉使的典型代表:文能持节出使,武能统军杀敌不过也不要紧,另一位汉使常惠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将老傅的伟大理想继承下去,于是矫诏(又见矫诏)征发西域各国兵5万讨伐龟兹。老常文能持节出使,武能拎刀砍人,龟兹人哪里打得过?于是只好投降。不过此时惹恼傅介子的老龟兹王已死,常惠只好砍死权臣姑翼充数。
再上第四道菜,主厨是校尉韩威——
"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臣愿得勇敢之士五千人,不赍斗粮,饥食虏肉,渴饮其血,可以横行。"(《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在民族英雄、南宋名将岳飞的名作《满江红》(当然也有人认为是托名之作)中,最振奋人心的莫过于"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句。但从前述引文中我们可以得知,此句岳大将军只是用典而非原创,其"著作版权"应属于名不见经传的新朝校尉韩威。
用典就是引用古籍中的故事或词句的写作手法,常见于诗词韩威没啥名气,但他的祖父韩延寿却是汉宣帝一朝的名臣,官至左冯翊,非常有名望。而等到韩威这一代时,大汉朝已经没了——被王莽给篡了、改叫新朝了。
王莽这货堪称是个最正统的儒家信徒,当上皇帝以后要干的自然也是儒家信徒们梦寐以求的事情,那就是复古。所以他打着新政旗号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复周礼",甚至要恢复井田制,这还能有个好?
于是整个天下都被他的一通瞎折腾搞得一塌糊涂,新朝也仅历15年便一世而亡。
天凤元年(公元14年),因为王莽的胡闹导致北方出现了大饥荒,甚至一度达到了人互相食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谏大夫如普建议裁减边军以节省开支,同时与匈奴议和。不过遭到了校尉韩威的坚决反对,并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就凭咱们新朝的威名,要干掉匈奴人简直就像一口吞下跳蚤、虱子那样容易。只要让我韩威出战,凭借5千兵马就能横扫匈奴,而且还不需要朝廷提供一粒粮食。那我们吃啥呢?饿了就吃匈奴人的肉,渴了就喝匈奴人的血。
拿匈奴人饥餐渴饮不过是种表达胸襟志向的方式,可别当真呃,韩威这货又是吞虱子跳蚤,又是吃人肉喝人血的,显然不太重视食品卫生,就算不怕恶心难道不怕跑肚拉稀?王莽当时是咋想的不太清楚,反正不太好打击他的积极性,就升他为将军。
不过韩威似乎也就是嘴炮打得响,后来也没见他把匈奴人怎么样。不过好歹也升官了不是?可见在当时做官有没有本事另说,但一定要能说会道,如果还能灵机一动冒出几个"金句",保管官运亨通。
可惜韩威奉献出的这道大菜实在是有些让人倒胃口,可能王莽也被恶心得够呛,所以就不怎么待见他。后来又找了个借口,干脆把韩威砍死拉倒。
最后总结并预告一下。
汉书佐酒一典出自北宋诗人苏舜钦(字子美):
"苏子美豪放不羁,好饮酒,在外舅杜祁公家,每夕读书,以一斗为率。公深以为疑,使子弟密觇之,闻子美读《汉书·张良传》,至'良与客狙击秦皇帝,误中副车',遽抚掌曰:'惜乎!击之不中。'遂满引一大白。又读至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于留,此天以授陛下。'又抚案曰:'君臣相遇,其难如此。'复举一大白。公闻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一斗不为多也。'"(《研北杂志·卷下》元·陆友)
所以说《汉书》可以佐酒,不在于醇酒馋人,也不在于班固的文笔之佳,而在于书中的人物、故事更胜于美味佳肴,让人一见忘怀。
《汉书》固然好,但里面的人物故事更好两汉之时,正是华夏民族的青葱年代,充满着一片朝气蓬勃的气息。当其时也,人心尚未芜杂,思想亦未老朽,即便是在后世以保守循旧著称的儒家子弟也以腰挎三尺剑、口呼大复仇为荣。而以六郡良家子为代表的大汉豪杰,更是把"少年锦带佩吴钩,独骑匹马觅封侯"作为人生理想,人人闻战则喜,终将大汉之威名远播域外。
所以才有了上述那几道"大菜",哪怕只是当时无数英雄人物中之一粟,是不是也能让您"再来一瓶"?
限于篇幅,只能言尽于此。其实相比于《汉书》,《后汉书》虽然名气小了点,但亦有助酒之效,下篇文章咱们就来聊聊那些东汉人物吹过的……那啥,如何?